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廳、省環保廳、省檢察院、省法院聯合召開“2015利劍斬污”專項行動動員部署會議,從即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2015利劍斬污”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將重點打擊九類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危險廢物、劇毒化學品、含有重金屬的物質等有毒物質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嚴重危害環境、損害人體健康的,超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本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使用、提供、處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盜竊、損毀環境監測設施或者為逃避監管,故意對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干擾,致使採樣和監測數據失真,或者對數據、應用程式進行破壞的;廢水排放和大氣排放企業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恣意偷排偷放、超標排放的;違反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被責令停止建設、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阻礙或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環保、公安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其他嚴重危害環境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