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達成協定,聯合資助中美兩國科學家在環境可持續性研究領域開展合作研究項目。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達成協定,聯合資助中美兩國科學家在環境可持續性研究領域開展合作研究項目,具體項目說明和申請要求如下:
一、 項目說明
(一)資助規模:不超過3項。
(二)資助強度:NSFC對每個項目平均資助不超過300萬元,NSF對每個項目平均資助不超過50萬美元。
(三)資助內容:NSFC與NSF分別負責資助本國科學家的研究經費、為開展雙邊交流所需的出訪國際旅費及國外生活費。
(四)項目執行期限:2015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五)資助領域:
1)與可持續能源相關的燃燒問題(申請代碼:E0604),優先資助方向包括(但不僅限於):
● 與燃燒二氧化碳捕獲技術相關的基礎機理,例如富氧燃燒和化學鏈燃燒;
● 氣化基礎機理(煤炭、生物質能、煤炭/生物質能混合物等固體燃料);
● 燃燒污染物(例如微粒、氮氧化物)的反應機理,重點研究減少燃燒系統(例如煤炭、內燃機)產生的此類污染物;
注意:提高燃燒效率;燃燒相關的分離(如二氧化碳與氧氣的氣體燃燒、通過過濾等分離過程去除顆粒等)研究項目申請不在此次受理範圍。
2)可持續製造(申請代碼:E0510或B06),優先資助方向包括(但不僅限於):
● 融合多學科領域(如工程、環境、經濟、社會)的系統研究方法,為複雜可持續製造面臨的挑戰提供解決方案;
● 拓展能夠兼顧機械和化工製造流程的理論基礎和效率提升方法;
● 提升可持續製造能力的數位化製造方法基礎研究。
中方申請人須選擇以上列出的申請代碼填寫中文申請書,對於未按要求填寫此指定申請代碼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二、申請要求
(一)中方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須是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
(二)中美雙方合作者應有較好的合作基礎和潛力,圍繞科學問題開展合作研究。
(三)中美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進行充分溝通協商,分別向NSFC和NSF提交申請,對於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美方合作者須按照NSF發布的項目申請指南中的具體要求進行申報。
三、限項規定
本項目屬於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上年度獲得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不包括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申請本項目。
(二)本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總數限3項的範圍。
(三)關於限項規定的詳細說明,請見《201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申報說明
(一)申報路徑: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路系統,線上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線上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選單;
3、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定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定”界面,在下拉選單中選擇“NSFC-NSF項目(中美)”,然後按照系統要求,輸入依託基金項目批准號,即進入申請書填寫界面。
(二)申請書填寫要求:中文申請書應與英文申請材料在內容上保持一致。同時,中文申請書填寫的本合作項目英文名稱須與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項目名稱完全一致。
(三)附屬檔案材料:
1、中方申請人除了線上填寫提交中文申請書以外,還須同時提交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全套英文申請材料的副本,包括雙方簽字的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無此全套英文申請材料副本的,將不予受理。
中方申請人和美方合作者要充分溝通協商,在此基礎上填寫NSF要求的英文申請材料。該英文申請材料由美方合作者填寫,中方申請人應與美方合作者聯繫,取得其向NSF最終提交的全套申請材料的副本,作為中方申請人向NSFC提交申請的必要附屬檔案材料。該英文申請材料將作為雙方評審的依據,中美雙方資助機構及雙方科學家須嚴格遵守雙方相關保密規定。
2、以附屬檔案形式提交中方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的英文學術簡歷。
(四)申請材料受理方式:
1、電子版申請材料:以上全部材料線上填寫和上傳確認無誤,點擊提交完畢後,須經依託單位科研處登入ISIS系統審核確認後提交。
2、紙質版申請材料:列印一套ISIS科學基金網路系統生成的帶有科學部受理號的紙質中文申請書,簽字並加蓋依託單位公章後,連同本項目指南要求的附屬檔案材料一併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
紙質版材料應與電子版材料須完全一致,任何一版材料不全的,將不予受理。
(五)申請截止時間:
1、中方申請人線上提交申請書並由依託單位確認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10日16:00(紙質申請材料以2014年11月10日郵戳為最後截止期限)。
2、美方項目申請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