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兩會人大代表建議

2021年全國兩會人大代表建議

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是執行代表職務,代表人民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一項重要工作。

2021年3月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根據大會主席團決定的代表提出議案的截止時間,到3月8日12時,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秘書處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議案473件。

建議情況,匯總情況,建議制度,相關規定,歷史演進,

建議情況

提出時間建議人建議內容
2021年2月28日
建議對線上教育立法
線上教育市場的飛速膨脹帶來一系列的問題,特別是對於青少年意識形態的影響,引發社會普遍熱議和擔憂。從教育內容來看,涉及到青少年意識形態的教育和影響,直接關係到立德樹人的成效。”
建議依法促進規範發展,通過加強市場監管、加大市場違法懲處力度等方式,確保線上教育行業的發展和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21年2月28日
建議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加強公民信息保護
個人隱私保護在這裡和公共利益不是矛盾關係,如何在中間取得最佳的結合點?蔡衛平查閱了民法典、傳染病防治法、網路安全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徵求意見,反覆斟酌、多次修改,提出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加強公民信息保護的建議。
第一,合法採集、公開個人信息。第二,全國統一流調採集數據和信息公開模式。第三,合理使用涉疫個人信息。第四,嚴格保密紀律。第五,第六,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加入個人信息保護的內容。在第二十五條“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後面加入“強調個人信息保護”。在第五章法律責任中增加因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收集到的自然人隱私和個人信息被泄露的處罰條款。
2021年3月1日
建議放寬公務員報考年齡限制
加強網際網路企業金融信貸業務管理的建議,關於明確非法代孕相關組織者、從業者入刑的建議,關於放寬國家公務員報考年齡限制的建議,關於加強涉僑高等教育的建議。
2021年3月1日
建議加強醫藥產業頂層設計 培育行業龍頭
建議加強醫藥產業的頂層設計,加快培育行業龍頭,支持與鼓勵走在全球前列、處於全球技術前沿的全新靶點與產品的開發。堅持創新在中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將創新作為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第一驅動力。
2021年3月1日
建議出台商業秘密保護法
建議從國家層面出台關於商業秘密保護的法律檔案,強化細化商業秘密的保護,依法打擊商業秘密侵權行為,推動相關企業在合作中依法健康發展,避免不正當競爭和無序發展。
2021年3月1日
建議將健康體檢納入《勞動法》
建議在《勞動法》中,將健康檢查作為規定,同時依託各省區域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創新健康管理手段及服務模式,做好勞動者的健康管理保障。
2021年3月2日
建議明星一次吸毒終身禁演
建議將“一次吸毒,終身禁演”寫進法律法規當中,整治明星涉毒亂象,促使娛樂圈形成不敢涉毒的良好風氣。規定“一次吸毒,終身禁演”,可以加大明星吸毒成本,形成一定的法律威懾,有利於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的有效開展,對淨化社會風氣、倡導健康價值觀具有深遠影響。
建議有條件允許合法代孕,取締代孕黑市
建議指出,不孕夫婦通過妊娠型代孕方式進行後代的孕育,是行使生育權的體現,法律可以進行適當保護。在妊娠型代孕的模式下,代孕子女的遺傳基因均來自於委託夫妻雙方,代孕子女與委託夫妻間存在自然血親關係,具有倫理上和道德上的正當性。
建議公共場所大量裝備AED
在公共場所科學、合理、有效地配置AED,讓AED像滅火器一樣得到重視和廣泛配置使用。自動體外除顫儀簡稱AED,配合心肺復甦,可以成倍提高心搏驟停的搶救成功率。
2021年3月2日
建議打造社區智慧養老平台提供精準服務
建議推進社區智慧養老平台建設,建立健康養老數據標準體系,將健康數據與養老數據融合互通,形成統一信息資源庫。 通過建立一個信息數據平台,把社區的一些養老人員的健康數據、養老數據、養老服務模式、養老機構的資源整合到一個平台上,為老年人能夠提供一個多元化的、針對性強的、精準的一個服務,讓他們通過這個平台能感受到大數據給他們帶來的養老服務方面的一個多元和變化,能夠提升他們的生活品質。
2021年3月2日
王麗
建議將有色金屬高端裝備列入國家重點支持高新技術領域
有色金屬高端裝備作為新材料套用研究的成果,建議新修訂《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時,將“金屬及金屬基複合材料製備及深加工技術”納入新材料技術領域。
2021年3月2日
建議適時開通新能源汽車運輸專用班列
建議,根據電動汽車的產品特性,對現有標準進行適應性修訂,使電動汽車、鋰電池散件能夠依法合規,通過鐵路進行高效、安全、經濟的運輸,助力實現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國內發展與全球主流市場開拓;考慮市場與企業需求,適時開通新能源汽車運輸專用班列,滿足中國車企“走出去”以及歐洲地區日益增長新能源汽車市場的需求。
建議解決貨車電動化法規障礙
建議對GB 1589-2016標準中質量及長度限值作補充規定:對於電動貨車,每裝備1kW.h電量,車輛最大總質量限值在原來基礎上增加10kg,抵消因裝備動力蓄電池帶來車輛整備質量的增加影響;對採用換電模式汽車列車(鉸接列車)整車長度限值補充規定為18.5m,以滿足換電模式在新能源貨車上快速推廣套用。
2021年3月2日
建議將青少年安全防範教育納入義務教育體系
提交兩份建議,一個是將青少年安全防範教育納入9年義務教育體系,這其中不僅包括溺水、觸電、地震、火災等,還應該包括被拐、被性侵、被家暴等風險的安全防範;另一個建議是針對自閉症、腦癱等殘疾兒童群體的公益託管機構,讓孩子們得到專業的治療和康復。
2021年3月2日
建議科學管控網路遊戲 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
建議加強青少年沉迷網路遊戲問題的管控,避免青少年痴迷遊戲,影響身心健康。
少年強則國強,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是不容忽視的。針對青少年沉迷網路遊戲問題,進行更加科學的管控勢在必行。例如,限制青少年對網路遊戲的下載、安裝,以及使用時間等方法進行管控。
2021年3月2日
建議推動工程機械行業區塊鏈建設
建議利用區塊鏈技術,加速工程機械各數據要素市場培育,系統推進產業信息基礎設施和數據資源管理體系建設,推動工業經濟從高速增長向高質量發展轉變。
2021年3月2日
建議對民企開展種源“卡脖子”技術攻關給予特殊支持
建議國家科技部、農業農村部統籌種業“卡脖子”技術攻關工作,對民營企業開展的生豬、玉米、大豆等種源“卡脖子”技術攻關項目,給予特殊項目政策等支持。
2021年3月2日
建議醫院設護工崗 緩解獨生子女看護難題
建議,在醫生和護士之外,醫院增設護工崗位,提供專業的護理服務,來緩解這一難題。同時,讓更多年輕人成為專業護工,還可以緩解當前年輕人的就業壓力。
2021年3月2日
建議香港參與“雙循環”
建議,香港成為國內大循環的“參與者”和國際循環的“促成者”。“利用香港基礎科研力量為內地科技創新產業發展服務,依託大灣區和‘一帶一路’參與‘雙循環’,在創新金融領域與內地加強合作,香港可幫助內地通過外資連線國際市場。”
2021年3月2日
推進家電以舊換新政策
建議引導消費者增強家電安全使用和節能環保意識,及時更換超過安全使用年限的老舊家電;完善廢舊家電回收機制,打造家電以舊換新行業閉環,助力綠色消費循環,發展循環經濟。還建議,由政府部門牽頭,聯合上游製造廠商、中游零售企業、下游回收處理廠家,建立更加嚴格的回收和拆解標準,共創綠色拆解、健康回收的循環經濟體系。針對家電回收市場目前存在的“人難找、價亂開、服務差”等痛點,張近東認為,應推動家電回收與各地主推的垃圾分類結合,對於廢舊大宗商品回收處理中心、回收運輸中轉站等,按照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給予保障。
建議技術賦能實現農村零售業態升級
建議將品質升級、體驗升級作為鄉村商業消費升級的主要方向,通過對農村小微零售企業的數位化賦能,引領帶動農村消費品質升級,充分釋放農村消費潛力,幫助農村實體小微零售商轉型升級,讓農村居民有機會就近買到物美價廉的正宗商品,“建議政府通過資金扶持、稅收優惠、人才引進等方式提供政策支持,鼓勵和支持有實力、有經驗的大型實體零售企業通過成熟的數位化賦能,對農村小微零售商進行全方位賦能。”還建議利用返鄉農民既熟悉網際網路,又兼具本地“熟人社會”的優勢,充分發揮農村小微零售業態升級帶來的新機遇,幫助留鄉農民創業創新,同時建議政府相關部門統籌規劃,把農村電商人才培訓作為系統工程。
2021年3月2日
多元主體協調完成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事宜
建議,要進一步完善我國對於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的相關法律規定,促使多元化主體有機協調完成缺陷汽車產品召回事宜。將車輛召回實施狀態納入年審範圍,賦予交管部門相應執法權力,同時允許車企在針對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時可獲取特定車主聯繫信息,保險公司應承擔相應配合義務;組建缺陷汽車產品召回過程追溯系統,建立信息交換機制;將車輛召回信息納入車輛續保審核,保險契約範本增設個人信息授權條款;因車主不配合召回而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害後果的,亦需承擔相應責任。
加強報廢汽車回收管理 推動汽車零部件再造發展
建議,要進一步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的規範管理,推動汽車零部件再造行業的發展。加強監管力度,將車輛引回有資質的企業進行報廢,允許汽車異地報廢;積極發揮汽車生產企業的作用,鼓勵汽車生產企業建立具有一定規模、技術先進、具備環保要求的報廢汽車拆解、破碎工廠;完善汽車報廢標準。出台零部件再造管理規定或稅收優惠政策,培育再製造企業;引導汽車零部件再造宣傳,讓大眾認識到再製造零部件的優勢。加強電動車報廢監管,合理利用退役電池。
2021年3月2日
建議給農村老人補貼 讓他們也住得起養老院
建議多渠道培育壯大養老服務隊伍,加強養老護理專業學科建設,最佳化養老服務人員工作環境,以應對日益嚴峻的人口老齡化、高齡化、空巢化趨勢。他還建議,要給農村老人增加補貼,讓他們也住得起養老院。
2021年3月2日
禁止明星代言網遊,加大網遊監管整治力度
應禁止明星代言網路遊戲廣告,總量控制遊戲類目在各類媒體的展示廣告和網際網路的推送。他關注到,不少網路遊戲在宣傳推廣中,為博用戶眼球,提高點擊、試玩、下載率,往往高薪聘請一大波明星,用浮誇的風格代言,再採用大數據推送,甚至推送含有暴力、色情等低俗文化內容。建議信息化部門聯合工商部門,健全推廣審核機制,制訂廣告投放平台管理審核標準,加強對各類網站、APP的廣告巡查力度,對管理對象實行黑名單剔除制度,對事實投訴成立的,還要計入企業的信用檔案。
禁止給學生辦信用卡及提供分期等金融服務
應禁止給在校學生辦理信用卡和提供分期等相關超前消費的金融服務。學生沒有償還能力,超前消費無疑是給家庭和社會帶來巨大的風險,不利於社會穩定和發展。
2021年3月3日
建議抑鬱症入醫保
調查顯示,2019年我國抑鬱症發病率達到2.1%,並呈現出逐年上升趨勢,全國抑鬱症患者超9500萬,成為心理健康問題“重災區”之一。但抑鬱症干預治療可及性不足,重點人群干預有待加強。目前,抑鬱症尚未納入醫保門診慢性病病種,心理諮詢更未能進入醫保範圍。她建議加強抑鬱症防治工作,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將抑鬱症防治納入工會職工服務,鼓勵企事業單位在職工體檢項目中增加抑鬱症篩查項目。統籌指導公益組織開展心理服務進校園活動,落實各類學校抑鬱症篩查,為師生建立社會心理服務電子檔案。她特別提到,要細化社會保障措施,將抑鬱症及心理諮詢納入醫保門診慢性病病種。
2021年3月3日
王學斌
教育培訓廣告滿天飛不利於學生身心健康
建議針對教育類廣告制定專門性法律、法規、細則,對教育類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價值觀導向等進行嚴格審核,嚴禁任何形式的虛假廣告;同時,加強對網路空間教育廣告投放的管理,尤其是各種網課平台、網路內容平台,涉及青少年的網路社交平台,對其所登載的教育廣告信息進行嚴格審查。嚴格控制各大網路平台的教育類廣告的投放量。嚴禁不適合青少年接觸的廣告信息投放。還建議,對教育類廣告虛假宣傳、內容低俗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嚴厲處罰,提高不良教育類廣告違規成本。
2021年3月3日
關於建設中國特色工業網際網路體系,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建義
中國特色工業網際網路體系建設的加快,勢必有利於讓每一位消費者、每一家企業的個性化需求得到滿足,從而促進實體經濟的高質量發展,對中國未來工業發展將產生全方位、深層次、革命性的影響。
關於進一步拓寬國產醫療器械套用場景的建議
醫療器械是國民健康保障體系的重要基礎,也是國家重點發展的高科技產業,其發展壯大對“健康中國”戰略有著重要意義。
關於讓老年群體享受到數位化智慧化便利的建議
重視老年群體的需求,要讓他們享受到場景解決方案的便利,真正擁有幸福感和獲得感,而居家生活是老年人群的核心生活場景,所以如何讓快速增長的老年群體享受到智慧家庭帶來的高品質生活非常必要,而且具有積極的社會意義。
關於加快建設膠、遼半島經濟帶的建議
通過加速推進“國家第五個區域協同發展增長極”,打造工業網際網路示範區,儘快立項推動渤海海峽跨海通道建設,探索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
2021年3月3日
建議加快制定和出台低碳發展促進法
為低碳發展立法,可以從法律的高度深入落實黨中央的戰略部署,為全社會加快推動低碳發展提供法律遵循。同時,這一舉措也將倒逼我國經濟和社會搶抓第三次能源革命與產業革命發展機遇,推動中國經濟真正進入高質量發展,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遠景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保障。
2021年3月3日
建議取消12歲以下兒童美術考級
現有兒童美術考級的價值取向與美育精神背道而馳,所產生的錯誤導向和負面效應,已對學校開展美育工作造成了不良影響。建議,加強美育,完善教育評估機制,制止兒童美術考級。一方面,政府部門應對各級各類考級機構進行整頓,明確不準對12歲以下兒童進行包括動漫、水彩、水粉、色彩、油畫、國畫等技術門類在內的美術考級。另一方面,學校應該鼓勵孩子們多參與美術社會實踐及寫生活動,培養孩子們的藝術素養並對其進行記錄,作為以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一項指標。
2021年3月3日
建議加快推動農業生產數位化
建議引導網際網路科技與智慧農業“同頻共振”,加快推動農業生產數位化。
幫從業者解決只能吃“青春飯”的問題
建議包括:要拓寬靈活就業群體參與社會保障的渠道;為就業困難群體提供免費線上課程和就業指導服務;建設勞動者終身學習的“數字學堂”等。
長租房、社區團購等納入嚴格監管
建議在網際網路教育、網際網路醫療、金融科技等特定領域,開展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創新試點。
加強粵港澳大灣區海洋保護地網路建設
建議嚴格落實紅線制度,提升海洋保護地面積,建立海洋國家公園、海洋保護區、海洋公園的保護體系;建立跨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加強灣區重點河口的海灣生態系統修復、加強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提升大灣區海洋類自然保護地能力建設;擴大社會組織參與海洋類自然保護地治理;重視科技力量,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為智慧海洋灣區的樣板。
2021年3月3日
建議對小額網貸逾期年輕人慎用失信懲戒
建議對小額網貸逾期年輕人應慎用失信懲戒,可嘗試分級分類執行措施,“讓這些年輕人儘快擺脫債務,進入良性循環”。
2021年3月3日
夏吾卓瑪
建議:出台反虐待動物法 通過司法解釋明確違法性質
建議:寵物繁殖銷售加強監管 遏制流浪犬貓產生源頭
建議:中國小教材納入關愛動物主題的生命教育
2021年3月3日
建議個稅起征點提高至1萬元
提高個稅起征點可切實提高居民實際收入水平,讓民眾有錢消費更是促進消費、驅動經濟“內循環”的動力。
建議推行“中國標準”,加大國產品牌話語權
進一步加大中國標準和中國認證的建設力度並推廣使用,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
2021年3月4日
建議建立規範的二手書交易市場
希望相關部門能儘快解決二手圖書市場交易的政策瓶頸,建立規範的回收交易市場,而不是讓二手圖書只能論斤當廢紙賣。
2021年3月4日
李勇
老年代步車治理,希望檢察機關參與到治理當中
建議國家儘快制定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滿足人民民眾的實際需求。也希望檢察機關發揮檢察公益職能,參與到老年代步車的治理當中,督促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以實現源頭治理。
2021年3月4日
建議增設成年人犯輕罪前科消滅的法律規定
建議通過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增設成年人犯輕罪前科消滅的法律規定。
2021年3月4日
建議增加北京積分落戶名額
由於北京市非京戶籍人口多年積累的存量較大,每年6000個落戶名額難以解決當前存量問題。
2021年3月5日
建議制定《綠色金融法》推動綠色金融發展
一是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二是完善綠色金融配套政策。三是統一綠色金融標準。四是強化綠色金融的激勵約束機制。
2021年3月5日
楊小平
建議最佳化人民幣跨境使用環境 穩慎推動人民幣國際化
加強同周邊國家金融基礎設施合作;穩慎推進人民幣在周邊國家使用;繼續促進離岸、在岸人民幣市場良性互動。
2021年3月5日
重慶代表團
《關於支持建設成渝綜合性科學中心的建議》
一是支持建設大科學裝置; 二是支持建設國家實驗室或國家實驗室基地; 三是支持建設國家科技創新基地; 四是支持建設中科院重慶科學中心。
2021年3月5日
於會文
建議設立社保基金管理運營金融機構
建義提高基金統籌層次,儘快實行全國統籌,加大社保基金委託投資力度,加大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劃轉力度,強化社保基金監管運營。
2021年3月5日
建議進一步降低中小銀行稅費
在中小銀行大力為小微企業減費讓利的同時,建議有關部門降低中小銀行稅費水平,充分發揮其支持小微企業的優勢,推動其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建議進一步推動投貸聯動發展
建議運用創新引導基金促進科創企業發展;構建匹配科創企業資金需求的金融生態鏈;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促進金融科技融合;進一步推動投貸聯動發展。
2021年3月5日
《關於加強農村獨生子女家庭養老保障的建議》
一是完善農村養老服務政府公共財政長效性投入機制;二是加大農村獨生子女家庭財政補貼保障力度;三是加強農村獨生子女家庭養老服務產品供給;四是加強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特殊困難救濟工作。
2021年3月5日
建議儘快完善信託財產登記相關規定,修改信託法
建議,儘快出台巨觀審慎政策指引,進一步完善系統性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加強巨觀審慎政策與其他政策協調配合,健全完善巨觀審慎管理組織體系。
2021年3月5日
鼓勵創新技術套用到家庭醫療健康服務
將包容審慎原則落實到數位技術醫療服務的監管中;完善健康數據共享機制促進醫療健康產業發展;同時加強宣傳和推廣醫療健康領域中數位化創新模式。
設立國家級天使投資引導基金支持硬科技創新創業發展
進一步細化財政部印發的《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中關於基金監督管理的條款,加強監管特別是投後管理。
推進第三方機構參與科技成果轉化
鼓勵科研機構聘請第三方機構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加大力度培育集產學研一體的新型研發機構;允許科研機構的科研經費列支中包含成果轉移服務費。
2021年3月5日
建議大力支持發展可降解材料 規範市場行為
加強可降解材料產業頂層設計,修訂完善標準體系,規範市場行為。
2021年3月5日
建議適時制定金融穩定法
修訂中國人民銀行法時完善涉及金融穩定的條款,適時制定金融穩定法。

建議完善升級乳業深加工產業體系
針對當前乳業深加工產業體系待完善升級、乳酪發展有待培育、乳功能產品配料依賴進口等現狀,必須加大創新力度和系統布局,全方位解決深加工發展面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

關於修訂《產品質量法》的議案。
在議案中,建議修改法律名稱,重構原有的法律框架體系,增加經營者質量行為規範和質量共建共治共享等內容,進一步提升質量水平。

李洪亮
《關於後疫情時代加大一次性含塑濕巾等防護用品塑膠污染治理的建議》
將一次性含塑濕巾等防護用品列入禁塑目錄已經刻不容緩。“不能讓一次性含塑濕巾等防護用品成為‘禁塑令’的漏網之魚。”

建議組建國家級 5G 數字戲曲實驗室
打造一支推動戲曲數位化的 “國家隊”,讓傳統戲劇“走出劇院”,吸引更多的年輕觀眾。

《關於國家層面逐步推動預包裝食品賦商品二維碼出廠的建議》
建議國家層面逐步推動預包裝食品賦商品二維碼出廠,讓科技賦能食品監管及提升食品生產經營安全管理。

建議推動安全高效的公共數據共享
將數據安全提到更重要的位置,界定清晰的數據共享屬性和權益,實現數據的確權流通,加強數據資源無償共享、流通的安全性。

多方面發力促進中藥產品質量更穩定
從加速提升中藥新藥創新能力和成果轉化、加強中藥材源頭控制、推動中藥全過程溯源體系建設、提升中藥信息化和智慧型化製造水平等方面入手,促進中藥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使中藥產品質量更穩定、療效更好、可及度更高。
2021年3月8日
建議延續中央支持湖北政策 支持武漢“五個中心”建設
一是支持武漢天河機場、鄂州機場打造為世界級航空客運貨運雙樞紐;二是批准武漢設立“武漢商品交易所”;三是支持在武漢培育一批有全國、世界影響的產業網際網路交易及服務平台;四是支持武漢重大商貿業項目的建設實施;支持武漢打造國際會展中心。
2021年3月8日
允許退休獨生子女父母隨子女落戶
放寬戶籍等政策限制,對已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投靠異地工作生活子女的,允許其在子女工作生活地落戶,並在社保、醫保等方面享受與當地居民同等待遇。
2021年3月8日
李東生
建議加大網路誹謗懲罰力度
①完善司法解釋,明確立案標準;②加大打擊力度,降低維權成本,對於侵犯公民人格權的行為零容忍;③增加罰金等。
2021年3月9日
宋慶禮等
建議全面升級農村道路 服務鄉村振興
建議對農村道路進行提質升級,拓寬“鄉間路”、打通“斷頭路”、疏通“梗阻路”,以更好地服務鄉村振興。
2021年3月9日
建議用人工智慧技術普及通用語言文字
助農先扶智,扶智先通語。
2021年3月9日
提出依據民法典清理其他法律中“其他組織”概念術語
他解釋說,“其他組織”這一概念術語在既存的八十多部法律中,表達了兩種甚至是多種含義,嚴重影響了司法分析和裁判的混亂,必須予以清理。

匯總情況

截至2021年3月8日12時,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秘書處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議案473件;大會秘書處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約9000件。代表通過專題調研、集中視察或座談走訪等方式形成的議案、超過議案總數的三分之二。
——2021年代表提出的議案,絕大多數為法律案,共有465件。從議案內容看,主要集中在加強民生保障和社會治理、健全現代化經濟體系、生態環保和綠色發展、完善國家機構組織和職能以及公共衛生、國家安全等領域的立法、從法律部門看,七個法律部門都有涉及,比較多的是行政法和經濟法類,分別有172件和120件,合計占到近63%。
——2021年代表提出批評和意見約9000件。問題主要有: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強智慧財產權綜合保護,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補齊產業鏈供應鏈短板;推進數字社會建設,營造良好數字生態:解決好種子和耕地問題,保障糧食安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加強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加快完善養老和托育服務體系,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建議制度

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代表除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向本級人大提出屬於本級人大職權範圍內的議案外,還有權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有關機關、組織必須研究處理並負責答覆。
從字面意思看,建議是提出的主張,批評是指出缺點和錯誤,意見是對事情的看法。人大代表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有時簡稱或者通稱為建議),就是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的人大代表就各方面工作提出主張、指出缺點和錯誤、發表看法。
代表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是執行代表職務,代表人民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的一項重要工作。代表通過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督促、支持有關機關、組織做好工作或者改進工作。認真研究處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並負責答覆,是有關機關、組織的法定職責。有關機關、組織通過辦理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可使了解民意更加廣泛,作出決策、開展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利益。代表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有關機關、組織加以研究處理並予以答覆,也是代表與有關機關、組織相互溝通、了解情況和促進有關機關、組織改進工作的過程。

歷史演進

  • 最初的“提案”
1954年9月15日,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行,人大代表建議制度應運而生。人大代表們就開始向大會提出建議。只是當時不叫建議,而叫“提案”。
1957年之後的一段時間裡,因受政治運動影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代表提案制度停滯不前。直到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中國發展迎來重大歷史轉折,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才重新煥發生機。
1979年,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選舉法、地方組織法,恢復了代表提出提案等權利。
1982年,代表提案制度再次出現變化。這一年召開的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重新起草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它對1954年制定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作了較大的修改和補充。其中一個重要修改就是明確規定,全國人大代表可以依法提出議案或建議、批評和意見,不再採用大會提案的形式。
1983年六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開始,全國人大代表向大會提出反映人民民眾呼聲的建議不再稱為“提案”。代表“提案”制度也由此正式退出歷史舞台。
  • 代表法制定,建議制度有了新規範
1992年4月3日,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代表法,於當日公布實施,標誌著包括建議制度在內的代表工作從此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軌道。
代表法的出台對人大代表職責作了明確規定,“知道怎么履職了,代表可以提出意見和建議,但不能幹預司法案件;人大代表要為人民民眾說話、辦事,但不能夠謀私利,不能以人大代表名義乾違法的事。”
隨著代表法的深入人心,代表意識逐步提高,代表們越來越主動地了解社情民意,積極為人民謀福祉,為人民排憂解難,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能力不斷增強。與此同時,建議所反映的問題越來越多地受到中央高度重視,這大幅調動了代表提出建議的積極性,建議數量也因此開始逐年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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