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6日,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布了《2015年中國網路著作權保護年度報告》。報告指出,2015年,中國網路著作權保護取得重大進展。國家更加重視文化產業和智慧財產權工作,先後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產業政策環境不斷最佳化,網際網路、文化、創意等因素更好融合,深入助推國民經濟轉型升級。在此大背景下,網路著作權保護迎來新任務、新機遇。
2015年“網際網路+”帶來了新一輪網際網路產業變革和創新,在“網際網路+”行動計畫、建設“數字中國”、發展分享經濟的推進下,“跨界”、“融合”成為產業發展的新態勢。“網際網路+”帶來了新一輪網際網路產業變革和創新,成為經濟成長、結構最佳化新動力。“IP”成為“網際網路+文化”的發展主線與核心價值,“泛娛樂”生態構建行業全產業鏈內容布局。
報告認為,2015年在“劍網行動”的高壓態勢和網路著作權重點監管工作的積極引導下,我國網路著作權環境明顯好轉;與網路著作權糾紛相關的網際網路行業競爭規則在實踐和司法審判中日漸明晰;權利人採用多種方式積極維權,網際網路企業互訴與合作並存。
我國深入推進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立法和司法解釋工作得到加強,網路著作權法律體系不斷完善。2015年1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增加對著作權保護的重要條款,明確了網路幫助侵權行為的刑事責任。針對當前網路領域的著作權突出問題,國家著作權局相繼出台相關政策規定。2015年1月8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發《關於推動網路文學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4月22日,國家著作權局發布《關於規範網路轉載著作權秩序的通知》,7月8日發布《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10月14日發布《關於規範網盤服務著作權秩序的通知》。這些檔案的發布對規範重點領域網路著作權秩序起了重要作用。
2015年全國共有2118件網路著作權相關的民事判決和裁定書,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28.3%。2015年網路著作權民事案件呈現一些新特點:從案件所屬行業領域來看,網路音樂領域的著作權糾紛數量較大,成為網路侵權案件最多的類型,是法院審理網路著作權案件的重點,而在國家著作權局主動監管的16家視頻網站中被訴侵權的著作權糾紛案件數量急劇下降,顯示出2015年網路視頻行業著作權秩序的良好態勢。從案件所屬地域來看,網路著作權案件發案數量向階梯式方向發展,各梯隊之間的案件數量均衡,沒有太大懸殊。各地智慧財產權法院在審理網路著作權案件中作用突出,智慧財產權法院設立成效初顯。
國家著作權局在開展著作權行政監管與執法工作中呈現出“監管思路更加清晰、監管重點更加突出、監管措施更加有力、監管效果更加顯著”的特點。在監管思路方面,國家著作權局進一步發揮著作權重點監管工作的作用和效能,增強著作權重點監管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提出了“分類監管、分步監管”的工作思路:在分類監管方面,國家著作權局根據網路音樂、網路雲存儲、應用程式APP、網路廣告聯盟、網路轉載等領域著作權保護的不同特點,實施針對性強、各有特色的分類管理,效果明顯;在分步監管方面,國家著作權局在鞏固往年工作成果的基礎上,每年確定新的監管領域,效果顯著。在監管重點方面,針對當前網路領域最突出、相關產業反映最強烈、現實性較強的幾大問題,國家著作權局出台了一系列著作權保護措施,開展規範網路音樂著作權、規範網路雲存儲空間著作權、打擊智慧型移動終端第三方應用程式(APP)侵權盜版的專項整治行動,繼續加強網路視頻著作權重點監管,進一步規範網路轉載著作權秩序。在監管措施方面,為完成“劍網行動2015”及著作權行政監管中的重點任務,達到淨化網路著作權環境、最佳化網路著作權生態的目的,各地著作權執法部門在總結過去監管經驗的基礎上,充分利用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移動網際網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創新“網際網路+”的新型著作權監管手段,加強部門間、地區間信息共享和協同行動,提高了網路執法打擊的精準度。監管效果方面,“劍網2015”專項行動完美收官,全國各地著作權執法部門共查處行政案件383件,行政罰款450萬元,移送司法機關刑事處理案件59件,涉案金額3845萬元,關閉網站113家,進一步淨化了我國的網路空間及網路著作權環境,有力地打擊了網際網路侵權盜版現象。
網際網路企業著作權意識不斷提升,以聲明為基礎,加強自律,加大著作權合作力度,保護原創作品,完善著作權保護和維權機制。標誌性事件提升公眾的著作權意識,權利人採用多種方式維護合法權益。以音著協、文著協為代表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積極配合“劍網”行動,在維護權益和推動創新的進程中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行業協會進一步發揮行業組織作用,積極提升服務質量,促進行業交流;著作權聯盟在行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凸顯,成為政府聯繫著作權領域的紐帶,維護著作權方利益,推動著作權產業發展和創新型國家的建設。
報告認為,2015年,我國網路著作權保護雖然取得了重大進展,但是也存在諸多問題和挑戰,比如: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網路作品的使用方式和傳播路徑發生重大變革,作品創作向全民化、大眾化方向發展,傳統“先授權後使用”的許可付酬模式面臨挑戰;內容產業涉及的利益鏈條較多,如何平衡著作權所有人、網路服務商和廣大用戶的利益,劃出網路服務商承擔或者不承擔侵權責任的界限,成為困擾立法、司法和行政機關的難題;如何在“網際網路+”環境下加強網路著作權執法,更加有效地打擊網路侵權盜版行為,更好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平衡、協調傳統行業利益與鼓勵網際網路企業創新,仍然是我國網路著作權保護面臨的長期、複雜、艱巨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