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國城市10件大事

2020中國城市10件大事

2020年12月31日,《中城網》總編室發布《2020中國城市10件大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0中國城市10件大事
  • 發生時間:2020年12月31日
  • 發生地點:中國
  • 主要人員:原珂博士起草,宜居委專家審定
01 武漢封城,02 香港國安法施行,03 城市更新與老舊小區改造,04 支持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05 推進垃圾分類與“無廢城市”建設,06 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07 治理“文化地標”亂象,08 一億農民落戶城市,09 打造宜居宜業城市,10 全國文明城市創建,

01 武漢封城

2020年1月23日10時,為防控新冠病毒疫情,武漢全市城市公交、捷運、輪渡、長途客運等暫停運營,機場、火車站等離漢通道暫時關閉。隨後,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陸續啟動疫情防控一級應急回響。至4月8日,抗疫取得決定性勝利,武漢解封,我國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新階段。武漢封城76天,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對一個超千萬人口的特大城市採取最嚴厲的防疫措施。

02 香港國安法施行

2020年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香港國安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香港國安法”共66條,分為6章,分別為總則、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式、中央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及附則。

03 城市更新與老舊小區改造

2020年7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指出到“十四五”期末,力爭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2025年之前,力爭完成17萬個老舊小區改造。實際工作中,2020年新開工改造的老舊小區約3.9萬個,涉及居民近700萬戶。針對當前居住社區存在的規模不合理、設施不完善、公共活動空間不足、物業管理覆蓋面不高、管理機制不健全等突出問題和短板,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更好為社區居民提供精準化、精細化服務的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8月18日國家住建部聯合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衛生健康委、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郵政局、中國殘聯等部門出台《關於開展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的意見》,提出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通過補建、購置、置換、租賃、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補齊既有居住社區建設短板。優先實施排水防澇設施建設、雨污水管網混錯接改造。充分利用居住社區內空地、荒地及拆除違法建設騰空土地等配建設施,增加公共活動空間。統籌利用公有住房、社區居民委員會辦公用房和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閒置鍋爐房等存量房屋資源,增設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和便民商業服務設施。要區分輕重緩急,優先在居住社區內配建居民最需要的設施。推進相鄰居住社區及周邊地區統籌建設、聯動改造,加強各類配套設施和公共活動空間共建共享。加強居住社區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為居民出行、生活提供便利。2020年12月29日,《人民日報》發表國家住建部部長王蒙徽的文章《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明確提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總體目標是建設宜居城市、綠色城市、韌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不斷提升城市人居環境質量、人民生活質量、城市競爭力,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城市發展道路。

04 支持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簡稱《意見》)正式發布,支持深圳高舉新時代改革開放旗幟,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意見》再次賦予深圳以特殊使命,明確了深圳先行示範區作為高質量發展高地、法治城市示範、城市文明典範、民生幸福標桿、可持續發展先鋒的戰略定位。

05 推進垃圾分類與“無廢城市”建設

2020年9月12-13日,國家生態環境部在浙江省紹興市組織召開全國“無廢城市”建設試點推進會。近年來,“無廢城市”建設已經成為應對城市固體廢物管理挑戰的國際趨勢。2018年1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2019年4月30日國家生態環境部發布《關於發布“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名單的公告》,廣東省深圳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安徽省銅陵市、山東省威海市、重慶市(主城區)、浙江省紹興市、海南省三亞市、河南省許昌市、江蘇省徐州市、遼寧省盤錦市、青海省西寧市等11個城市作為“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同時,將河北雄安新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新天津生態城、福建省光澤縣、江西省瑞金市作為特例,參照“無廢城市”建設試點一併推動。2020年12月10日至11日,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垃圾分類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關於“十四五”垃圾分類工作的部署,宣傳貫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簡稱《若干意見》),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廣東省廣州市召開全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現場會,總結交流各地生活垃圾分類好的經驗做法,部署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會議強調,各地要針對生活垃圾分類中存在的設施短板等突出問題,加強分類設施建設,強化前端、中端、末端各環節的有序銜接。截至2020年底,中央直轄市、省會城市、計畫單列市和垃圾分類第一批試點城市等全國46個重點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系統,覆蓋7700多萬個家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處理能力明顯增強。

06 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

2020年9月22日,國家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指南(試行)》(簡稱《指南》),為各城市研編“城市空間總體規劃”提供了依據。“指南”明確“城市空間總體規劃”包括九個方面的內容:明確空間發展目標戰略,最佳化空間總體格局,強化資源環境底線約束,最佳化空間結構和提升連通性,完善公共空間和公共服務功能,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完善基礎設施體系,推進國土整治修復與城市更新,建立規劃實施保障機制等。“城市空間總體規劃”是城市為實現發展目標制定的空間發展藍圖和戰略部署,是城市落實新發展理念,實施高效能空間治理,促進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的空間政策,是市域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修復和指導各類建設的行動綱領。各地應結合市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因地制宜,積極探索,深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的精神。

07 治理“文化地標”亂象

2020年9月29日,國家住建部通報批評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項目和貴州省獨山縣水司樓項目。湖北省荊州市在古城歷史城區範圍內建設的巨型關公雕像,高達57.3米,違反了經批准的《荊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有關規定,破壞了古城風貌和歷史文脈。貴州省獨山縣在影山鎮淨心谷景區內建設的水司樓,建築高達99.9米,投資高達2.56億元,存在脫離實際、濫建“文化地標”、破壞自然景觀風貌等問題。為進一步保護和傳承歷史文脈,塑造城市特色風貌,弘揚民族精神、時代精神和中國精神,2020年9月29日國家住建部出台了《關於加強大型城市雕塑建設管理的通知》,明確要求治理濫建巨型雕像等“文化地標”現象,特別是對一些城市雕塑存在尺度過大、品質不高、題材不適宜以及與周邊環境不協調的問題和一些地方對於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認識和理解存在偏差的問題應進行嚴肅整頓和規範。

08 一億農民落戶城市

2020年10月7日,國家公安部公布的數據統計結果顯示,我國1億農民落戶城市的任務提前完成,1億多農業轉移人口自願有序實現了市民化,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由2013年的35.93%提高到2019年的44.38%。2016年9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2020年4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2020年,將督促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推動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點人群落戶限制,促進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戶。實踐中,中西部地區除省會(首府)城市外,基本實現了落戶零門檻。東部地區普遍降低了落戶條件,部分大城市取消或降低了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南京、武漢、成都、鄭州、西安等特大城市全面放開了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技術工人、留學歸國人員等群體落戶政策。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超大城市建立了公開透明的積分落戶制度。與此同時,各地陸續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之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

09 打造宜居宜業城市

2020年11月1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機關刊物《求是》雜誌發表重要文章《國家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若干重大問題》,把“打造宜居城市”提高到國家中長期發展重大戰略。2020年5月2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強調要“讓城市更宜業宜居”。2020年11月1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浦東開發開放30周年慶祝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再次強調“城市是人集中生活的地方,城市建設必須把讓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建設宜居宜業城市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的重要發展路徑,是形成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關鍵發展方向,是“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在城市建設的深入貫徹。2020年11月28日,宜居委、《中城網》發布《2020中國宜居宜業城市榜》,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廣州、香港等84個城市上榜。

10 全國文明城市創建

2020年11月20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表彰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入選城市133個,其中授予湖北省十堰市等42個地級以上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稱號,授予上海市閔行區等12個直轄市城區全國文明城區稱號,授予浙江省德清縣等79個縣和縣級市全國縣級文明城市稱號等。濟南、寧波等151個前五屆全國文明城市通過複查確認保留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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