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全國森林資源調查監測

2021年9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通知,部署開展2021年度全國森林資源調查監測工作。通知要求,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為唯一底版,準確查清全國及各省(區、市)2021年度森林資源現狀數據,推進構建全國統一的森林資源調查監測工作體系,完善央地聯動、科學高效的工作方法,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目標提供數據服務,為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提供科學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1年度全國森林資源調查監測
  • 發布單位: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通知內容
通知要求,利用“三調”及其最新年度變更調查成果,在2020年度全國森林資源調查工作基礎上,更新全國森林資源分布圖,最佳化調查監測技術方法,統一技術標準,科學設定調查監測指標體系,統籌布設國家和省級樣地,組織開展國家級、省級樣地調查和縣級森林資源調查監測試點,推進構建國家、省、市、縣四級一體的森林資源年度調查監測體系。
通知明確了5項任務:一是底圖更新。以“三調”及其最新年度變更調查確定的森林圖斑為基礎,以最新高解析度遙感影像和實地調查為補充,提取森林變化圖斑,製作以縣(區)為單元的森林資源分布圖並分發各地。
二是樣地布設。在更新後的全國森林資源分布圖範圍內,按照調查精度要求,布設國家級森林資源調查監測樣地。同時,根據各省(區、市)對自然資源管理以及林長制督查考核要求等,在國家級樣地布設的基礎上,統籌布設省級森林資源調查監測樣地。
三是開展國家和省級樣地調查監測。調查監測對象包括喬木林、竹林和國家特別規定的灌木林;調查監測內容包括樹種(組)、胸徑、樹高等林木因子,喬木林類型、起源、優勢樹種等林分因子,以及森林健康等級、森林災害等級等。
四是實施縣級森林資源調查監測試點。試點縣(區、市)對現狀發生變化的森林地塊,依據遙感影像等進行核實並開展實地調查,將變更結果報省級統一匯總,省級核實確認後報部,國家核准後納入資料庫;對地類未發生變化的圖斑,利用縣級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數據建模,更新圖斑屬性數據。
五是成果匯總統計。各級分別統計計算森林面積、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森林單位面積蓄積量等數據,以及按起源、林種、優勢樹種、齡組等因子的全國和各省(區、市)森林面積、蓄積量、生物量、碳儲量等分類數據及構成比例等。各級成果經逐級檢查驗收後納入全國森林資源調查監測資料庫和自然資源三維立體時空資料庫。
通知強調,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工作定位,認真組織,精心安排,全力以赴做好2021年度各級森林資源調查監測工作。此外,將統一組織開展國家級、省級樣地質量檢查,建立專家指導組及工作督導檢查機制,確保森林資源調查數據真實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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