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8年基層人民檢察院建設規劃

2014-2018年基層人民檢察院建設規劃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13年12月10日發布,自2013年12月1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最高人民檢察院
  • 發布日期:2013年12月10日
  • 實施日期:2013年12月10日
  • 效力級別:司法解釋
  • 法規類別:檢察綜合規定
  基層檢察院是檢察機關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為鞏固基層檢察院建設成果,提升基層檢察院建設水平,根據中央關於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的決策部署和《“十二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綱要》,結合基層建設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基層檢察院建設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三大建設”總任務,牢牢把握“三個強化”總要求,堅持以執法辦案為中心,以隊伍建設為根本,以司法改革為動力,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標準化、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管理科學化信息化、保障現代化實用化建設,牢固樹立進取意識、機遇意識、責任意識,著力破解發展難題,不斷開創基層檢察院建設新局面,為推動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服務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
2.發展目標
緊扣法律監督職能的全面正確履行,努力實現:
--執法規範化標準化明顯進步。執法規範和標準體系建設深入推進,執法監督制約機制不斷健全,執法操作規程更加明確,執法辦案工作更加精細,執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實增強。
--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明顯提升。符合檢察工作規律和基層隊伍實際的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完整體系有效建立,隊伍專業素質能力大幅提升,職業發展制度機制不斷完善。
--管理科學化信息化明顯增強。檢察業務、隊伍、政務管理體系更加健全,檢察信息技術套用全面普及,檢察工作科技含量逐步提高,管理質量和管理效益持續提升。
--保障現代化實用化明顯推進。公用經費正常增長機制有效落實,“兩房”建設繼續深化,科技裝備適度超前、突出實用,厲行節約、量力而行,基層檢務保障更加務實、有力。
二、基層檢察院建設的主要任務
(一)堅持以堅定理想信念為核心,大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
3.強化科學理論武裝。健全落實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制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為實現中國夢而奮鬥的遠大理想,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建立思想動態定期分析制度,健全意識形態工作長效機制,加強經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堅持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問題、指導實踐,增強政治定力,增進“三個自信”。組織開展理論素養提升年系列活動,促進基層檢察人員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真學真信真用。
4.踐行黨的民眾路線。紮實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的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力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四風”突出問題。建立經常性徵求民眾意見制度,健全人民民眾評判檢察工作機制。廣泛開展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機關、進企業活動,組織檢察人員走基層接地氣,察民情訪民意解民憂,增強做好新形勢下民眾工作的能力。推進綜合服務平台、民生服務視窗建設,完善聯合接訪、下訪巡訪等制度,暢通和規範民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
5.服務黨的中心工作。堅持胸懷大局、把握大勢、著眼大事,找準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切入點、著力點,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主動適應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健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工作體系,及時調整和深化服務工作措施,採取派駐檢察室、建立聯繫點等有效形式,打造共建協作平台,延伸法律監督觸角,堅持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實際成效作為檢驗基層檢察工作成果的重要標尺。
6.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完善業務部門和辦案組基層黨組織設定,實現檢察機關基層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著眼發揮戰鬥堡壘和先鋒模範作用,推動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履職盡責創先進、立足崗位爭優秀。清醒認識“四大風險”、“四大考驗”,堅持中心組學習、民主評議黨員、“三會一課”等制度,建立學習遵守貫徹維護黨章長效機制,嚴格黨內組織生活,教育廣大黨員加強黨性修養,堅持黨性原則,自覺抵制西方錯誤政治觀點、法學觀點。
(二)堅持以深化規範執法為主線,全面加強檢察業務建設
7.強化正確執法理念教育。堅持嚴格公正規範文明執法,把“六觀”、“六個有機統一”、“四個必須”、“六個並重”等作為基層檢察人員日常學習重點內容和教育培訓必修課程,樹立理性平和文明規範的執法理念,始終用正確的執法理念指引和規範基層執法辦案活動。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8.加大執法辦案工作力度。堅持以執法辦案為中心,因地制宜突出工作重點,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規範監督,自覺融入社會治理體制創新,不斷完善人權司法保障機制,全面履行打擊刑事犯罪、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訴訟監督等職責,確保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完善落實檢察長、副檢察長帶頭辦案制度,對有影響的大案要案,檢察長、副檢察長應當親自指揮偵查、訊問和出庭支持公訴。
9.加強檢察業務集中管理。全面推進案件管理機制改革,健全檢察業務管理制度,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細化執法辦案流程,明確執法辦案標準,嚴格執法辦案監管,實現對執法辦案全過程的集約化、動態化管理,從源頭上解決隨意執法、粗放執法問題。組織開展規範執法強化年系列活動,推動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範全面貫徹落實。
10.健全檢察業務考評機制。堅持結果考評與過程管理、定期考評與動態指導、綜合考評與個案評查相結合,形成多手段全方位的執法辦案考評體系。完善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加強執法辦案監督制約。建立案件質量常態化評查機制,全面對照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重點圍繞辦案時限、執法程式、證據採信、文書製作和涉案財物處理等,定期進行集中評查,促進執法規範化。
11.深入推進檢務公開工作。細化執法辦案公開的內容、對象、時機、方式和要求,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除法律規定需要保密的以外,執法依據、執法程式、辦案過程和檢察機關終結性法律文書一律向社會公開。堅持和完善檢察開放日、案件公開審查、人民監督員等制度,切實保障人民民眾對法律監督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堅持以提高整體素質為關鍵,著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12.建設強有力領導班子。認真落實領導幹部政治輪訓制度,積極參加新知識、新技能學習培訓,不斷完善知識結構、豐富知識儲備。到2018年,基層檢察院領導班子中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占比達到三分之二以上。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各項規定,完善和落實黨組會、檢察委員會、檢察長辦公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式,不斷提高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平,建設信念堅定、敢於擔當、勤政務實、清正廉潔的堅強領導集體。
13.打造專業化人才隊伍。堅持以專業化建設為導向,以崗位素能標準為依據,分類開展任職資格、崗位技能、綜合知識等專項培訓,定期開展公訴論辯、偵訊模擬、疑案研討等崗位練兵,搭建網路學習平台,樹立終身學習觀念,重點加強新進人員的崗前培訓和職業倫理教育,全面提升專業素質能力。基層檢察人員接受業務培訓時間每年不少於12天。到2018年,基層檢察院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占比達到90%左右。
14.建構職業化管理體系。落實職業化建設目標任務,實施檢察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嚴格檢察職業準入制度,統籌人員招錄補充辦法。健全基層優秀人才、少數民族幹部跨地區、跨層級選派掛職、交流鍛鍊工作機制,拓寬基層檢察人員職業發展渠道。完善檢察職業保障屬地措施,出台有利於穩定隊伍的創新舉措。完善辦案組織模式,最佳化檢察資源配置和內設機構的設定,切實解決基層專業人才缺乏、辦案力量不足問題。努力把基層檢察院空編率控制在2%以下。
15.實施檢察人才重點工程。全面落實檢察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以高層次專門人才鑄才、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引才、素質提升優才、基層檢察院聚才、西部和貧困地區檢察院扶才、青年檢察官育才等六大重點工程為抓手,帶動檢察人才隊伍建設全面發展。西部和貧困地區基層檢察院每年定向培養和引進專門人才1000名。組織開展人才建設重點工程落實年系列活動,推動人才隊伍建設任務按時保質逐項落實。
(四)堅持以強化科技套用為重點,切實加強檢務保障建設
16.運行統一業務套用系統。組織開展統一業務套用系統全員培訓,加強運行維護、安全保密等管理制度建設,為統一業務套用系統運行奠定堅實基礎。落實“統一入軌、統一管理、統一套用、統一改進”要求,實現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業務網上審批、執法流程網上管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確保“全員、全面、全程、規範”套用。
17.加強基層業務裝備配備。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認真落實基本業務裝備配備指導標準。以提高偵查工作科技含量為重點,加強偵查指揮、證據收集、安全防範、檢驗鑑定等裝備建設,完善執法辦案科技手段和設施體系,加快執法辦案科技裝備更新升級。加強執法值勤用車配備,滿足基層辦案工作需要。
18.落實科技建設重點任務。以統一業務套用系統為重點實施電子檢務工程,建設網上舉報、遠程視頻訊問、案卷材料傳輸及視頻接訪等系統,建成檢察專線網、區域網路等基礎網路,實現基層檢察工作數位化目標。完善檢察技術融入執法辦案工作機制,促進技術取證、技術鑑定、技術審查等檢察技術手段有效利用。組織開展技術信息套用年系列活動,提升技術信息套用水平,建設一批科技強檢示範院。
19.推進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檢察經費保障,落實“十二五”政法基礎設施建設規劃,進一步推進基層“兩房”建設。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式和基建項目管理制度,認真落實基建項目內部核准制度,加強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積極化解“兩房”建設債務,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債務問題。
(五)堅持以鑄造職業精神為核心,深入加強檢察文化建設
20.提升檢察文化建設層次。全面落實加強檢察文化建設的決定,建立健全基層檢察文化建設內容體系和框架結構,堅持把鑄造檢察職業精神作為檢察文化建設中心任務,充分發揮檢察文化的引領、滲透、融合、凝聚作用,不斷提升檢察人員的文化素養和精神境界。增強文化建設陣地意識,加強涉檢網路輿情應對,唱響思想文化主旋律。組織開展富有檢察特色的活動,推廣文化建設先進經驗,聚合基層檢察文化建設正能量。
21.深化檢察職業道德培育。堅持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指引,創新文化建設載體,繁榮文藝作品創造,推動落實職業道德基本準則、職業行為基本規範。完善職業道德教育培訓、監督制約、激勵懲戒長效機制,改進職業道德教育方式方法,豐富職業道德實踐養成路徑,培育忠誠、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職業風範。
22.營造機關和諧人文環境。努力營造團結和諧、積極向上的人文環境。按照莊重規範、因地制宜要求,建設好陳列室、榮譽室等檢史教育場所。注重思想引導、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幫助解決檢察人員工作、學習和生活實際困難,不斷增強基層檢察院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六)堅持以塑造良好形象為主旨,持續加強紀律作風建設
23.強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設。創新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形式,推進廉政教育經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深化檢察機關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堅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權,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築牢公正廉潔執法制度防線。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堅決查處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
24.嚴格執行各項紀律規定。嚴明黨的政治紀律,自覺維護中央權威,堅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肅檢察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上級檢察機關的決策部署和決定要求,堅決杜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確保檢令暢通。加強紀律執行監督檢查,嚴格落實各項禁令規定,堅決查禁違反紀律行為,真正做到遵守紀律沒有特權、執行紀律沒有例外。
25.切實轉變機關作風。認真貫徹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民眾八項規定和高檢院實施辦法,進一步轉作風正學風改文風,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堅持執法為民,深入解決特權思想、霸道作風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慵懶散奢、冷硬橫推等執法和工作陋習。厲行勤儉節約,堅決防止和糾正講排場比闊氣、鋪張浪費等現象。組織開展執法作風轉變年系列活動,進一步樹立檢察機關良好形象。
三、基層檢察院建設的保障措施
26.加強組織領導。健全落實高檢院統籌、省級院主導、市級院主抓、基層院主責的上下聯動工作格局,努力形成檢察長牽頭抓總、政工部門組織協調、其他部門分工負責的齊抓共管工作局面。高檢院將加強檢察改革頂層設計,推動出台相關體制、機制和制度難題解決方案。省、市兩級院既要堅持巨觀領導,又要抓好具體指導,著重在察實情出實招辦實事上下功夫。尊重基層首創精神,著力加強基層院建設。
27.完善工作機制。健全領導幹部聯繫基層、業務部門對口指導、基層院結對共建制度。建立領導幹部深入基層蹲點調研製度、制定政策檔案徵求基層意見辦法。完善先進院動態管理、落後院攻堅幫扶、基層建設抽樣評估、難點問題有效解決工作機制。改進考核表彰工作,減少檢查評比活動,切實減輕基層檢察院負擔。高檢院每年對3-5個省份的基層檢察院進行抽樣評估。
28.堅持分類指導。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情況分類研究,增強上級檢察機關指導基層建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強化服務基層意識,加大對偏遠落後地區人財物扶持力度,促進政策和資源要素向西部、基層傾斜。認真貫徹中央關於支援西藏、新疆總體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檢察機關人才智力、檢察業務、資金項目援藏援疆工作,推動基層檢察院建設協調發展。
29.強化督導落實。堅持把制度執行力作為評價幹部和實績考評的重要內容,定期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完善基層檢察院建設任務分解、督察落實等制度,健全基層檢察院建設績效管理規範,建立年度工作要點、重大決策落實情況通報制度,切實把基層檢察院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認真實施基層檢察院建設工作報告制度,省、市兩級檢察院每年底向上一級檢察院專題報告基層檢察院建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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