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唐山市曹妃甸區教育體育局關於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為引進優質教師資源、最佳化教師隊伍結構,落實教師補充長效機制,提升全區教育教學水平,推動教育事業快速發展,經區政府批准,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0名,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年唐山市曹妃甸區教育體育局關於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招聘人數及學科,招聘資格和條件,招聘程式,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與確定初選人員,體檢,公示與聘用,待遇,

招聘人數及學科

普通中學教師(31名):語文 4名;數學4名;英語3名;物理2名;化學3名;政治4名;歷史4名;地理4名;生物3名。
職業教育專業教師(9名):汽車維修工程教育2名;機械設計製造2名;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2名;材料加工工程1名;化學工藝1名;土木工程1名。

招聘資格和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審合格。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教育教學工作。
3.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及有礙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和缺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985”、“211”院校全日制應往屆本科畢業生;河北師範大學河北生源地的全日制應往屆師範類本科生。截至2014年7月,所聘人員應持有畢業證和學位證。以上均不含二級學院、成人高校及專升本畢業生。
6.應聘普通中學教師崗位的人員,要求所學專業與招聘學科對口,具有與報考學科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
7.應聘職業教育專業教師崗位的人員,要求所學專業與報考學科對口,有教師資格證的,提供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沒有教師資格證的,適當放寬條件,也可報考,但須在聘用後兩年內(2016年7月底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招聘程式

此次招聘分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公示與聘用五個環節。

報名

1.報名辦法。報名一律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登錄曹妃甸就業網,進入公開招考欄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名時間。2014年3月25日上午9:00至2014年3月31日下午17:00。
3.應聘人員須上傳電子照片,照片大小要求在18k以下,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
4.考生提交後信息在未回複審核結果前可以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回複審核結果。審核未通過的,可根據提示未通過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

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採取現場審核的辦法。網上報名通過審核人員,須從本公告中下載《唐山市曹妃甸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下載附屬檔案),認真填寫並列印。
資格審查時間於4月初在曹妃甸就業網公布。應聘人員除需攜帶《唐山市曹妃甸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審證明外,往屆畢業生另需攜帶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2014屆應屆畢業生另需攜帶畢業生就業協定書或學校開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交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符合應聘條件的,領取准考證(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見准考證)。
以上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及複印件,並提供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張。

面試與確定初選人員

1.面試。資格審查合格後,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統一組織面試。面試重點為教學能力測試,主要採用說課形式,考查應聘人員教學基本功和處理教材、實施課堂教學的能力及心理素質等。由抽調的專家評審按學科賦分確定名次。
2.確定初選人員。初選人員按照崗位所招人數按1:1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當報名人數少於或等於崗位所招人數時,根據面試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當面試成績相同時,按照下列順序確定人選:學歷(學位)較高者,畢業時間較早者,年齡較大者。初選人員確定後,在曹妃甸就業網進行公示,同時告知體檢時間。

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初選人員到曹妃甸區醫院統一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並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各種事項於2014年4月10日前在曹妃甸就業網進行通知,體檢時間另作安排。

公示與聘用

體檢合格後,按公告規定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曹妃甸就業網上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相關手續。
在公示期滿後7日內,往屆非師範類畢業生到唐山市曹妃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師範類畢業生到唐山市曹妃甸區教育體育局辦理轉檔案手續,一個月內提供就業報到證及完整的人事檔案;2014屆應屆畢業生直接簽訂《就業協定書》,並於2014年7月15日前提供就業報到證及完整的人事檔案。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或簽訂《就業協定書》的,視為自動放棄。發現有嚴重違紀記錄的,取消聘用資格。

待遇

(一)聘用後參加崗位競聘,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契約,試用期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資及福利待遇參照財政全額事業單位標準執行,並由區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相關的人事業務。
(二)聘用人員在已確定的招聘崗位工作,三年內不允許流動,否則,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三)聘用的職業教育專業教師,2016年7月底前未能取得相適應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契約。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由曹妃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曹妃甸區教育體育局聯合組織實施。
本公告由曹妃甸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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