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由公安部於2022年1月8日對外公布。在這些案例中,有非法獲取個人信息數十億條通過暗網出售謀取不法利益,有非法獲取老年人信息200餘萬條並騙取6萬餘名老年人1500餘萬元,還有非法註冊遊戲賬號賣給未成年人牟利170餘萬元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1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 發布單位:公安部
  • 發布時間:2022年1月8日
發展背景,典型案例,

發展背景

2021年全國公安機關深入推進“淨網2021”專項行動,針對民眾關注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全力組織開展偵查打擊工作,共破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980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7萬餘名,有力維護了網路空間秩序和人民民眾合法權益。

典型案例

一、江蘇公安機關破獲何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江蘇公安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何某利用為相關單位、企業建設信息系統之機,非法獲取醫療、出行、快遞等公民個人信息數十億條,搭建對外提供非法查詢服務的資料庫,通過暗網發布廣告招攬客戶,出售謀取不法利益。
二、湖北公安機關破獲徐某等人利用外掛程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湖北公安網安部門偵查查明,武漢某公司工作人員徐某等人,利用李某編寫的多款外掛程式,通過系統接口漏洞,竊取酒店、燃氣、醫療健康等33個網站後台公民個人信息3000餘萬條用於債務催收等。
三、安徽公安機關破獲吳某等人非法獲取老年人個人信息推銷虛假保健品案。安徽公安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吳某成立多家健康諮詢公司,通過網上購買、交換有保健品購買記錄的老年人信息200餘萬條,通過制定話術、誇大效果推銷虛假保健品,騙取6萬餘名老年人1500餘萬元。
四、江蘇公安機關破獲關某等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江蘇公安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關某利用多個空殼公司與多家電信運營商簽訂契約,非法獲取電信用戶手機上網標籤數據2億餘條,按照地域、行業等分類後,向下游精準行銷人員和電信網路詐欺犯罪人員販賣牟利。
五、福建公安機關破獲謝某等人利用木馬竊取網民購物信息案。福建公安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謝某誘騙某電商平台店鋪客服點擊木馬連結,竊取200餘家店鋪的買家個人信息1000餘萬條,向林某等人層層販賣,最終流向電信網路詐欺團伙。
六、遼寧公安機關破獲石某等人非法獲取公民信息註冊遊戲賬號並向未成年人出售案。遼寧公安網安部門偵查查明,山東某網路科技公司從網上購買公民信息,在遼寧阜新石某團伙的技術支撐下,突破遊戲公司驗證機制,非法註冊實名網路遊戲賬號1.8萬餘個,向未成年人出售,非法牟利170餘萬元。
七、廣東公安機關破獲某公司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實施詐欺案。廣東公安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珠海某藝術品策劃公司從某APP維護人員汪某處購買APP在運營過程中獲取的古董持有人員個人信息200萬餘條,以協助拍賣古董為名,騙取客戶服務費、託管費,非法牟利1.9億餘元。該公司員工鄺某、黃某為謀取私利,將公司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向其他電信網路詐欺團伙販賣。
八、江蘇公安機關破獲某公司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江蘇公安網安部門偵查查明,某公司非法搭建5300餘個虛假網站,冒用其他公司資質在某自媒體平台發布免費領取男科用藥、白酒、保健品等虛假信息,引流至其所建虛假網站,騙取網民的姓名、手機號、收貨地址等公民個人信息110餘萬條並販賣牟利。
九、浙江公安機關破獲李某等人非法獲取公民快遞信息案。浙江公安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指使團伙成員應聘多家快遞公司臨聘人員,利用整理快遞包裹之機,偷拍快遞面單2萬餘張,匯總整理後在網上販賣。
十、江蘇公安機關破獲張某等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案。江蘇公安網安部門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張某搭建伺服器製作遠程控制軟體,出售給他人安裝在受害人手機上,非法獲取受害人手機的位置、通話記錄等,涉及手機1.1萬餘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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