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
巨觀經濟運行緩中趨穩。2012年, 按照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 我國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 不斷加大改革力度, 積極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內需對經濟成長的拉動作用增強, 財政收入持續增加, 物價水平總體回落, 就業保持基本穩定, 貨幣信貸平穩增長。當前, 我國經濟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依然突出, 要著力提高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和靈活性, 處理好穩增長、調結構、控物價、防風險的關係。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 進一步最佳化信貸結構, 全面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量和水平。
金融市場總體運行平穩, 規模穩步擴大。貨幣市場交易活躍, 調節機構流動性的作用突出。債券市場健康發展, 發行量繼續增加, 創新力度不斷加大,參與主體日趨多元化, 已成為直接融資的主渠道, 發揮了最佳化資源配置、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作用。股票市場震盪企穩, 市場估值處於歷史低位。期貨交易規模快速擴大, 票據市場穩步增長, 黃金市場交易量下降, 外匯市場交易活躍程度有所降低, 房地產市場總體朝調控預期方向發展。下一階段, 要堅持市場化取向, 大力發展直接融資, 鼓勵金融創新, 著力防範風險, 努力構建品種齊全、運行高效、功能完備、規模相當、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金融市場體系。
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支付、清算和結算體系運行穩定, 非現金支付工具蓬勃發展, 農村支付環境持續改善, 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強。金融法律法規體系繼續完善, 與金融業改革發展開放的適應性進一步增強。會計準則和標準持續完善, 多項會計制度順利實施。徵信法制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協調推進。洗錢風險防範和控制體系不斷健全, 我國成為第一個達到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 FATF) 建議基本要求的開發中國家。下一階段, 將進一步提升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和零售支付服務市場的安全和效率, 推進我國金融領域法律制度和會計制度改革與發展, 全面實施《徵信業管理條例》, 強化風險為本的反洗錢監管。
巨觀審慎管理進一步推進。國際社會繼續加強巨觀審慎政策框架的研究制定, 強化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和影子銀行體系的監管, 加強金融機構有效處置機制建設。主要國家和地區持續推動金融監管體制改革, 提高審慎監管標準。我國不斷強化巨觀審慎管理, 進一步完善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政策, 探索逆周期資本工具, 研究降低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風險的措施, 加強對系統性風險的監測預警, 深入開展金融機構穩健性現場評估和金融穩定壓力測試, 完善危機管理和系統性風險處置機制, 紮實推進存款保險制度建設, 有效維護金融體系穩健運行。
相關行業
銀行業
銀行業整體穩健運行, 資產負債規模持續增長, 組織體系更加健全, 資本充足水平穩步提高, 撥備較為充足, 盈利保持增長。機構改革繼續深化, 經營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金融服務“三農冶和小微企業的能力不斷提升, 金融監管有效性繼續增強。但部分行業、領域和地區的信用風險有所顯現, 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面臨挑戰, 理財產品、表外業務風險不容忽視, 具有融資功能的非金融機構和民間借貸風險需要持續關注。下一階段, 要繼續深化改革, 穩步推進金融創新, 改善機構業務結構和盈利模式, 提高定價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完善監管制度, 加強重點領域的風險防控, 防範風險交叉傳遞, 切實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證券期貨業
證券期貨業機構經營總體穩健, 行業創新力度不斷加大, 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取得進展, 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繼續深化, 上市公司治理和退市制度改革穩妥推進, 監管力度不斷加強, 監管合作成效顯著。但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下滑,部分證券公司業務快速擴張蘊含風險。下一階段, 要繼續開拓創新, 推進市場制度建設, 進一步加強監管, 提高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 提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規範發展能力, 不斷增強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保險業
保險業總體運行平穩, 資產規模較快增長, 保費收入增長放緩, 償付能力充足狀況得到改善, 機構改革穩步推進, 制度建設不斷加強, 監管水平進一步提高。但保險業資金運用收益水平下降, 壽險業利潤下滑, 流動性風險上升,產品結構失衡。下一階段, 要深化保險業改革創新, 推動行業轉方式和調結構, 提高保險資金運用能力, 切實防範風險隱患, 更好地發揮保險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助推器冶和“穩定器冶作用。
其它
政府、企業、住戶的財務分析表明, 政府部門財政收支增速放緩, 債務水平較低, 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問題值得關注。企業國內銷售略有回暖, 出口訂單依然疲軟, 主營業務收入增速明顯下降, 利潤總額增速繼續回落, 償債能力有所弱化。住戶部門存款增長勢頭有所回升, 整體負債水平較低, 居民對金融資產保值增值與多元化配置需求增大, 理財產品增長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