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請函
敬啟者:
浙江國際傳統武術比賽已成功舉辦了10屆,吸引了30多個國家和地區參與,連續多年被媒體評為“全國十大武術事件”之一。比賽將迎來國外、港澳台及國內各省市自治區的廣大民間武術愛好者。
第十一屆浙江國際傳統武術比賽定於2016年7月29日至31日在浙江省江山市隆重舉行,大賽將由浙江影視娛樂頻道、中國藍TV、中國小康網分別通過電視以及網路多渠道媒體實時展現各運動員的精彩表現,多方位全面直播本次精彩賽事,是一次精彩絕倫的國際武壇盛典。
本屆大賽以“相忘於江湖,不如相聚於江山”為主題,會聚天下武林豪傑,在浙江江山展示中華武術各大拳種、各大流派的拳術、器械的單練、對練、集體等項目以及綜藝表演項目。
本屆大賽將設立個人全能大獎、總團體大獎、發展武術運動貢獻獎三類大獎,並給予豐厚獎金鼓勵。
江山市地處浙閩贛三省交界處,是浙江省西南部門戶和錢塘江源頭之一。境內森林覆蓋率超過67%,擁有江郎山、廿八都古鎮、月亮湖、仙霞關、清漾村五大旅遊景區,其中江郎山被列入
世界自然遺產“中國丹霞”之一,是國家AAAA級景區,仙霞關則是全國唯一保存完整的
黃巢起義遺址。
我們誠摯邀請各位朋友前來參加比賽,在山川秀美的江山比武論劍、觀光旅遊、休閒度假,感受浙江的迷人風采,沐浴濃郁的東方文化,度過一段美好的時光。
如蒙俯允,不勝感幸,隨函附比賽規程呈閱,相關內容可查閱浙江省武術協會官方網站
浙江國際傳統武術比賽組委會
2016年6月3日
比賽規程
一、日期:2016年7月29日至31日
二、地點:中國浙江省江山市體育館(江山市江濱路36號)
三、指導單位:浙江省體育總會 《小康》雜誌社
中國小康網
江山市人民政府
五、承辦單位:江山市體育局
浙江影視娛樂頻道
杭州小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六、競賽項目:武術各類《
中國武術段位制系列教程》技術及各拳種、各類器械的競技(規定和自選)、傳統單練、對練、集體項目和團體綜藝項目(詳見附屬檔案1:報名項目分類編號表)
七、參加辦法:(一)各國家、港澳台地區和國內各地體育局、武術組織、行業體協,各大專院校、中專、中學、國小、幼稚園,各武術館校、體校、俱樂部、青少年活動中心、老年體協,各企事業、機關團體,各社區、街道、村鎮和部隊均可組隊參賽。
(二)每個參賽隊可報領隊1人、教練1人,運動員須5人(含)以上,男女不限。境內不接受個人報名(國外、港澳台地區除外)。
(三)本次比賽成績可同時作為浙江省武術段位考試成績認定。
(四)運動員報項規定:
1.每位選手最多可選報3個單練項目。
2.每位選手可另選報1項對練、1項集體項目和1項團體綜藝表演項目。
3.不允許超報項目,對練項目不允許報陪練人員。
4.參加武術段位考試的運動員,在選報單練和對練項目時,必須選擇同一項目的《中國武術段位制系列教程》的單練項目和對練項目,段位自選項目可以在其它段位拳術單練和器械段位單練中任選;參加段位考試人員不能超過參賽總項數的限制。
(五)集體項目須6人(含)以上。
(六)團體綜藝表演項目須16人(含)以上。
(七)個人全能:凡個人報拳術、器械合計3項單練者,則可計算個人全能成績(不包括對練和集體項目)。
(八)總團體:凡代表隊中個人全能人數達10人(含)以上,則可計算總團體成績。
(九)運動員年齡、健康狀況均由各代表隊自行審核,以報名單上蓋章或負責人簽字後,作為確認依據。如因年齡不實,一經查實則取消該運動員競賽資格。競賽期間因健康情況而引發的傷病等,均由各單位和個人自行負責,經費自理。
(十)參賽運動員必須辦理好賽會期間的“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未辦理者不能參賽。凡委託大會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必須在報名表上註明委託保險;凡自行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者,報名時須同時提供《意外傷害保險單》複印件,其它醫療保險等均屬無效。凡已由學校集體做了意外保險的學生,必須由保險公司出具保險期內的集體名單保險原件複印件。
(十一)參賽人員均須簽署《責任聲明書》(附屬檔案2)。《責任聲明書》每隊1份,並在報名時上交,凡未簽署的選手不能參賽(18歲以下人員還應由監護人簽名)。
(十二)60周歲(含)以上選手須持醫院(衛生院、醫療站)出具的健康證明方能參加比賽。
競賽辦法:
(一)本次比賽為個人單項賽、集體項目賽、團體綜藝表演大獎賽、個人全能大獎賽、總團體大獎賽。
(二)個人全能、總團體、團體綜藝表演大獎賽設獎金。
(三)競賽規則採用
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2012年審定的《傳統武術競賽規則》、《中國武術段位制武術套路評分辦法與標準》和本規程的有關補充規定。
(四)單練項目、對練項目、集體項目競賽年齡分組:
1.兒童乙組(A組):
A1組:8歲以下(200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A2組:8~9歲(2007年至2008年間出生)
2.兒童甲組(B組):
B1組:10歲(2006年間出生)
B2組:11歲(2005年間出生)
3.少年乙組(C組):
C1組:12歲(2004年間出生)
C2組:13歲(2003年間出生)
4.少年甲組(D組):
D1組:14~15歲(2001年至2002年間出生)
D2組:16~17歲(1999年至2000年間出生)
5.青年組(E組):
E1組:18~24歲(1992年至1998年間出生)
E2組:25~29歲(1987年至1991年間出生)
E3組:30~34歲(1982年至1986年間出生)
E4組:35~39歲(1977年至1981年間出生)
6.中年組(F組):
F1組:40~44歲(1972年至1976年間出生)
F2組:45~49歲(1967年至1971年間出生)
7.中老年組(G組):
G1組:50~54歲(1962年至1966年間出生)
G2組:55~59歲(1957年至1961年間出生)
8.老年組(H組):
H1組:60~64歲(1952年至1956年間出生)
H2組:65~69歲(1947年至1951年間出生)
H3組:70~74歲(1942年至1946年間出生)
H4組:75~79歲(1937年至1941年間出生)
H5組:80周歲(含)以上(19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個人全能項目競賽年齡分組:
1.少年兒童組:17周歲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後出生)
2.中青年組:18~49周歲(1967年至1998年間出生)
3.中老年組:50周歲以上(196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六)單練項目、對練項目、集體項目競賽名次按劃分的區域錄取,區域劃分為:
1.各國及港澳台地區
2.中國大陸
(七)各項比賽時間的規定:
1.太極拳單練套路完成套路的時間不得超過4分鐘;太極器械單練套路不得超過3分鐘。凡原套路內容較多、較長,可將套路進行刪減,刪減原則如下:
(1)凡42式、陳式、楊式、吳式、孫式、武式太極拳競賽套路、24式簡化太極拳和32式、
42式太極拳劍競賽套路必須從起勢開始,練至限定時間前1分鐘時聽裁判長哨音,即可準備收勢。未練完的部分可刪除。
(2)傳統太極拳在不影響本套路技術風格、特點的原則下,可自行作調整與組合。
(3)因套路動作刪減和調整後,允許運動員可在任何方向、任何位置收勢,不扣分。
(4)《中國武術段位制系列教程》單練須練整套,不受時間限制。
2.木蘭新拳系列套路完成時間參照太極拳執行。
3.其它拳種的傳統、自選單練項目、對練項目完成套路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
太極拳對練項目完成套路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
4.集體項目完成的時間不得超過4分鐘;全國中小學生系列《武術健身操》完成時間與廣播操音樂時間同步(使用規定的武術健身操音樂,自備音樂)。
5.團體綜藝表演項目的時間不得超過6分鐘。
6.完成套路時間超出規定,按《傳統武術競賽規則》規定扣分;所有項目均無時間下限的要求。
(八)集體項目、團體綜藝表演項目內容、人數要求和年齡組別的確認。
1.凡集體項目採用競賽規定的套路,因競賽時間的限制,表演者可對套路動作進行刪減和組合;因隊形變化需要,也允許補入銜接動作,但須確保原套路動作元素不少於90%。
2.凡選擇“武術排舞”、“武術健身操”、“武術健身功法”等健身類集體項目,須含80%以上的武術動作元素。
3.團體綜藝表演項目內容、形式不予限制,可將武術動作與其它藝術元素結合,創編具有思想、情景、動作、音樂、服裝融為一體的武術藝術表演項目;體現代表隊的整齊度、視覺效果和團隊精神。
4.所有集體項目均要求有隊形圖案的變化,音樂與內容、節奏的統一。
5.集體項目、團體綜藝表演項目上場人數不得少於規程規定的人數。每少一人,扣0.5分。
6.集體項目選手可跨年齡組參賽,以所報運動員的平均年齡確認年齡組別(不分性別)。
7.團體綜藝表演項目不分性別和年齡組別。
(九)配樂
1.集體項目、團體綜藝表演項目必須伴奏無伴唱的純音樂,如不合要求,扣0.1分。
2.單練、對練項目一律不準配樂。
3.比賽音樂一律使用隨身碟錄製(單獨一首曲目),樂曲必須按序錄製,比賽時各隊必須派1人到播放音樂處負責指揮播放。
(十)個人全能、總團體計分辦法與同分處理。
1.個人全能計分辦法:
(1)全能成績計算方法:個人以3個單練項目(必須包含拳術和器械)成績之和計算,得分最高者為冠軍,次為亞軍,余類推。
(2)全能成績如遇同分時,則以計算全能成績的3個項目中獲第一名多者列前;再同時,以獲第二名較多者列前,余類推。如仍相等,則以參賽項目中最高得分高者列前;再同時,以獲次高得分高者列前;余類推。如仍相等,則以拳術單練項目得分高者列前。如再相等,則以選手本人抽籤決定名次。
2.總團體成績計分辦法:
(1)總團體成績計算方法:以代表隊中10位最高個人全能成績之和計算。得分最高者,為總團體冠軍,次者為總團體亞軍,余類推。
(2)總團體成績如遇同分時,則取計算團體分的10人中單項獲第一名項目數量多者為冠軍;再同時,以獲第二名多者為準,余類推。再同時,則以各代表隊派代表抽籤決定。
(十一)比賽設“發展武術運動貢獻獎”、“武術標準化,從娃娃抓起”貢獻獎、“傳承中華武術,弘揚民族精神”貢獻獎、武壇神童獎、武壇耆英獎、最佳運動隊、最佳領隊、最佳教練員、最佳運動員、最佳裁判員等獎項。
(十二)參賽選手必須穿具有民族特色、運動特色、項目特色、時代特色的服裝參加比賽和表演。
(十三)服裝、比賽器材由參賽選手自備。
八、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單練項目按區域、按年齡小組、按性別、按項目類編號,分別錄取前8名。如項目編號中相同套路達3項(含)以上,則可單獨立項錄取名次;不足3項時,則在同一項目編號內不同套路合併錄取名次;國外、港澳台地區和境內H組運動員按同一項目編號中不同套路名稱分別錄取前8名;第1至3名分別頒發金、銀、銅獎章和名次證書,第4至8名頒發名次證書。
(二)對練項目按區域、按年齡小組、按男、女或男女混編三類、按項目編號分別錄取前8名;第1至3名分別頒發金、銀、銅獎章和名次證書,第4至8名頒發名次證書。
(三)集體項目按區域、按年齡小組、按項目分類編號分別錄取前8名(不分性別)。第1至3名分別頒發獎盃、個人獎章和證書,第4至8名頒發獎盃和證書。
(四)A組、B組、C組、D組少年兒童選手各單練、對練項目名次錄取,分區域,按年齡小組、按性別、按項目類編號參賽人數的前20%為一等獎、40%為二等獎、40%為三等獎。分別頒發金、銀、銅獎章和獲獎證書。A組、B組、C組、D組少年兒童選手的集體項目(不分性別)分區域,按年齡小組、按項目類編號參賽隊數的前20%為一等獎、40%為二等獎、40%為三等獎。分別頒發集體獎盃、個人金、銀、銅獎章和證書。
(五)團體綜藝表演大獎賽以所有團體綜藝表演項目的得分高低錄取前6名(不分區域、不分性別、不分年齡組別、不分項目類編號),前3名分別頒發團體綜藝表演金杯獎、銀杯獎和銅杯獎,獎勵獎金人民幣3000元、2000元和1000元,第4至6名頒發獎盃和證書,各獎勵獎金人民幣500元。同時頒發團體獲獎證書。
(六)個人全能大獎。
1.個人全能大獎:個人全能不分區域、性別,分別錄取3個年齡大組的前6名。第1至3名頒發獎金、獎盃、獎章和獲獎證書,第4至6名頒發獎金和獲獎證書。
2.個人全能大獎獎金:冠軍獲人民幣3000元,亞軍獲人民幣2000元,季軍獲人民幣1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獲人民幣600元。
(七)總團體大獎:
1.總團體大獎:總團體不分區域、不分性別、不分年齡組別,錄取前6名。第1至3名頒發獎金、獎盃、個人獎章和獲獎證書,第4至6名頒發獎金、獎盃和獲獎證書。
2.總團體獎金:冠軍獲人民幣8000元,亞軍獲人民幣3000元,季軍獲人民幣1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獲人民幣800元。
(八)對宣傳、組織參賽有特殊貢獻的組織或個人授予“發展武術運動貢獻獎”。頒發獎金、獎盃和證書。凡組織達80、50、30人以上參賽選手的組織或個人,分別可獲一、二、三等獎金,一等獎獎金2000元人民幣,二等獎獎金1000元人民幣,三等獎獎金
500元人民幣。
(九)凡代表隊選手達15名(含)以上,並以幼稚園“園名”,國小以“校名”報名參賽,或由A組、B組、C組、D組運動員達15人(含)以上組成的代表隊,將頒發“發展武術,從娃娃抓起”貢獻獎獎牌。
(十)凡代表隊選手達15名(含)以上,並以“院校名”、“館、校、俱樂部名”、“街道名、社區名”、“鄉鎮名、村委名”、“機關、企業名”、“段位考試點名”組隊報名參賽的單位,將頒發“傳承中華武術,弘揚民族精神”貢獻獎獎牌。
(十一)在比賽中獲得金牌的年齡最小和最大的男女參賽選手,將授予武壇神童獎和武壇耆英獎,並頒發獎牌。
(十二)凡在比賽中能遵守賽場紀律,比賽作風端正,尊重對方,尊重裁判,尊重觀眾,認真對待每一場比賽,奮力進取,頑強拼搏,賽出水平,賽出風格,勝不驕,敗不餒,成績卓越的參賽代表隊、領隊、教練員,運動員由各代表隊提名,經競賽監督委員會和專家組確認授予最佳運動隊、最佳領隊、最佳教練員和最佳運動員稱號,並頒發榮譽證書(評選辦法及推薦表見附屬檔案3)。
(十三)對在執行裁判工作時做到嚴肅、認真、公正、準確,有責任心的裁判員,由裁判組和代表隊推薦,經競賽監督委員會和專家組確認,授予最佳裁判員稱號,並頒發榮譽證書。
(十四)凡報名參加大賽的代表隊人員,均發給大賽紀念品。
(十五)凡報名考段者都將頒發《中國武術段位技術考試成績證書》。此證書可作為個人在浙江省申報晉升段位技術成績證明(申報者在向各地段位制辦公室申報時須符合浙體武[2016]22、23號通知精神的各項要求,技術考試成績證書上的段位成績也必須符合申報晉升段位成績標準;如果是破格申報,或是獎勵年限申報,還必須提供符合破格和獎勵的證明材料作為附屬檔案上報。本次報名考試不需要交這些材料;如本次申報初段位考試,其成績可依據浙體武[2016]22號通知精神,到各級段位制辦公室去申報)。
九、相關費用
十、報名、報到:
(一)本次比賽報名一律在浙江省武術協會網站上“2016年第十一屆浙江國際傳統武術比賽報名管理系統”中進行網路註冊報名,不接受紙質或電子郵件或傳真報名。
(二)網上報名截止時間及人數:報名時間截止2016年7月5日24時,本次比賽預計報名人數較多,但由於場地條件限制,參賽人數只能限定為1000人,因此參賽報名者須儘快報名,滿1000人後報名系統將提前自動關閉。
(三)網上報名截止日後2天內將①代表隊報名費用統計表(必須用統一格式電腦列印,並加蓋印章或簽名)、②運動員身份證明複印件(身份證、戶口本、護照、
中國武術協會會員證任選其中之一則可,提供有效的中國武術協會會員證者,還可享受報名費的優惠價)、③《責任聲明書》(附屬檔案2)、④報名費、參賽項目費和委託保險費的匯款單據複印件、⑤“
意外傷害保險”單據複印件(自己辦理保險者必須交,委託大賽保險者免交)、⑥《健康證明》(60周歲及以上年齡選手須上交)一併快遞郵寄至組委會,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四)更改報名內容的處理
1.網上報名後,在報名截止日前各參賽隊均可自行修改報名內容。
2.報名表報出後,如因特殊情況必須改動內容,務必在2016年7月15日以前遞交書面申請,並繳納相應的手續費。每更改一項內容(包括項目號、套路名稱、姓名、性別、年齡組別等)手續費為人民幣100元(以傳真形式遞交“更改申請”和“手續費匯款憑單複印件”的時間為準,傳真:)。2016年7月15日24時後不受理更改申請。
(五)退賽的處理:2016年7月20日24時以前,因故不能參加比賽者,憑書面申請和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組委會可將參賽項目費、委託意外傷害保險費全款退還(報名費除外)。但此日期後因故不能參賽者,所有費用概不退還。
(六)賽前7天左右官方網站和微信網站將公布競賽日程及競賽項目比賽順序,請各參賽代表隊關注網上信息。
(七)各代表隊最佳運動隊、最佳領隊、最佳教練員和最佳運動員提名推薦表最遲須在7月30日15點以前寄交到大賽組委會,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八)各參賽隊可派代表於2016年7月29日9:00至17:00到浙江省江山市體育館(江山市江濱路36號)報到;領取參賽證件、選手比賽號碼布、秩序冊、紀念品;並了解檢錄處、競賽入口、競賽場地、領獎處位置。報到時須攜帶交款憑據或領隊教練身份證。
(九)各代表隊食宿不作統一安排,由運動隊自行聯繫解決。也可選擇由大會協助安排住宿,凡要求由大會安排住宿的代表隊須提前20天(2016年7月9日24點前)與會務組聯繫。並預繳住宿費。凡已委託會務組訂房的代表隊,如因故提出退房者,均應承擔50%的房費損失。
比賽中用餐,由組委會協助聯繫快餐公司提供大賽期間的快餐供應,凡需要訂購快餐的代表隊,可在報到時直接購買餐券。
(十)賽前不舉行“組委會聯席會議”。有關比賽的重要信息,將通過浙江省武術協會官方網站、手機簡訊(報名時務必填寫手機號碼)和秩序冊中的《參賽須知》予以公布,望參賽代表隊和選手隨時關注,準時參賽。
(十一)為使報名報項準確無誤,競賽部接到各隊報名表後將隨時與各隊溝通,核對報名表內容。希望各隊報名時詳細填寫聯繫人姓名、地址、電話、手機、傳真、QQ號和電子信箱等相關信息;也希望將運動員的QQ號、手機號填上,以便使大賽相關信息直接通知選手本人。
(十二)裁判長、裁判員和仲裁於2016年7月28日下午17:00前報到,具體見裁判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