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評估工作方案

《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評估工作方案》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室2014年制定的一項方案。

簡介,方案內容,

簡介

根據《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管理辦法》(湘科計字〔2009〕29號)和《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管理工作流程》(湘科計字〔2009〕30號)的相關要求,制定2014年度科技重大專項評估工作方案如下。

方案內容

一、組織領導
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評估工作,在省科技廳重大項目協調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廳項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廳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廳項目辦)負責組織實施,廳各專項執行處室協助廳項目辦開展工作,省科技發展中心承擔日常事務性工作,廳新聞中心負責宣傳報導。
二、評估範圍
評估範圍:2013-2014年啟動實施的25個省科技重大專項。其中2013年12項、2014年13項。
以上項目見《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評估項目表》(附屬檔案1)。
三、評估內容
評估主要以專項實施單位、首席專家以及各專項執行處室為對象,具體內容如下:
1、對實施單位的評估。主要包括:專項計畫任務書規定目標完成情況;專項撥款和配套資金到位情況;財務制度建設與執行情況;專項經費使用及會計核算情況;專項取得社會和經濟效益及產生的社會影響;採取的創新做法和成功經驗、存在問題和意見建議;以及新聞宣傳、遵紀守法情況等。
2、對首席專家的評估。主要包括:專項實施方案(包括子課題)執行情況;定期參與項目實施情況;專項實施過程組織協調與解決問題情況;專項研究成果與匯報總結材料的督察情況等。
3、對執行處室的評估。主要包括:專項管理情況(制度規範、督促檢查、宣傳報導、資料編報、指導協調等);專項組織實施與服務取得的成效(重大成果、經濟效益和社會影響等);主要經驗與工作亮點(專項管理過程中的一些成功做法、創新之處)、廉潔自律情況等。
四、評估方式
以“計畫任務書”為依據,採取書面評估方式。對2014年啟動實施的13個專項項目,主要評估其是否完成計畫任務書規定的進展情況。對2013年啟動實施的12個專項項目,重點評估其當年計畫任務書執行情況、累計執行情況和財務執行情況。由專項牽頭實施單位以書面形式向專項執行處室報告項目階段性進展情況,專項執行處室對照項目契約進行初評,提出評估等級建議,與專項材料一同報廳項目辦。
五、評估工作進度安排
1、2014年9月25日前,由專項首席專家會同牽頭實施單位,按照通知要求,對照計畫任務書,開展自查,並準備以下評估材料(含電子版,並裝訂成冊,一式三份):
(1)填寫《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實施情況基本信息表》(附屬檔案3)和《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單位自查表》(附屬檔案4),填寫要求參考《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年度評估準則》(附屬檔案2)。
(2)撰寫《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實施進展情況報告》。由專項首席專家會同牽頭實施單位組織撰寫,主要內容包括:項目總體概況(項目簡述、取得經濟和社會效益、解決技術瓶頸、對行業支撐和社會影響等亮點)、項目執行進展情況(以專項計畫任務書對照表方式列出)、財務情況(專項資金和配套資金到位與使用情況,預算調整情況,投入產出分析等)、上年度考核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對專項成果宣傳情況、主要做法和經驗、存在困難和問題、意見和建議、遵紀守法情況、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3)組織項目執行情況的相關佐證材料。成果證明材料包括成果鑑定證書、成果獎勵證明、專利證書、技術質量檢測報告、產品或樣品的照片、論文發表樣刊、圖書出版樣書等;經費到位情況證明材料包括銀行存款賬、銀行進賬單、銀行對賬單、借款契約以及配套經費有關的會計證明;經費使用情況證明包括項目會計報表、相關賬簿和會計憑證等;其他財務資料包括重大專項資金預算、項目經費使用管理制度、有關材料設備購置契約、試驗外協費的相關契約、專家諮詢費名冊、預算調整審批表等。
2、2014年9月26日-9月30日,專項實施單位向專項執行處室提交自查材料,專項執行處室審核後,統一匯總送省科技發展中心。
3、2014年10月1日-10月20日,各專項執行處室填寫《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年度評估綜合意見表》(附屬檔案5),並向廳項目辦(駐廳紀檢組監察室)提交《2014年度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管理綜合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專項管理綜合情況、各方面工作落實情況、所採取的組織管理措施、取得的成效及經驗、專項實施的亮點、專項成果的宣傳情況、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意見與建議、廉潔自律情況等。同時附有關管理工作的佐證材料,包括下發檔案文本、平時檢查筆記以及相關的影視、圖片資料等。
4、2014年10月21日-10月31日,廳項目辦匯總各專項評估的情況,研究擬定評估等級,報廳項目領導小組審定並發布2014年度專項評估結果。
六、結果運用
1、考核專項執行處室的重要依據。廳重大專項工作納入2014年機關處室績效評估的重要內容,各專項評估結果直接作為專項執行處室績效考評結果的重要依據。
2、考核專項首席專家的重要依據。對評估結果“不合格”的專項,按照《湖南省科技重大專項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處理。因評估結果“不合格”導致撤消專項的,其首席專家、課題負責人和承擔單位三年內不得再申報省級科技計畫項目,並不予推薦申報國家科技計畫項目。
3、考核專項實施單位的重要依據。對評估結果為“合格”以上等次的專項,按計畫足額撥付年度經費,對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專項,視整改情況安排經費,必要時對經費支持進行調整或撤消專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