2023年河南省打擊侵權假冒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河南省打擊侵權假冒十大典型案例》是河南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大力宣傳打擊侵權假冒工作成效,震懾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行為,促進河南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篩選選定公布的案例。

發布背景,案例,

發布背景

2023年以來,河南省各級行政執法、刑事司法機關聚焦關係人民民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緊緊圍繞民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和影響營商環境建設的突出問題,持續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工作,查辦了一批有影響的違法犯罪案件。
為大力宣傳打擊侵權假冒工作成效,震懾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行為,促進河南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省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2023年已辦結的全省打擊侵權假冒案例進行了篩選,選定“濟源示範區楊某等生產、銷售假藥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等案例為打擊侵權假冒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

  案例一:濟源示範區楊某等生產、銷售假藥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案例二:鶴壁市某超市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白酒案
  案例三:焦作市劉某生等非法經營捲菸案
  案例四:許昌市鄢陵縣魯某無照銷售不合格化肥及虛假宣傳案
  案例五:南陽市淅川縣“6·15”陳某銀等侵犯著作權案
  案例六:平頂山市武某某等生產、銷售、提供假藥案
  案例七:漯河市某農資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假種子案
  案例八:三門峽市盧氏縣田某某健康諮詢服務中心虛假宣傳、推銷產品案
  案例九:開封市葛某某生產、銷售假藥案
  案例十:鄭州市“8·01”制售假煙網路案件
  一、濟源示範區楊某等生產、銷售假藥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案情簡介:2018年至2022年3月份,楊某在無行醫資格、未取得藥品批准證明檔案的情況下,以中醫名義對外行醫看病,從網上購進中藥、西藥原材料,加工調配藥粉,生產成品中藥對外售賣,並通過微信收款。其間,陳某幫助楊某收發藥品快遞、搬運製藥原材料、運送藥品、推廣宣傳、收取現金等。
  2022年3月30日,相關執法人員在二人住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標示草烏、劇毒生川烏粉、治療腦梗金丹等大量原料藥和成品藥粉,及研磨機1台、桿秤2個、標籤、配方等紙質資料1袋;在另一住所發現標示止痛外敷液、止痛藥油、活血止痛丹等大量成品藥,並依法予以扣押。經濟源示範區市場監管局假劣藥品認定工作委員會綜合研判,查獲、扣押的“大力丸”“降糖降脂”等五十一種產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非藥品冒充藥品”情形,依法認定為假藥。
  2023年9月8日,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1、楊某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並處罰金45萬元。2、陳某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5萬元。3、李某國犯銷售假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12萬元。4、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楊某、陳某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向公益訴訟起訴人濟源市人民檢察院支付懲罰性賠償金839985元;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李某國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公益訴訟起訴人濟源市人民檢察院支付懲罰性賠償金17600元。5、對查扣供犯罪所用的原料藥、成品藥粉、研磨機、桿秤、標籤、配方等物品,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對李某國退出的違法所得3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其他財物,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對楊某、陳某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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