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扶助殘疾人實施辦法》經2014年9月28日第十五屆阜新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14年10月14日阜新市人民政府令第98號公布。該《辦法》共28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新市扶助殘疾人實施辦法
- 發布機關:阜新市人民政府
- 文號:阜新市人民政府令第98號
- 類別:政府規章
- 發布時間:2014年10月14日
- 施行時間:2014年10月14日
基本信息,實施辦法,
基本信息
阜新市人民政府令
第98號
《阜新市扶助殘疾人實施辦法》業經2014年9月28日第十五屆阜新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施行。
市長 楊忠林
2014年10月14日
實施辦法
阜新市扶助殘疾人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促進殘疾人平等充分地參與社會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扶助殘疾人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的發展,確保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規劃的全面實施。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大扶助殘疾人的經費投入,為扶助殘疾人事業的全面開展提供財力保障。
第五條 逐步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推進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工作。衛生部門要結合醫療衛生體系改革,將殘疾人康復納入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綜合性醫院、中醫院開設康復醫學科,各鄉鎮(街道)衛生院建立社區康復指導站,配備專兼職康復人員,為殘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復服務。
衛生部門應當將基層衛生人員的康復業務培訓納入全科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計畫及年度計畫,逐步實現康復人員持證上崗。
第六條 殘聯按照相關規定免費逐步為貧困殘疾人適配輪椅、假肢、助視器、助聽器等普及型輔助器具。
第七條 實施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民政、教育、殘聯等部門應當做好適齡聽障、智障、孤獨症和腦癱兒童康復訓練工作。
第八條 加強貧困殘疾人醫療救助工作。對重度殘疾人、一戶多殘、老殘一體、患大病及突發意外傷害的殘疾人,民政、衛生等部門給予優先救助。
第九條 衛生、人口計生、殘聯等部門應當組織醫療機構建立殘疾兒童隨報機制,開展殘疾兒童篩查、診斷、評估、監測和轉介工作,建立健全殘疾兒童康復檔案。
第十條 在政府開發的社會服務等公益性崗位中,積極開發適合殘疾人的就業崗位,優先安排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特別是安排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殘疾人就業。開發並扶持殘疾人在電子商務、動漫設計、瑪瑙加工、信息呼叫等崗位就業。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福利企業,擴大殘疾人集中就業。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工(農)療、盲人保健按摩等機構。
第十一條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企業,在新招錄工作人員時應當按照法定比例,依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招錄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
第十二條 健全殘疾人失業登記制度,將符合失業登記條件的殘疾人納入失業登記範圍。凡符合法定勞動年齡,有就業能力的城鎮失業殘疾人,均可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優先享受就業扶持政策。
第十三條 殘疾人從事個體工商經營(不含離、退休人員),從事種養業或者加工業,殘聯按有關規定給予資助。
第十四條 殘疾人所在單位、職業技術學校等應當對殘疾人提供適合其就業的各種技能培訓。公辦培訓機構應當對符合培訓條件的殘疾人,優先錄取並免費培訓。就業服務機構和殘聯等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免費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為殘疾人就業和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提供服務。
第十五條 民政部門應當加大對重度殘疾人的生活保障力度,對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成年殘疾人,可以單獨納入低保,並優先給予臨時救助、大病救助。
第十六條 殘聯、民政等部門要有計畫地實施重度殘疾人托養工程,對生活不能自理、殘疾等級為二級及以上的殘疾人逐步實施集中托養、日間照料或居家安養,原有的其他保障待遇繼續享受。
鼓勵社會力量創辦殘疾人托養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殘聯給予相應的扶持。對重度殘疾人,要逐步給予護理補貼。
第十七條 慈善總會、紅十字會等機構應當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愛心捐助活動。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增強社會責任感,通過政策引導、授予捐贈者榮譽稱號,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發展殘疾人事業貢獻力量,積極開展志願者助殘等公益活動。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扶助貧困殘疾人納入扶貧開發總體規劃,並作為重點扶持對象優先給予扶持,落實殘疾人扶貧開發各項優惠政策和幫扶措施。
第十九條 教育部門應當完善特殊教育體系。接收各類適齡殘疾兒童、青少年入學(園)。保證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第二十條 鼓勵、扶助殘疾人入學。凡被錄取進入全日制大學專科、本科學習的殘疾學生,殘聯要給予資助。
第二十一條 殘疾人可以免費進入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美術館、展覽館、文化館(室)、青少年活動中心、公園、風景遊覽區等公共場所,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應當準予免費攜帶進入。影劇院在“全國助殘日”和國際各類殘疾人日對殘疾人實行免費開放,殘疾兒童在兒童節免費觀看兒童類電影、戲劇。圖書館免費為殘疾人辦理借書證和閱覽證。
第二十二條 文化、體育和殘聯等部門應當積極組織、指導殘疾人開展文化、娛樂、體育等活動,發現和培養殘疾人文藝、體育人才。車站、銀行、商場、醫院、文化娛樂場所等服務性行業應當結合各自特點,逐步制定扶殘助殘措施,並懸掛“殘疾人優先”、“殘疾人專用”“殘疾人免費”等標誌牌。
第二十三條 城市道路和有關公共服務場所應當滿足殘疾人輪椅、拐杖和盲杖的安全通行,建築物應當考慮出入口、樓梯、電梯、廁所、房間、櫃檯等扶手設施,方便殘疾人使用。加快推進與殘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辦事大廳、銀行網點和水、電、煤氣繳費等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場所及設施的無障礙建設和改造,積極推進免費為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
第二十四條 公共傳媒應當使聽力、言語和視力殘疾人能夠獲得信息。影視作品中應當增加字幕和解說,公共圖書館應當提供盲人有聲讀物。推廣手語交流,電視台在播報新聞時應當開設手語翻譯視窗。公共服務機構和公共場所應當創造條件為殘疾人提供語音和文字提示、手語、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務,並對工作人員進行無障礙服務技能培訓。規劃、住建、交警等部門應當做好主要交通路口聲音提示和盲道的設定。
第二十五條 徵收殘疾人房屋時,應當本著就地、就近、方便殘疾人生活的原則,在安置的地段、樓層上予以照顧。有關部門應當優先將農村殘疾人家庭列入農村困難民眾住房救助範圍。
第二十六條 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對殘疾人扶助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扶助殘疾人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的發展,確保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規劃的全面實施。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大扶助殘疾人的經費投入,為扶助殘疾人事業的全面開展提供財力保障。
第五條 逐步完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推進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工作。衛生部門要結合醫療衛生體系改革,將殘疾人康復納入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綜合性醫院、中醫院開設康復醫學科,各鄉鎮(街道)衛生院建立社區康復指導站,配備專兼職康復人員,為殘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康復服務。
衛生部門應當將基層衛生人員的康復業務培訓納入全科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計畫及年度計畫,逐步實現康復人員持證上崗。
第六條 殘聯按照相關規定免費逐步為貧困殘疾人適配輪椅、假肢、助視器、助聽器等普及型輔助器具。
第七條 實施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民政、教育、殘聯等部門應當做好適齡聽障、智障、孤獨症和腦癱兒童康復訓練工作。
第八條 加強貧困殘疾人醫療救助工作。對重度殘疾人、一戶多殘、老殘一體、患大病及突發意外傷害的殘疾人,民政、衛生等部門給予優先救助。
第九條 衛生、人口計生、殘聯等部門應當組織醫療機構建立殘疾兒童隨報機制,開展殘疾兒童篩查、診斷、評估、監測和轉介工作,建立健全殘疾兒童康復檔案。
第十條 在政府開發的社會服務等公益性崗位中,積極開發適合殘疾人的就業崗位,優先安排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就業,特別是安排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殘疾人就業。開發並扶持殘疾人在電子商務、動漫設計、瑪瑙加工、信息呼叫等崗位就業。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福利企業,擴大殘疾人集中就業。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工(農)療、盲人保健按摩等機構。
第十一條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企業,在新招錄工作人員時應當按照法定比例,依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招錄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
第十二條 健全殘疾人失業登記制度,將符合失業登記條件的殘疾人納入失業登記範圍。凡符合法定勞動年齡,有就業能力的城鎮失業殘疾人,均可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優先享受就業扶持政策。
第十三條 殘疾人從事個體工商經營(不含離、退休人員),從事種養業或者加工業,殘聯按有關規定給予資助。
第十四條 殘疾人所在單位、職業技術學校等應當對殘疾人提供適合其就業的各種技能培訓。公辦培訓機構應當對符合培訓條件的殘疾人,優先錄取並免費培訓。就業服務機構和殘聯等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免費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為殘疾人就業和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提供服務。
第十五條 民政部門應當加大對重度殘疾人的生活保障力度,對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成年殘疾人,可以單獨納入低保,並優先給予臨時救助、大病救助。
第十六條 殘聯、民政等部門要有計畫地實施重度殘疾人托養工程,對生活不能自理、殘疾等級為二級及以上的殘疾人逐步實施集中托養、日間照料或居家安養,原有的其他保障待遇繼續享受。
鼓勵社會力量創辦殘疾人托養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殘聯給予相應的扶持。對重度殘疾人,要逐步給予護理補貼。
第十七條 慈善總會、紅十字會等機構應當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愛心捐助活動。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增強社會責任感,通過政策引導、授予捐贈者榮譽稱號,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發展殘疾人事業貢獻力量,積極開展志願者助殘等公益活動。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扶助貧困殘疾人納入扶貧開發總體規劃,並作為重點扶持對象優先給予扶持,落實殘疾人扶貧開發各項優惠政策和幫扶措施。
第十九條 教育部門應當完善特殊教育體系。接收各類適齡殘疾兒童、青少年入學(園)。保證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第二十條 鼓勵、扶助殘疾人入學。凡被錄取進入全日制大學專科、本科學習的殘疾學生,殘聯要給予資助。
第二十一條 殘疾人可以免費進入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美術館、展覽館、文化館(室)、青少年活動中心、公園、風景遊覽區等公共場所,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應當準予免費攜帶進入。影劇院在“全國助殘日”和國際各類殘疾人日對殘疾人實行免費開放,殘疾兒童在兒童節免費觀看兒童類電影、戲劇。圖書館免費為殘疾人辦理借書證和閱覽證。
第二十二條 文化、體育和殘聯等部門應當積極組織、指導殘疾人開展文化、娛樂、體育等活動,發現和培養殘疾人文藝、體育人才。車站、銀行、商場、醫院、文化娛樂場所等服務性行業應當結合各自特點,逐步制定扶殘助殘措施,並懸掛“殘疾人優先”、“殘疾人專用”“殘疾人免費”等標誌牌。
第二十三條 城市道路和有關公共服務場所應當滿足殘疾人輪椅、拐杖和盲杖的安全通行,建築物應當考慮出入口、樓梯、電梯、廁所、房間、櫃檯等扶手設施,方便殘疾人使用。加快推進與殘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辦事大廳、銀行網點和水、電、煤氣繳費等社會公共服務機構場所及設施的無障礙建設和改造,積極推進免費為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
第二十四條 公共傳媒應當使聽力、言語和視力殘疾人能夠獲得信息。影視作品中應當增加字幕和解說,公共圖書館應當提供盲人有聲讀物。推廣手語交流,電視台在播報新聞時應當開設手語翻譯視窗。公共服務機構和公共場所應當創造條件為殘疾人提供語音和文字提示、手語、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務,並對工作人員進行無障礙服務技能培訓。規劃、住建、交警等部門應當做好主要交通路口聲音提示和盲道的設定。
第二十五條 徵收殘疾人房屋時,應當本著就地、就近、方便殘疾人生活的原則,在安置的地段、樓層上予以照顧。有關部門應當優先將農村殘疾人家庭列入農村困難民眾住房救助範圍。
第二十六條 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對殘疾人扶助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