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省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項目實施方案

2016年四川省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項目實施方案是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促進耕地質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6〕39號)要求,結合四川省農業生產和耕地質量保護實際制定的。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促進耕地質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農辦財〔2016〕39號)要求,結合四川省農業生產和耕地質量保護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1號檔案精神和中央關於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以耕地質量提升為目標,因地制宜,綜合施策,採用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種植綠肥和治理酸化耕地等技術措施,採取物化補助和購買服務等補助方式,開展耕地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提高耕地綜合生產能力,項目區耕地質量明顯提升,耕地土壤有機質含量平均提高1%,實現“藏糧於地、藏糧於技”。
二、建設任務和內容
2016年,全省在大安區、西充縣、安岳縣、峨眉山市、蒼溪縣、青川縣、大竹縣、廣安區、梓潼縣、恩陽區、越西縣、筠連縣、納溪區、安居區、名山區15個縣(市、區)開展耕地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工作,推廣秸稈還田、種植綠肥、增施有機肥、土壤酸化改良等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技術,建立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萬畝示範區30個以上,建立效果監測點75個以上。
(一)集成推廣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技術。根據各地農作物種植面積、種植制度和工作基礎,在秸稈綜合還田、增施有機肥、種植綠肥和土壤酸化改良技術措施中,選擇確定適宜的主推技術模式或多項技術模式配合形成的綜合技術模式。
(二)建立集中連片示範區。按照集聚主導產業、培肥耕地地力、治理退化耕地、規模集中連片的總體要求,每個縣建立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萬畝示範區2個以上。加強示範區農戶、新型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技術培訓,組織現場觀摩等活動,引導帶動全社會參與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
(三)加強耕地質量調查監測。以土壤有機質變化作為主要評價指標,每個縣建立效果監測點5個以上,對項目實施效果進行監測評價,調查了解耕地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前后土壤養分與質量等級變化,確保不同耕作方式、補助產品類型、主要作物都有效果監測點。各地要及時將監測結果填報全國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項目管理報表系統。
三、技術模式和要點
(一)秸稈還田綜合技術。在茬口緊、機場周邊、高速公路、鐵路沿線等糧食播種面積大、秸稈禁燒壓力大、土壤重金屬污染不嚴重的區域,實施秸稈還田綜合技術,解決秸稈焚燒及秸稈還田後影響後茬作物種植問題。主要推廣技術為:秸稈機械粉碎還田技術、秸稈免耕覆蓋還田技術、秸稈留高茬還田技術和秸稈集中堆漚腐熟還田技術。秸稈還田示範區秸稈還田率達到95%以上,完全杜絕秸稈焚燒現象。
(二)綠肥種植技術。在有綠肥種植習慣、複種指數高、冬閒田面積大的區域,恢復發展綠肥種子基地,種植紫雲英、苕子、箭筈豌豆、苜蓿、光葉紫花苕、印度豌豆、肥田蘿蔔、圓葉決明、燕麥草等綠肥,接種根瘤菌劑,實現用地養地結合和耕地休養生息,解決過度耕作和化肥過量施用導致的耕地質量退化問題。主要推廣模式為:利用冬閒田種植、煙-肥輪作、糧油作物-綠肥套作、果(菜、茶)園套作等模式。綠肥種植示範區大田綠肥畝鮮草還田量達到1500公斤以上,減少化肥施用量10%以上。
(三)施用有機肥技術。在糧食播種面積較大、規模化養殖場較集中、當地畜禽糞便等有機肥資源充足地區,在新建高標準農田、新增補充耕地、糧食生產基地等區域增施有機肥,培肥地力,解決規模化養殖畜禽糞便消納問題。主要推廣模式包括以沼渣沼液直接還田、畜禽糞便為原料製造商品有機肥和種植大戶、專業合作社、大型農場以畜禽糞便為原料堆漚有機肥。增施有機肥示範區耕層土壤有機質明顯提高,有效消納當地畜禽糞便等有機廢棄物,提升耕地綜合生產能力,糧食平均增產5%以上。
(四)土壤酸化改良技術。在土壤酸化嚴重(pH值小於5.5)和土壤重金屬含量超標的區域,通過實施施用石灰、土壤調理劑等土壤調酸改良技術,配套實施增施有機肥、種植綠肥等綜合培肥技術,改善土壤理化性狀,提高土壤pH值,解決土壤酸化問題,降低農產品重金屬污染風險。酸化土壤改良示範區土壤pH值在5左右的酸化土壤pH值提高0.5以上,土壤pH值大於5.0且小於5.5的酸化土壤pH值提高0.2以上,土壤理化性狀逐步改善。
四、補助標準和方式
根據《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關於做好2016年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工作的通知》(農農(耕肥)〔2016〕119號)要求,按照“資金與工作任務匹配,模式與補助方式結合”的原則,確定工作任務和主推技術模式。按照“農民主動實施為主、補貼政策引導為輔”的原則,根據當地生產條件和土地經營承包方式,重點支持種植(養殖)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業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承擔項目任務。各項目縣主推技術補助資金至少要達到項目資金的50%以上。補助方式包括物化補助和購買服務兩種方式,補助標準參照《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技術模式的通知》(農辦農〔2014〕39號)執行。
具體補貼內容和方式:一是秸稈還田模式,主要補貼農機作業補貼、秸稈腐熟劑,由農機服務組織集中連片實施;或通過購買服務,鼓勵社會化服務組織,在田間修建簡易設施,開展集中堆漚腐熟後還田服務。二是增施有機肥模式,重點支持購買服務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鼓勵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專業合作組織等社會組織採取PPP模式開展畜禽糞便還田,也可採取政府向有機肥生產企業直接招標採購。三是石灰類物質、鈣鎂磷肥和土壤調理劑套用,可採取物化補助和購買服務兩種方式,鼓勵農資經營主體或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統一施用服務。四是種植綠肥模式,主要補貼綠肥種子,由新型經營主體或社會化服務組織集中連片實施。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建立綠肥種子基地,依據種子產量給予補貼。承擔購買服務的生產企業或服務組織負責將有機肥集中施用到田。耕地質量調查監測可委託第三方專業技術機構承擔。
五、項目管理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明確部門職責和任務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完善項目管理制度。市級部門要加強對項目縣實施方案編制和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各項目縣要制定項目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確定實施區域、技術模式、實施面積和補助方式等。
(二)創新補助方式。各項目縣要大力推動政府購買服務補助方式,有條件的地方要探索採用PPP模式實施技術推廣,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選擇有條件、誠信度高的專業服務組織實施項目,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技術服務。原則上以村為單位組織實施技術措施。
(三)嚴格資金管理。各項目縣要嚴格按照《中央財政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4〕32號)要求,強化資金監管,規範使用行為,確保資金專款專用。要按照政府採購的相關規定採購物資和簽訂供貨服務契約,並對使用的招標物資進行抽檢封存備查。項目實施結束後,由審計部門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專項審計,作為項目驗收的依據之一。
(四)加強監督檢查。各項目縣要嚴格按照項目有關要求,在項目實施完成後,積極做好自查自驗自評,並及時向市(州)農業、財政部門提出驗收申請和績效評價申請。各市(州)農業、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項目的監督和指導,對項目建設進行驗收和績效評價,作為今後項目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
2016年8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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