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許昌市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共許昌市委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實施意見》(許發〔2010〕9號)、《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許昌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的通知》(許政辦〔2012〕14號)要求,我市開展殘疾兒童搶救性治療和康復,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使貧困殘疾兒童得到康復補助,滿足廣大殘疾兒童迫切的康復需求。2014年市政府決定繼續實施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為確保工程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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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共許昌市委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實施意見》(許發〔2010〕9號)、《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許昌市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的通知》(許政辦〔2012〕14號)要求,我市開展殘疾兒童搶救性治療和康復,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使貧困殘疾兒童得到康復補助,滿足廣大殘疾兒童迫切的康復需求。2014年市政府決定繼續實施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為確保工程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實現率先崛起富民興許的宏偉目標,按照政府主導、殘聯協調、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穩步推進的工作原則,實施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逐步建立完善殘疾兒童醫療康復保障和服務體系,從根本上改善殘疾兒童的生存與發展狀況,實現殘疾人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工作目標

2014年為符合標準的411名貧困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提供救助,重點實施以下項目:
——救助貧困聾兒41名。其中:為16名中低收入家庭的聾兒配發人工耳蝸,人工耳蝸由中國殘聯集中採購、統一配備,手術及調機費每人補助標準為1.2萬元,訓練費每人補助標準為1.4萬元;為15名貧困聾兒配發助聽器,助聽器由省統一配發,助聽器驗配調試服務費每人補助標準為1200元,訓練費每人補助標準為1.2萬元;為10名特困聾兒提供一年的康復訓練補助,訓練費每人補助標準為1.2萬元。
——為100名貧困腦癱兒童實施康復訓練。訓練費每人補助標準為1.2萬元,矯形器配置費每人補助標準為1200元。
——為20名貧困孤獨症兒童實施康復訓練。訓練費每人補助標準為1.2萬元。
——為25名貧困智力殘疾兒童實施康復訓練。訓練費每人補助標準為1.2萬元。
——為10名貧困低視力殘疾兒童適配助視器。配置費每人補助標準為1000元。
——為15名貧困殘疾兒童適配假肢、矯形器。配置費每人補助標準為5000元。
——為200名貧困殘疾兒童適配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及助行器等輔助器具。配置費每人補助標準為1500元。

工作措施

(一)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的領導,切實推動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順利實施。
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衛生部門要完善貧困殘疾兒童預防與監測網路,參與貧困殘疾兒童篩查,會同殘聯審定定點康復機構,提供醫療技術支持,擴大康復項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提高報銷比例。財政部門要將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加強資金監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擴大康復項目醫療報銷範圍,提高報銷比例。各級殘聯要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二)技術保障。市專家技術指導小組要發揮技術指導、人才培訓等技術保障作用,參與檢查評估。
(三)落實保障政策。在落實現行政策基礎上,堅持普惠加特惠、特事特辦的原則,逐步增加納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的康復項目,進一步簡化報銷程式,提高報銷比例,減輕貧困殘疾兒童康復費用負擔。對納入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康復項目,先由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報銷,個人負擔部分由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予以資助。剩餘的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資金可用於增加救助兒童數量或延長康復訓練時間。
(四)多渠道籌措資金。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所需經費,除通過現有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外,由中央補助專項康復經費和省財政預算安排彩票公益金支付。各級政府要根據實際,多渠道籌集資金,不斷擴大康復救助範圍,切實滿足貧困殘疾兒童康復需求。
(五)加強資金監管。要對救助資金單獨建賬,專款專用,不準挪作他用。各級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對資金管理和使用的審計監督。

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及時落實部署。各縣(市、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安排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詳細工作方案,確保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救助工程順利實施。
(二)強化職責,嚴格責任追究。建立責權清晰、監督有力的工作運行機制,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各個關鍵環節要明確相關責任人,適時對資金管理、使用和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救助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市政府將適時組織人員對各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三)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和網際網路等新聞媒體宣傳貧困殘疾兒童康復工程的意義、資助內容和申請辦法,宣傳殘疾預防知識,宣傳報導救助開展情況和受助效果,營造良好氛圍。
(四)及時總結,建立長效機制。各縣(市、區)要充分發揮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的示範、引領作用,及時總結經驗和做法,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保障制度和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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