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荷蘭科學研究組織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荷蘭科學研究組織(NWO)雙邊合作協定,2014年雙方將共同資助合作研究項目,促進兩國科學家的創新研究與合作。
一、項目說明
1.資助領域:有機、無機和/或高分子材料與複合材料和/或其套用(organic, inorganic and/or polymeric materials and composites and/or their application)(詳見附屬檔案1)。中方申請人須選擇申請代碼E01、E02或E03填寫中文申請書,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2.資助強度:中方資助強度為每項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
3.資助項目數:不超過6個項目。
4.項目執行期:2015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或2019年7月31日(3或4年),申請人在每年年末應提交項目進展報告,項目執行期結束後應提交結題報告。
二、申請資格
1.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是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
2.荷方合作者應符合NWO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並按照要求向NWO提交申請。
3.中荷雙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體現強強合作和優勢互補。
三、限項規定
本項目屬於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1.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上年度獲得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不包括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申請本項目。
2.本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總數限3項的範圍。
3.關於限項規定的詳細說明,請見《201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申報要求
1.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路系統,線上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線上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選單;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定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定”界面,在下拉選單中選擇“NSFC-NWO項目(中荷)”,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託的基金項目批准號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中方申請人須選擇申請代碼E01、E02或E03填寫申請書。
2.除了線上填寫提交中文申請書,中方申請人還須在ISIS系統中提交附屬檔案材料,包括:
(1)英文申請書(撰寫說明見附屬檔案2)。中荷雙方應共同用英文撰寫英文申請書,分別提交給NSFC和NWO。
(2)合作協定(協定參考範本見附屬檔案3)。中荷雙方須就合作內容及智慧財產權等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達成一致,並簽署合作協定。
3.以上全部材料線上填寫和上傳確認無誤後,點擊提交,並將系統自動生成的PDF檔案列印。電子版申請書及其附屬檔案須經依託單位科研處登入ISIS系統審核確認後提交,紙質申請書及附屬檔案經依託單位蓋章確認後,寄1份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組歐洲處不直接接收項目申請材料
4.中方申請人線上提交申請書並由依託單位確認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1月15日16:00(紙質申請材料以1月15日郵戳為最後截止期限)。為避免由於網路原因造成提交失敗,請您儘早提交申請。晚於截止時間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註: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無法進入審批程式,視為無效申請,如有疑問,請致電歐洲處詢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