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工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和支柱產業,經濟規模巨大,關聯產業眾多,資源能源高度密集,當前面臨著產能嚴重過剩、市場需求不足、資源環境約束加大、技術創新水平不高等諸多突出問題,轉型發展任務十分艱巨。 2015年,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國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確定的工作重點,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大力推動兩化深度融合,重點抓好化解產能過剩矛盾,不斷深化行業管理改革,繼續實施創新驅動戰略,著力解決制約原材料工業科學發展的突出矛盾,積極推進技術改造、兼併重組、淘汰落後、節能減排和軍民融合,加快培育發展新材料產業,努力保持原材料工業持續平穩增長,不斷提高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原材料工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和支柱產業,經濟規模巨大,關聯產業眾多,資源能源高度密集,當前面臨著產能嚴重過剩、市場需求不足、資源環境約束加大、技術創新水平不高等諸多突出問題,轉型發展任務十分艱巨。
2015年,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國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確定的工作重點,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大力推動兩化深度融合,重點抓好化解產能過剩矛盾,不斷深化行業管理改革,繼續實施創新驅動戰略,著力解決制約原材料工業科學發展的突出矛盾,積極推進技術改造、兼併重組、淘汰落後、節能減排和軍民融合,加快培育發展新材料產業,努力保持原材料工業持續平穩增長,不斷提高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一、著力化解過剩產能,推進建立長效機制
(一)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嚴禁以任何名義備案鋼鐵、電解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業新增產能項目;確有必要建設的項目,必須堅持等量和減量置換原則,制定並公告產能置換方案,其中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要實施減量置換。加大產能過剩行業在建項目監督力度,繼續做好未經合規審核項目的認定和公告工作,未經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國家有關部門認定和公告的在建項目一律不得續建。加快建立本地區產能過剩行業投資項目基礎資料庫,及時掌握行業產能變化情況。以修訂後的《環境保護法》實施為契機,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產能過剩行業監管,遏制產能盲目擴張。
(二)推動存量調整最佳化。組織實施《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最佳化乙烯、對二甲苯(PX)等重點石化產業布局。穩步開展現代煤化工升級示範,提高原料多元化水平。認真總結水泥錯峰生產試點經驗,逐步推廣並建立北方採暖區水泥錯峰生產長效機制。鼓勵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化肥和輪胎等優強企業開展兼併重組,推動已重組企業實現實質性整合,打造一批市場影響力大、核心競爭力強的大型企業集團。加強“走出去”工作的協調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鋼鐵、有色、建材等企業在海外建立資源開採、冶煉和精深加工基地,帶動工程技術、設備製造和諮詢服務企業開拓海外項目市場。組織做好符合準入規範條件企業評價和公告工作,加強已公告企業動態管理。加強原材料領域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的交流與合作,提高示範成效。進一步規範化工園區發展。
(三)擴大高端材料套用。圍繞新型城鎮化、基礎設施和先進裝備製造等需求,強化服務理念,加大政策支持,積極推進高品質、高性能和高附加值產品的生產和套用。依託高強鋼筋、高性能電工鋼、船舶和海洋工程用鋼等協調機制工作組,發揮電工用鋼等套用示範平台作用,加快標準制修訂,研究取消進口關稅減免等政策措施,推動關鍵高端鋼材套用。建立交通運輸、航空用鋁材上下游合作機制,加強產需銜接,推廣交通運輸用鋁合金車廂和飛機用關鍵鋁材。組織做好綠色建材產品評價通則和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的組織實施工作,搭建綠色建材產品公共服務平台,發布綠色建材產品信息。籌建石墨、玻璃纖維及複合材料、綠色建材產業發展聯盟,完善下游套用產業鏈。推動高分子材料在軌道交通和高端裝備領域的套用。
二、加強轉型發展巨觀指導,推動行業向中高端邁進
(一)加強行業運行監測。深入企業開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協會、研究機構等行業支撐力量作用,摸清行業發展基本現狀,監測分析生產運行態勢變化,及時發現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困難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積極為企業排憂解難,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措施,引導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二)研究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認真總結原材料行業“十二五”規劃完成情況,針對薄弱環節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完成規劃目標任務。制定鋼鐵工業轉型發展行動計畫,落實有關配套政策措施。協調組織鐵礦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工作。開展原材料重點行業“十三五”規劃和煤化工重大問題研究,明確“十三五”總體思路、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提煉一批具有重大引導示範意義的專項工程,細化制定政策措施。組織做好技術改造工程高端材料及新材料專題、強基工程關鍵基礎材料領域的相關工作。推動“一帶一路”、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相關地區抓緊研究提出原材料工業落實國家重大戰略的具體措施和重大項目。
(三)深化行業管理改革。推動鋼鐵、水泥等行業建立以能耗、環保為主的落後產能判定標準。改進行業準入及規範管理,在水泥行業開展企業自我申明符合規範條件試點,逐步建立企業自我聲明、政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管理辦法。加強規範準入管理與金融、環保、能源等方面的政策銜接,落實差別化政策。修訂鋼鐵行業規範條件及其管理辦法,以及鉛鋅、鎢錫行業規範條件,建設規範鋼鐵企業信息綜合資料庫。研究制定煤制烯烴、對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脂(MDI)、鉻化合物、商品混凝土等行業準入規範條件。編制化工園區規範條件,修訂完善農藥生產管理辦法。
(四)強化專項工作指導。制定發布促進鋁、玻璃纖維及其複合材料、石灰和砂石行業健康發展指導意見,編制建材工業鼓勵推廣套用的技術和產品目錄、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高風險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方案。推廣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及產業廢棄物的成套技術,在建築衛生陶瓷行業推進清潔生產,開發推廣先進適用的節能減排技術。編制化肥轉型發展方案,推動氮肥原料結構調整和多元發展,提高磷石膏綜合利用水平。引導低毒低殘留農藥套用示範及推廣,發展環保型農藥品種和製劑。開展打擊地條鋼專項行動,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摸清家底,提出企業名單,配合質檢、工商等部門打擊地條鋼生產、銷售行為。
三、結合流程工業特點,大力推進兩化深度融合
(一)落實原材料工業兩化深度融合推進計畫。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原材料工業兩化深度融合計畫(2015-2018年)》(工信部原[2015]25號)要求,結合本地區原材料行業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年度任務和目標,研究提出支持措施,加強完成情況督促檢查。進一步加強標準和制度建設,做好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和評定試點工作,以公共平台建設、智慧型工廠示範、技術推廣普及為著力點,努力實現集研發設計、物流採購、生產控制、經營管理、市場行銷為一體的流程工業全鏈條智慧型化。
(二)抓好原材料工業兩化融合專項工作。一是開展智慧型工廠和物聯網試點示範。在石化化工、鋼鐵、有色、建材等領域開展智慧型工廠、數字礦山、物聯網發展試點示範,積極推進以提升安全管理、應急救援和公共服務能力為目標的智慧化工園區等原材料智慧型製造示範區試點。二是推進關鍵工藝流程數控化。普及推廣可程式邏輯控制(PLC)、分散式控制系統(DCS)等基礎數位化技術,開發套用先進過程控制技術,進一步突出實時控制、性能最佳化和綜合集成,大幅提升原材料工業重點行業的生產裝備數位化和智慧型化水平。三是擴大關鍵崗位機器人套用。在健康危害和危險作業環境、重複繁重勞動、智慧型採樣分析等崗位推廣一批專業機器人。四是大力發展電子化學品、3D列印材料等新材料。
(三)推進原材料產品網上銷售和物流信息化發展。以產業鏈協同發展為目標,培育石化、鋼鐵、有色、稀土、建材、危化品等專業物流,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個性化定製等新業態,提升企業對物流和用戶需求的快速回響能力。支持第三方原材料電子商務平台發展壯大。鼓勵行業協會、電商公司和農資企業建立農資電子商務平台。發揮骨幹企業在採購、銷售方面的主導作用,支持大型原材料企業自有電子商務平台向行業開放平台轉化。積極推動汽車板、造船板等個性化訂單加工配送。
(四)建立重點行業信息化管理平台。支持原材料工業大數據平台建設,發揮大數據對行業管理的支撐作用。繼續推進農藥、監控和危險化學品等領域智慧型監測監管體系建設。依託6家大型稀土集團,建設稀土礦山開採監管系統。研究利用稀土產品包裝標識編碼、企業生產台賬、稀土專用稅務發票、出口統計數據等信息,建設稀土產品追溯系統,實現稀土產品開採、生產流通全程監控。
四、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積極培育新材料產業
(一)強化新材料產業發展頂層設計。研究制定促進新材料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結合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推動重點新材料研發和套用重大工程實施方案的編制論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落實關鍵材料升級換代工程實施方案。推動建立並支持各地探索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套用風險補償機制,努力形成上下游良性互動、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協同創新體系。
(二)夯實新材料行業管理基礎。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新材料統計體系、認定體系建設試點,繼續組織實施《新材料產業標準化工作三年行動計畫》。鼓勵各地組建新材料行業協會、產業發展聯盟和專家諮詢委員會。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深入新材料科研院所、生產和用戶企業開展調研,掌握第一手情況,研究提出發展重點和保障措施。
(三)推動戰略新材料領域健康發展。制定石墨烯等專項行動計畫,統籌部署研發、產業化、推廣套用等創新環節,探索解決新材料創新發展中存在的重複和分散問題。發揮有關產業聯盟作用,調動產業創新力量,組建碳纖維、石墨烯、稀土等新材料產業聯合創新中心,重點突破共性技術、專用裝備、高端品種等制約。促進軍民新材料在研究、開發等環節有機銜接,加快軍民共用新材料產業化、規模化發展。
五、加強戰略性資源管理,全面落實行業管理任務
(一)加快稀土大集團建設。2015年底前6家稀土大集團整合完成全國所有稀土礦山和冶煉分離企業,實現以資產為紐帶的實質性重組;建立集團協作機制,承擔相應社會責任。國家有關部門將利用現有政策,優先支持全面完成整合任務的集團;對集團外企業,不予核准新建礦山和冶煉分離項目,大幅減少直至取消年度生產計畫。
(二)深入打擊稀土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監管主體責任,嚴肅查處存在問題的企業和個人。國家有關部門將適時檢查地方稀土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對重點案件掛牌督辦,並請新聞媒體曝光典型案件。建立區域聯動機制,加強信息交流,加大打非治違獎勵力度,對取得成效的單位給予獎勵。建立稀土產品追溯機制,利用稀土專用發票、出口數據等信息,倒查違法違規企業產品來源。6家稀土大集團帶頭簽訂《維護稀土行業秩序倡議書》,稀土協會引導會員單位規範經營,簽訂《會員企業維護稀土行業生產經營秩序自律協定書》。
(三)大力發展高端套用產業。通過財政資金、產業基金、上市融資等渠道,繼續支持和引導稀土高端套用產業發展。發揮稀土公共技術服務平台作用,加強稀土企業與套用企業合作,解決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瓶頸,支持稀土企業主動參與新能源汽車、工業機器人、大氣污染防治等領域企業的新產品、新技術研發。
(四)加強生產和流通管理。嚴控新上稀土礦山開發和冶煉分離項目,嚴格稀土、鎢、螢石生產總量控制計畫管理。制定出台稀土產品包裝、標誌、運輸和貯存國家強制標準,規範稀土產品出口。發揮協會、學會等中介組織作用,引導會員單位規範經營,加強自律。
(五)繼續完善行業管理政策法規。抓緊出台稀土、鎢、鉬資源稅改革方案。加快出台《稀有金屬管理條例》,同步制定實施細則。修訂《稀土指令性生產計畫管理辦法》、《稀土行業準入條件》。調整規範稀有金屬、螢石等生產計畫下達方式,探索下達仲鎢酸銨冶煉生產指標。
(六)加強鐵礦石資源保障。支持資源儲量大、生產水平高、節能環保符合國家要求的大中型鐵礦山建設,保持穩定供應能力。研究調整國內鐵礦山稅費政策,借鑑國際礦業大國做法,推動國內礦山減負。繼續提升國內現貨平台、鐵礦石期貨、中國鐵礦石價格指數等對鐵礦石市場的影響力,促進建立公平公正的鐵礦石價格形成機制。
六、統籌履約和轉型發展,做好監控化學品管理工作
(一)深入推進依法履約。修訂《<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做好監控化學品行政許可下放的工作銜接。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履約工作的領導,強化履約工作體系和隊伍建設,切實落實《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賦予的各項管理職責,層層落實履約責任,強化事中事後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紮實做好接受國際核查等工作。加強與公安、國安、外事、安監等部門的工作配合,認真制定接受國際核查預案,確保每次核查順利通過;繼續配合做好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核查、促日銷毀和防擴散工作。完善宣布信息系統,組織線上宣布培訓,按時保質完成國家宣布。
(三)統籌做好履約和促發展工作。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把履約和結構調整、推動產業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主動化解履約風險。嚴格劇毒監控化學品新建管理,最佳化監控化學品區域布局,引導企業向專業化工園區轉移和聚集。積極引導企業開展兼併重組,提高監控化學品行業的集中度,逐步實現資源向履約和安全意識強、管理規範的優勢企業集聚。
(四)加強履約宣傳培訓和國際合作。加強《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和《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宣貫,開展國際核查演練等培訓活動,重視發揮行業協會、科研院所等社會支撐機構作用,引導行業自律。加強履約國際交流與合作,借鑑其他國家的履約管理經驗,積極利用履約多邊平台,加強雙邊化工技術交流與合作,促進國際先進技術引進,推動監控化學品企業“走出去”。
2015年,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全國工業和信息化工作會議確定的工作重點,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大力推動兩化深度融合,重點抓好化解產能過剩矛盾,不斷深化行業管理改革,繼續實施創新驅動戰略,著力解決制約原材料工業科學發展的突出矛盾,積極推進技術改造、兼併重組、淘汰落後、節能減排和軍民融合,加快培育發展新材料產業,努力保持原材料工業持續平穩增長,不斷提高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一、著力化解過剩產能,推進建立長效機制
(一)嚴格控制新增產能。嚴禁以任何名義備案鋼鐵、電解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業新增產能項目;確有必要建設的項目,必須堅持等量和減量置換原則,制定並公告產能置換方案,其中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環境敏感區域要實施減量置換。加大產能過剩行業在建項目監督力度,繼續做好未經合規審核項目的認定和公告工作,未經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國家有關部門認定和公告的在建項目一律不得續建。加快建立本地區產能過剩行業投資項目基礎資料庫,及時掌握行業產能變化情況。以修訂後的《環境保護法》實施為契機,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產能過剩行業監管,遏制產能盲目擴張。
(二)推動存量調整最佳化。組織實施《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最佳化乙烯、對二甲苯(PX)等重點石化產業布局。穩步開展現代煤化工升級示範,提高原料多元化水平。認真總結水泥錯峰生產試點經驗,逐步推廣並建立北方採暖區水泥錯峰生產長效機制。鼓勵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化肥和輪胎等優強企業開展兼併重組,推動已重組企業實現實質性整合,打造一批市場影響力大、核心競爭力強的大型企業集團。加強“走出去”工作的協調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鋼鐵、有色、建材等企業在海外建立資源開採、冶煉和精深加工基地,帶動工程技術、設備製造和諮詢服務企業開拓海外項目市場。組織做好符合準入規範條件企業評價和公告工作,加強已公告企業動態管理。加強原材料領域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的交流與合作,提高示範成效。進一步規範化工園區發展。
(三)擴大高端材料套用。圍繞新型城鎮化、基礎設施和先進裝備製造等需求,強化服務理念,加大政策支持,積極推進高品質、高性能和高附加值產品的生產和套用。依託高強鋼筋、高性能電工鋼、船舶和海洋工程用鋼等協調機制工作組,發揮電工用鋼等套用示範平台作用,加快標準制修訂,研究取消進口關稅減免等政策措施,推動關鍵高端鋼材套用。建立交通運輸、航空用鋁材上下游合作機制,加強產需銜接,推廣交通運輸用鋁合金車廂和飛機用關鍵鋁材。組織做好綠色建材產品評價通則和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的組織實施工作,搭建綠色建材產品公共服務平台,發布綠色建材產品信息。籌建石墨、玻璃纖維及複合材料、綠色建材產業發展聯盟,完善下游套用產業鏈。推動高分子材料在軌道交通和高端裝備領域的套用。
二、加強轉型發展巨觀指導,推動行業向中高端邁進
(一)加強行業運行監測。深入企業開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協會、研究機構等行業支撐力量作用,摸清行業發展基本現狀,監測分析生產運行態勢變化,及時發現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困難和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積極為企業排憂解難,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措施,引導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二)研究制定行業發展規劃。認真總結原材料行業“十二五”規劃完成情況,針對薄弱環節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完成規劃目標任務。制定鋼鐵工業轉型發展行動計畫,落實有關配套政策措施。協調組織鐵礦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工作。開展原材料重點行業“十三五”規劃和煤化工重大問題研究,明確“十三五”總體思路、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提煉一批具有重大引導示範意義的專項工程,細化制定政策措施。組織做好技術改造工程高端材料及新材料專題、強基工程關鍵基礎材料領域的相關工作。推動“一帶一路”、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相關地區抓緊研究提出原材料工業落實國家重大戰略的具體措施和重大項目。
(三)深化行業管理改革。推動鋼鐵、水泥等行業建立以能耗、環保為主的落後產能判定標準。改進行業準入及規範管理,在水泥行業開展企業自我申明符合規範條件試點,逐步建立企業自我聲明、政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管理辦法。加強規範準入管理與金融、環保、能源等方面的政策銜接,落實差別化政策。修訂鋼鐵行業規範條件及其管理辦法,以及鉛鋅、鎢錫行業規範條件,建設規範鋼鐵企業信息綜合資料庫。研究制定煤制烯烴、對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脂(MDI)、鉻化合物、商品混凝土等行業準入規範條件。編制化工園區規範條件,修訂完善農藥生產管理辦法。
(四)強化專項工作指導。制定發布促進鋁、玻璃纖維及其複合材料、石灰和砂石行業健康發展指導意見,編制建材工業鼓勵推廣套用的技術和產品目錄、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高風險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方案。推廣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及產業廢棄物的成套技術,在建築衛生陶瓷行業推進清潔生產,開發推廣先進適用的節能減排技術。編制化肥轉型發展方案,推動氮肥原料結構調整和多元發展,提高磷石膏綜合利用水平。引導低毒低殘留農藥套用示範及推廣,發展環保型農藥品種和製劑。開展打擊地條鋼專項行動,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摸清家底,提出企業名單,配合質檢、工商等部門打擊地條鋼生產、銷售行為。
三、結合流程工業特點,大力推進兩化深度融合
(一)落實原材料工業兩化深度融合推進計畫。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原材料工業兩化深度融合計畫(2015-2018年)》(工信部原[2015]25號)要求,結合本地區原材料行業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年度任務和目標,研究提出支持措施,加強完成情況督促檢查。進一步加強標準和制度建設,做好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和評定試點工作,以公共平台建設、智慧型工廠示範、技術推廣普及為著力點,努力實現集研發設計、物流採購、生產控制、經營管理、市場行銷為一體的流程工業全鏈條智慧型化。
(二)抓好原材料工業兩化融合專項工作。一是開展智慧型工廠和物聯網試點示範。在石化化工、鋼鐵、有色、建材等領域開展智慧型工廠、數字礦山、物聯網發展試點示範,積極推進以提升安全管理、應急救援和公共服務能力為目標的智慧化工園區等原材料智慧型製造示範區試點。二是推進關鍵工藝流程數控化。普及推廣可程式邏輯控制(PLC)、分散式控制系統(DCS)等基礎數位化技術,開發套用先進過程控制技術,進一步突出實時控制、性能最佳化和綜合集成,大幅提升原材料工業重點行業的生產裝備數位化和智慧型化水平。三是擴大關鍵崗位機器人套用。在健康危害和危險作業環境、重複繁重勞動、智慧型採樣分析等崗位推廣一批專業機器人。四是大力發展電子化學品、3D列印材料等新材料。
(三)推進原材料產品網上銷售和物流信息化發展。以產業鏈協同發展為目標,培育石化、鋼鐵、有色、稀土、建材、危化品等專業物流,積極發展電子商務、個性化定製等新業態,提升企業對物流和用戶需求的快速回響能力。支持第三方原材料電子商務平台發展壯大。鼓勵行業協會、電商公司和農資企業建立農資電子商務平台。發揮骨幹企業在採購、銷售方面的主導作用,支持大型原材料企業自有電子商務平台向行業開放平台轉化。積極推動汽車板、造船板等個性化訂單加工配送。
(四)建立重點行業信息化管理平台。支持原材料工業大數據平台建設,發揮大數據對行業管理的支撐作用。繼續推進農藥、監控和危險化學品等領域智慧型監測監管體系建設。依託6家大型稀土集團,建設稀土礦山開採監管系統。研究利用稀土產品包裝標識編碼、企業生產台賬、稀土專用稅務發票、出口統計數據等信息,建設稀土產品追溯系統,實現稀土產品開採、生產流通全程監控。
四、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積極培育新材料產業
(一)強化新材料產業發展頂層設計。研究制定促進新材料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結合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推動重點新材料研發和套用重大工程實施方案的編制論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落實關鍵材料升級換代工程實施方案。推動建立並支持各地探索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套用風險補償機制,努力形成上下游良性互動、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協同創新體系。
(二)夯實新材料行業管理基礎。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新材料統計體系、認定體系建設試點,繼續組織實施《新材料產業標準化工作三年行動計畫》。鼓勵各地組建新材料行業協會、產業發展聯盟和專家諮詢委員會。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深入新材料科研院所、生產和用戶企業開展調研,掌握第一手情況,研究提出發展重點和保障措施。
(三)推動戰略新材料領域健康發展。制定石墨烯等專項行動計畫,統籌部署研發、產業化、推廣套用等創新環節,探索解決新材料創新發展中存在的重複和分散問題。發揮有關產業聯盟作用,調動產業創新力量,組建碳纖維、石墨烯、稀土等新材料產業聯合創新中心,重點突破共性技術、專用裝備、高端品種等制約。促進軍民新材料在研究、開發等環節有機銜接,加快軍民共用新材料產業化、規模化發展。
五、加強戰略性資源管理,全面落實行業管理任務
(一)加快稀土大集團建設。2015年底前6家稀土大集團整合完成全國所有稀土礦山和冶煉分離企業,實現以資產為紐帶的實質性重組;建立集團協作機制,承擔相應社會責任。國家有關部門將利用現有政策,優先支持全面完成整合任務的集團;對集團外企業,不予核准新建礦山和冶煉分離項目,大幅減少直至取消年度生產計畫。
(二)深入打擊稀土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監管主體責任,嚴肅查處存在問題的企業和個人。國家有關部門將適時檢查地方稀土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對重點案件掛牌督辦,並請新聞媒體曝光典型案件。建立區域聯動機制,加強信息交流,加大打非治違獎勵力度,對取得成效的單位給予獎勵。建立稀土產品追溯機制,利用稀土專用發票、出口數據等信息,倒查違法違規企業產品來源。6家稀土大集團帶頭簽訂《維護稀土行業秩序倡議書》,稀土協會引導會員單位規範經營,簽訂《會員企業維護稀土行業生產經營秩序自律協定書》。
(三)大力發展高端套用產業。通過財政資金、產業基金、上市融資等渠道,繼續支持和引導稀土高端套用產業發展。發揮稀土公共技術服務平台作用,加強稀土企業與套用企業合作,解決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瓶頸,支持稀土企業主動參與新能源汽車、工業機器人、大氣污染防治等領域企業的新產品、新技術研發。
(四)加強生產和流通管理。嚴控新上稀土礦山開發和冶煉分離項目,嚴格稀土、鎢、螢石生產總量控制計畫管理。制定出台稀土產品包裝、標誌、運輸和貯存國家強制標準,規範稀土產品出口。發揮協會、學會等中介組織作用,引導會員單位規範經營,加強自律。
(五)繼續完善行業管理政策法規。抓緊出台稀土、鎢、鉬資源稅改革方案。加快出台《稀有金屬管理條例》,同步制定實施細則。修訂《稀土指令性生產計畫管理辦法》、《稀土行業準入條件》。調整規範稀有金屬、螢石等生產計畫下達方式,探索下達仲鎢酸銨冶煉生產指標。
(六)加強鐵礦石資源保障。支持資源儲量大、生產水平高、節能環保符合國家要求的大中型鐵礦山建設,保持穩定供應能力。研究調整國內鐵礦山稅費政策,借鑑國際礦業大國做法,推動國內礦山減負。繼續提升國內現貨平台、鐵礦石期貨、中國鐵礦石價格指數等對鐵礦石市場的影響力,促進建立公平公正的鐵礦石價格形成機制。
六、統籌履約和轉型發展,做好監控化學品管理工作
(一)深入推進依法履約。修訂《<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做好監控化學品行政許可下放的工作銜接。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履約工作的領導,強化履約工作體系和隊伍建設,切實落實《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賦予的各項管理職責,層層落實履約責任,強化事中事後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二)紮實做好接受國際核查等工作。加強與公安、國安、外事、安監等部門的工作配合,認真制定接受國際核查預案,確保每次核查順利通過;繼續配合做好日本遺棄在華化學武器核查、促日銷毀和防擴散工作。完善宣布信息系統,組織線上宣布培訓,按時保質完成國家宣布。
(三)統籌做好履約和促發展工作。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把履約和結構調整、推動產業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主動化解履約風險。嚴格劇毒監控化學品新建管理,最佳化監控化學品區域布局,引導企業向專業化工園區轉移和聚集。積極引導企業開展兼併重組,提高監控化學品行業的集中度,逐步實現資源向履約和安全意識強、管理規範的優勢企業集聚。
(四)加強履約宣傳培訓和國際合作。加強《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和《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宣貫,開展國際核查演練等培訓活動,重視發揮行業協會、科研院所等社會支撐機構作用,引導行業自律。加強履約國際交流與合作,借鑑其他國家的履約管理經驗,積極利用履約多邊平台,加強雙邊化工技術交流與合作,促進國際先進技術引進,推動監控化學品企業“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