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法院“十大執行案件”

2022年1月,根據投票結果和評審委員會評審,最終確定福州中院等11個法院的11起執行案件(其中兩個案件排名並列)入選“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執行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1年福建法院“十大執行案件”
  • 所屬地區:福建省
發展歷史,活動內容,

發展歷史

福建省法院組織開展了“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執行案件”評選活動,從全省法院推薦的37個執行案例中初選出具有典型意義的13個案例,通過福建高院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眾發起網路投票,投票的過程就是一次法治宣傳的過程。
根據投票結果和評審委員會評審,最終確定福州中院等11個法院的11起執行案件入選。

活動內容

“2021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執行案件”名單:
1、福州中院:“中國貴谷”系列執行案;
2、霞浦法院:江某與霞浦縣牙城鎮人民政府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契約糾紛執行案;
3、平潭法院:翁某某金融借款契約糾紛執行案;
4、荔城法院:林某喜等人“涉黑”財產執行案;
5、思明法院:富銀金融公司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涉財執行案;
6.龍海法院:潘某等117人與某工貿公司勞動爭議糾紛系列執行案;
7.順昌法院: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順昌縣支行與福建榕昌化工有限公司、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契約糾紛首例碳排放權執行案;
8.泰寧法院:某矽業公司系列執行案;
9.泉州中院:新某源公司借款擔保執行案;
10.南靖法院:某房地產公司房屋買賣契約糾紛系列執行案;三明中院:永安某房地產公司金融借款系列執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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