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律進村(社區)暨依法治村(社區) 示範創建實施方案

2016年是深入推進依法治縣務實創新落實年。為深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依法治縣工作部署,夯實建設法治江安基礎,推進依法治縣工作在基層落地生根,紮實有效推進法律進村(社區)和基層法治示範創建活動,適應法治江安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結合民政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2016年法律進村(社區)暨依法治村(社區)示範創建實施方案
2016年是深入推進依法治縣務實創新落實年。為深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依法治縣工作部署,夯實建設法治江安基礎,推進依法治縣工作在基層落地生根,紮實有效推進法律進村(社區)和基層法治示範創建活動,適應法治江安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結合民政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依法治省《決定》《綱要》、依法治市《要點》和依法治縣工作部署,緊緊圍繞建設法治江安要求,紮實開展法律進村(社區)和依法治村(社區)示範創建活動,進一步增強廣大村(社區)幹部民眾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著力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糾紛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圍,不斷加快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進程。
二、總體目標
通過開展法律進村(社區)活動,使村(社區)幹部民眾進一步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質,牢固樹立依法管理、誠信守法、依法辦事、依法維權的觀念。切實發揮村(社區)基層自治組織作用,不斷完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村(社區)幹部的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能力進一步增強,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助力推進村(社區)民眾安居樂業,社會和諧穩定,經濟快速發展。力爭2017年完成縣級示範創建全覆蓋。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開展依法治村(社區)示範創建活動。依法治村(社區)示範創建活動對於推進全縣所有村(社區)開展好依法治村(社區)各項工作、引領推動全縣法律進村(社區)工作全面紮實開展具有重要的示範帶頭作用。各鎮(鄉)要摸清轄區內各村(社區)示範創建的基本情況,逐一分析排隊,完善創建規劃,制定創建辦法,今年依法治村(社區)示範創建縣級驗收2015年申報的90個村(社區),驗收時間安排在5--6月,達30%;完成6個市級示範創建申報驗收任務;申報縣級依法治村(社區)示範創建169個村(社區),申報時間4月中旬,達60%。務必切實開展創建工作,嚴格按創建考評標準執行(見附屬檔案3),各鎮(鄉)民政辦要發揮牽頭作用,全面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務。
各鎮(鄉)民政辦要積極會同依法治鎮(鄉)辦、組織、司法所確定推薦市級創建名單,向縣民政局提交推薦申請,於2016年4月中旬完成申報材料5份(見附屬檔案1); 推薦縣級創建名單申報材料6份(見附屬檔案2)。對已經創建成功的和擬推薦創建的單位,要嚴格對照標準,從組織建設、民主建設、法治建設、和諧發展四個方面去主動發現不足,對發現的薄弱環節及時進行整改。
(二)依法開展全市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村(居)民委員會選舉是基層民主最廣泛的實踐形式,不斷加強和改進村(居)民委員會選舉工作,依法開展選民登記,依法確定候選人,依法組織投票選舉,嚴格規範選舉程式,提高基層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對於保障民眾依法行使民主權利、發展城鄉基層民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鎮(鄉)要貫徹新修訂的《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辦法》和《四川省村民委員會選舉條例》,指導做好全市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依法依章選優配強村(居)委會幹部隊伍。
(三)紮實開展法律知識宣傳進村(社區),著力開展“七五”普法活動。要認清在村(社區)民眾中開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傳在推進依法治縣工作中的基礎性作用,積極發揮民政力量,會同相關部門深入村(社區),抓住農村趕集、農閒、節慶、社區居民會議等有利時機,在廣泛宣傳基礎上,重點針對農村外出務工人員、農村留守婦女(兒童)和社區服刑人員、社區吸毒人員、社區染艾人員等特殊群體,通過開展法治文藝演出、發放普法讀物、放映法制電影、張貼宣傳海報等形式開展以改善民生、依法維權為重點的法律法規宣傳。建立村(社區)普法隊伍,開展針對性法制教育,大力培養村(社區)“法律明白人”,深入開展送法到村(社區)活動,擴大法律類報刊書籍在村(社區)書屋中的比重。
(四)繼續抓好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完善落實工作。完善落實村規民約(居民公約)是推進依法治村(社區)的必然要求,也是廣泛開展基層協商民主、實現提升基層社會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徑。要結合第十屆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和當地實際,對村規民約(居民公約)進行修訂完善,繼續深入抓好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完善落實工作,積極尋求在促進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制度如何更好發揮作用上尋求突破,讓村規民約(居民公約)貼近實際、貼近民眾、貼近發展,更加充分地發揮人民民眾的主體作用,通過村(居)民自治、民主協商,實現自我管理。
(五)開展村(社區)自治制度建設。加強村(社區)協商制度、議事制度、村(居)務公開制度、小區(院落)自治制度、民情懇談制度等自治制度建設,對於規範村(社區)幹部民眾行為、推動基層民主協商的落實、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調解村(社區)民眾糾紛、加強村(社區)黨風廉政建設、保障村(社區)民眾合法權益等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各鎮(鄉)要加強調查研究,積極總結村(社區)在各項自治制度建設中好的經驗做法與存在不足,深入研究,結合當前村(社區)實際認真開展以村(居)民會議和村(居)民代表會議為基礎的村(社區)各項自治制度的建立完善工作,努力實現村(社區)民眾自治制度具體化、體系化。
(六)深化社區減負專項行動。繼續深入開展社區減負工作,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再次進行清理,促進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為推進社區治理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按《江安縣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社區減負》、《社區事項清單》的
實施意見要求深化社區減負專項行動,將減負工作延伸到村,建立村級事務準入制度和依法依規履行協助政府工作“兩項清單”。
(七)加強對村(社區)工作人員的法治培訓。加強村(社區)工作者法律知識的學習培訓工作,提升村(社區)工作者的法律素養,是推進法律進村(社區),夯實基層工作的一項重要手段。要不斷建立完善村(社區)工作者培訓體系、制定與培訓工作相關的制度和切實可行的培訓計畫,將對村(社區)工作者的法律知識培訓納入到年度培訓計畫中並抓好落實。要注重強化培訓工作的實用性、可操作性、多樣性。要積極向黨委、政府做好匯報,加強同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爭取財政部門對村(社區)工作者培訓經費的投入,竭力加強對村(社區)工作者法律知識培訓力度,提升依法辦事能力,做到與村(社區)建設發展需要相適應。積極構建精準扶智法治常識培訓兜底保障機制,根據本村實際情況修訂完善、宣講、落實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大力普及農業農村發展相關法律法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鄉)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江安縣領導幹部推進依法治縣“一崗雙責”工作制度(試行)》精神,落實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確保必要的工作經費。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切實保障法律進村(社區)工作順利推進。
(二)加大宣傳力度。充分藉助各類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導開展法律進村(社區)和依法治村(社區)示範創建工作動態、先進經驗、典型做法、取得成效等,讓村(社區)民眾廣泛的參與進來,掀起村(社區)民眾學法用法的熱潮,為推進依法治縣、建設法治江安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三)注重工作實效。要加強法律進村(社區)工作的針對性,滿足基層民眾的法律需求,激發乾部民眾學法用法的自覺性。要積極創新工作舉措,整合力量組織開展有聲勢、有影響的法律進村(社區)活動,呈現地方特色,擴大社會效應。要善於挖掘典型,總結先進經驗,推廣法律進村(社區)工作示範點,以點帶面,推進法律進村(社區)和示範創建深入開展。
(四)抓好信息報送。在紮實有效開展各項工作的同時,要對工作開展情況分門別類的進行收集、整理,形成工作檯帳、簡報、小結等。要及時向縣民政局反饋法律進村(社區)和示範創建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將信息報送至縣民政局社會事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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