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漢中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2018年漢中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為充分發揮農業保險助推產業脫貧、支持“三農”發展的保障作用,根據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2018年陝西省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陝政辦發〔2018〕27號),結合我市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情況和農業農村發展實際,現就做好2018年全市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各級政府將農業保險組織實施納入工作安排,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配合承保機構做好宣傳、承保、查勘、定損、理賠和防災防損等工作,支持農業保險順利開展。
(二)堅持市場運作。以商業化經營為依託,堅持競爭參與、市場化運作,逐步構建市場配置資源、保障穩定高效的農業生產風險防控保護體系。
(三)堅持扶貧優先。農業保險優先在貧困縣覆蓋主導產業,優先在貧困地區特別是深度貧困地區實行農業保險減免優惠政策,向貧困戶及承擔扶貧帶貧任務的新型經營主體傾斜。
(四)堅持自主自願。農民或者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與保險機構在自願原則下簽訂農業保險契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行政權力、職務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強迫、限制農民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參加農業保險。
二、主要內容
(一)財政補貼品種。
1.傳統品種。中央財政補貼保險品種包括小麥、玉米、水稻、馬鈴薯、油菜、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等8個險種,中央補貼的傳統保險品種應保盡保,實現全覆蓋。省級財政補貼保險品種為獼猴桃、仔豬2個險種。
2.創新品種。根據市政府小農戶對接大市場要求和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實際需求,經各縣區農業局推薦並報省農業農村廳審核,同意我市今年開展茶葉氣象指數保險、食用菌綜合保險(含價格指數保險)兩個創新型保險品種,省級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超過600萬元。優先支持保險公司在貧困地區開發促進當地主導產業發展和精準扶貧的保險產品,提高抗風險能力。
(二)保險費和保障金額。
1.保險費。保險費繼續執行2017年標準,小麥保費15元/畝,玉米保費17.8元/畝,水稻保費12元/畝,馬鈴薯保費12-24元/畝,油菜保費15元/畝,能繁母豬保費60元/頭,奶牛保費180-600元/頭,育肥豬保費不超過40元/頭,獼猴桃保費80元/畝,仔豬保費不超過36元/頭。茶葉氣象指數保險保費60元/畝,食用菌綜合保險保費0.3元/袋。
2.保障金額。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險費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6〕123號)相關規定執行,傳統保險品種保險金額以保障農戶及農業生產組織災後恢復生產為主要目標,原則上不得低於區域內保險標的生長期內所發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如無法確定直接物化成本,保額原則上不得低於上年保額的110%。
(三)保費補貼。
小麥、玉米、油菜保險保費財政補貼75%,其中中央財政補貼40%、省財政補貼25%、市縣兩級財政各補貼5%。水稻、馬鈴薯保險保費財政補貼75%,其中中央財政補貼40%、省財政補貼25%、市級財政補貼3%、縣級財政補貼7%。為調動農戶種植油菜的積極性,確保油菜種植面積,經市級農業保險聯席會議研究,同意加大市縣兩級財政補貼比例,降低農戶自繳比例,市級財政補貼比例從5%提高到8%,縣級財政補貼比例從5%提高到20%,農戶自繳比例從25%降到7%(每畝1元)。
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財政補貼80%,其中中央財政補貼50%、省財政補貼21%、市縣兩級財政各補貼4.5%。奶牛保險保費財政補貼80%,其中中央財政補貼50%、省財政補貼21%、市財政補貼3%、縣財政補貼6%,省管縣中央財政補貼50%、省財政補貼30%。
育肥豬保險保費財政補貼80%,其中中央財政補貼50%、省財政補貼21%、市財政補貼3%、縣財政補貼6%。
仔豬保險保費省財政補貼70%。
獼猴桃保險保費財政補貼55%,其中省財政補貼45%、市縣兩級財政各補貼5%。
茶葉氣象指數保險保費補貼60%,其中省級補貼40%、市級補5%、縣級補貼15%。
食用菌綜合保險保費補貼60%,其中省級補貼40%,市級補貼5%,縣級補貼15%。
各縣區可根據自身財力、產業發展等情況加大財政補貼力度。深度貧困縣縣級保費補貼資金由省、市財政各承擔50%。各縣區可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涉農整合資金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產業發展所繳保費予以直補,通過“一卡通”發放到戶。為提高油菜保險的承保覆蓋面,鼓勵承保機構使用防災防損費代農戶繳納自繳部分的保費。
(四)保險責任和理賠標準。
各保險機構在充分了解我市農業生產實際和農業生產經營者需求的基礎上,按照《中國保監會財政部農業部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產品條款擬訂工作的通知》(保監發〔2015〕25號)等有關規定,擬訂保險契約,並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各險種保險責任和理賠標準以保險契約為準。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市農業保險工作實行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由市農業局牽頭,市財政局、市金融辦、市氣象局按職能分工各負其責。市農業局會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訂年度實施方案,市財政局監督縣(區)財政部門將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納入財政預算,按程式撥付,市氣象局提供氣象數據。各縣區要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農業部門負責做好農業保險組織、協調、監督工作。保險機構要按季度向縣級農業保險聯席會議辦公室和業務主管部門報送農業保險工作情況,對深度貧困縣農業保險保費在報備的基礎上下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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