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及說明

為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等檔案的要求,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效果,受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委託,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2015年繼續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評估,評估工作由法學研究所法治指數創新工程項目組負責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評估指標體系及說明
為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等檔案的要求,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開效果,受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委託,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2015年繼續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評估,評估工作由法學研究所法治指數創新工程項目組負責實施。
一、評估依據
評估所採用的評估指標均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5〕22號)等國務院辦公廳近年來發布的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一系列檔案。
二、評估對象
此次評估的對象為國務院部門、31家省級政府。其中,國務院部門的評估對象為,具有獨立的行政法人資格,對外有行政管理許可權,與企業、人民民眾辦事密切相關或社會關注度高的部門,總計為55家。省級政府的評估對象既涉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本級政府,也涉及部分所屬部門,以及省、自治區下屬的部分設區的市(含自治州及不設區的地級市)、直轄市下屬的區縣(以下統稱為“下屬地方政府”)。
三、評估指標
評估堅持結果導向,以公眾視角為主,側重對各被評估對象實際公開效果的評價,評估將主要從外部觀察政府信息是否依法公開、是否方便獲取,同時,兼顧其內部工作機制的構建與完善情況。據此,本次評估將圍繞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障監督機制三個方面來開展。其中,地方政府的評估指標還增加下屬地方政府的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指標
主動公開指標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目錄建設、規範性檔案、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解讀、熱點回應、政府信息公開指南6項二級指標。
1、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目錄建設
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與目錄建設版塊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兩項三級指標。
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包括入口網站、微平台、新聞發布會、政府信息公開諮詢電話4項4級指標。入口網站版塊具體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和入口網站檢索功能。其中,公開專欄版塊具體包括是否具備公開依據、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依申請公開欄目、年度報告欄目等基本要素。
從信息化的發展趨勢看,微博微信等新媒體的運用不僅可以進一步提升信息發布的時效性,還可以實現有針對性地向公眾推送信息的效果,應是未來信息公開平台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本年度繼續對各評估對象使用微博微信發布政府信息的情況進行評估。評估不要求必須同時開通微博和微信,但如果行政機關已經開通了這兩項平台,那么,項目組將對其所有微平台及時更新情況及發布本部門業務信息的情況進行評估。
新聞發布會是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平台,因此,仍按照國辦發〔2013〕100號文等檔案的要求,評估其是否有效運行以及其在入口網站的公開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諮詢電話也是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渠道和平台,其有效性也影響到公開效果,因此,本次評估增加對政府信息公開諮詢電話暢通性的評估。
從長遠來看,入口網站應與政府信息公開專網、專欄等有機融合,入口網站的欄目設定也將可以承擔目錄的大部分作用,但現階段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建設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仍有重要作用。為此,評估仍對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情況進行考察。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重點評估入口網站所配置目錄的查詢便利性、目錄信息的全面性。其中,目錄信息的全面性主要針對入口網站建設與目錄建設相脫節的問題,評估目錄信息與網站其他欄目信息的一致性。按照目錄製度的設計初衷,目錄應當囊括所有的政府信息,避免出現入口網站與目錄建設兩張皮的現象。本次評估中只對入口網站中公開的政府公文是否納入目錄管理進行抽查。
2、規範性檔案
加強規範性檔案的公開是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方面,《條例》對此作了明確規定,《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也作了明確要求。本年度仍對入口網站公開規範性檔案的情況進行評估,具體評估指標包括:規範性檔案欄目設定情況、檔案發布時效、涉及公眾權利義務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公開情況、檔案清理情況以及檔案有效性的標註情況。
3、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推動公開重點領域的相關政府信息,是近年來推進主動公開工作的重要舉措,也是每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重要內容。本年度評估根據《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等的要求,對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的評估內容作了細化。其中,國務院部門的評估內容包括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財政資金信息和建議提案辦理結果信息;省級政府的評估內容包括:權力清單、財政資金信息、棚戶區改造信息、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環境保護信息、國有企業信息、重大項目信息、社保信息、建議提案辦理結果。
(1)權力清單
梳理權力清單並向社會公開,是確保政府權力依法行使的保障。《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明確提出推進行政權力清單的公開。據此,本年度評估中將權力清單作為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評估的重點。目前,《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等檔案僅要求省級政府2015年底前發布權力清單,因此,評估中將對國務院部門和下屬地方政府做區別處理,對國務院部門僅從行政許可信息、行政處罰信息角度進行評估,且行政處罰方面僅考察行政處罰結果的公開情況;地方政府則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
在評估過程中,部分國務院部門無行政許可許可權、無行政處罰許可權的,項目組會針對其履行自身職責的信息公開情況進行考察,以體現區別對待的精神。
(2)財政資金信息
《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要點》對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提出了進一步要求,本年度評估中將在原有預決算公開、“三公經費”決算公開基礎上,增加對政府採購信息的評估。
預決算公開將評估國務院部門公開部門預決算、省級政府部門公開本部門預決算、下屬地方政府公開本級政府預決算的情況。
“三公經費”決算公開重點考察國務院部門和各地方政府在公開本級“三公經費”決算信息時是否細化說明了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與人數、“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
政府採購信息公開是《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陽光採購的基礎,其中的核心內容為招標公告、中標或成交結果、採購契約、投訴處理結果,因此,擬重點考察此三項內容。本指標僅適用於地方政府。
(3)棚戶區改造信息
棚戶區改造信息將評估各地方公開棚戶區用地計畫、建設項目基本信息以及項目落實情況。本指標僅適用於地方政府。
(4)食品藥品安全信息
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信息公開重點考察食品藥品安全標準和日常監督檢查情況的公開情況。評估中將區分食品監管和藥品監管,進行分類考察。本指標僅適用於地方政府。
(5)環境保護信息
環境保護信息公開考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輻射安全信息、環境執法檢查信息、重點污染企業信息的公開情況。本指標僅適用於地方政府。
(6)國有企業信息
國有企業信息考察國有企業主要財務指標、國有企業整體運行情況、國有企業業績考核結果、國有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信息、國有企業改革重組信息、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變動及招聘信息的公開情況。由於國有企業管理職能更多集中於省級政府,本指標僅適用於省級政府。
(7)重大項目信息
重大項目信息考察各地重大項目名單及重大項目建設進展信息公開情況,本指標僅適用於省級政府。
(8)社保信息
社保信息考察社保信息披露情況以及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範圍的公開情況。下屬地方政府的評估還將考察社會救助信息公開情況,包括低保救助、特困人員救助、醫療救助三項內容,分別包括救助標準和救助指南的公開。
(9)建議提案辦理情況
建議提案辦理情況將評估國務院部門、省級政府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全國政協委員提案的情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46號),從2015年開始,各地區、各部門對於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應當採用摘要公開的形式,公開辦理復文的主要內容,適當公開本單位辦理建議和提案總體情況、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意見建議吸收採納情況、有關工作動態等內容。評估將主要圍繞上述內容考察各地區各部門公開相關信息的情況。
4.政策解讀
加強政策解讀,有助於提高公開效果,提升政府公信力。為此,國辦發〔2013〕100號文明確要求行政機關對作出的決策進行答疑解惑。政策解讀的評估內容包括解讀欄目設定情況、解讀情況。解讀情況則考察解讀形式、解讀方式、解讀內容。
5.熱點回應
回應是為公眾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措施。國辦發〔2013〕100號文明確要求行政機關對民眾關切做出回應,以使政府的行為能夠被民眾正確理解。《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4〕57號)也進一步要求加強網站的互動交流。為此,本指標主要對各機關針對輿論熱點問題作出回應的情況以及入口網站開設諮詢互動欄目的情況進行評估,熱點回應情況將評估是否做出過回應、回應的及時性以及回應方式。
6.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重點考察是否公開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指南基本要素是否完備、是否更新指南內容。
(二)依申請公開
依申請公開是人民民眾獲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本版塊著重評估各政府機關依申請公開辦理渠道的暢通情況。評估內容包括申請渠道暢通性和依法答覆情況兩項內容。申請渠道暢通性將評估電子申請平台與信函申請平台的暢通情況。依法答覆指標將評估答覆時限、答覆格式、答覆內容的規範化。項目組將匿名對各評估對象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渠道暢通性和規範化程度進行驗證。建設網上申請平台、方便申請人遠程提交申請是網際網路時代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必然要求,為此,指標體系中增加了相關內容。
(三)保障監督機制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否能夠達到預期效果,與能否做好保障監督工作有密切關係,為此,本年度將根據《條例》及《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設定保障監督機製版塊。對下屬地方政府進行保障監督機制評估時,則暫時只對其發布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的情況進行評估。
監督保障機製版塊包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領導、政府信息公開管理機制、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政府信息公開培訓與考核、舉報處理五個部分。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領導版塊包括對工作指導、工作機制、機構隊伍建設情況。其中,工作指導的評估方面,主要考察評估對象是否制發了指導下級單位和推進相應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的檔案。工作機制重點考察機關內部是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是否形成了主要負責人關注並分工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工作機制。政府信息公開機構與隊伍建設主要考察是否建設有專門機構、配備有專門人員。
政府信息公開管理機製版塊考察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政府信息源頭管理機制、依申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工作機制、依申請公開情況分析機制的建立與運行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仍重點考察年度報告可獲取性、內容新穎性、報告內容等。其中,報告可獲取性考察是否發布了2014年年度報告和往年的年度報告。新穎性考察年度報告的內容新穎性。報告內容考察報告是否具備主要工作措施、主動公開數據、依申請公開數據、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被訴數據、問題與改進情況的內容。
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和考核工作版塊重點考察是否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專項培訓、是否納入公務員年度培訓,是否建立了考核機制以及是否開展了考核工作。
舉報處理版塊考察各部門各地方是否建立了信息公開舉報渠道、舉報渠道是否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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