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南省智慧財產權培育項目申報通知

《2014年海南省智慧財產權培育項目申報通知》是2014年5月8日由海南省科學技術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年海南省智慧財產權培育項目申報通知
  • 發布單位: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 發布時間:2014年5月8日
  • 申報條件:企業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行為
前言,申報條件,申報項目,培育期限,組織專家驗收,申報材料要求和受理時限,

前言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智慧財產權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2014年海南省專利事業發展戰略推進工作組織實施方案》(瓊知字[2014]25號)的實施,進一步規範我省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根據我省智慧財產權“貫標”企業推行計畫和第三批“優勢企業”培育工作方案的要求,擬組織開展企業智慧財產權培育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條件

(一)具有較好智慧財產權工作基礎,大型企業有效專利擁有量≥25件且有效發明專利≥5件,中小微企業有效專利擁有量≥10件且有效發明專利≥2件,並擁有一定量其它智慧財產權的企業。
(二)企業重視智慧財產權工作,工作機構、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健全,有一名領導分管,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
(三)企業專利創造運用能力較強,專利實施率較高,專利產品經濟效益較好。
(四)企業無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行為。
(五)企業自願接受智慧財產權培育政策指導和管理監督。

申報項目

(一)不是國家、省級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示範企業、具備相應申報條件的企業,申報“貫標”企業和第三批“優勢企業”培育,可同時申報2項,也可單獨申報1項。
(二)國家、省級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示範企業和其他具備相應申報條件的企業,可申報“貫標”企業培育。
(三)具備條件的智慧財產權諮詢服務機構可申報“服務機構”,根據企業自願原則,與企業簽訂合作協定,作為輔導服務機構參與“培育”的相關工作。

培育期限

智慧財產權“貫標”培育期:從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培育期1年。
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培育期:從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培育期2年。

組織專家驗收

培育期滿,由海南省知識產權局組織專家對培育項目進行考核驗收和認定。通過驗收認定的企業,可擇優推薦參加國家級“貫標”、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或示範企業培育。

申報材料要求和受理時限

申報單位按照通知要求正確填寫申報材料並裝訂成冊。於2014年6月10日前報送紙件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附電子光碟)至海南省科學技術廳專利管理處,逾期不予受理。
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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