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

2005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

2005年11月7日,中央人民銀行首次發布了2005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該《報告》認為中國經濟和金融體制轉型過程中面臨的一些金融風險,正通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深化金融改革得到妥善處理。中國金融總體穩定,前景光明。

《報告》也認為,當前維護金融穩定需要關注10個方面的問題:關於經濟成長方式的轉變、關於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協調發展、關於隱性財政赤字、關於資金價格的管制與放鬆、關於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的完善、關於交叉性金融業務的風險監測和監管、關於金融機構風險處置中的資金籌措與道德風險防範、關於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關於完善金融生態環境、關於經濟和金融全球化的溢出效應。央行行長助理劉士余稱,《中國金融穩定報告》將與《中國人民銀行年報》、《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共同成為央行對外發布的三大重要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5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
  • 時間:2005年11月7日
  • 單位:中央人民銀行
  • 類型:報告
總結,詳細介紹,

總結

金融穩定事關政治、經濟和社會穩定。20 世紀90 年代以來,墨西哥、泰國、印度尼西亞、韓國、俄羅斯、巴西和阿根廷等國家相繼出現金融動盪,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有的甚至引發政治和社會危機。各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日益重視金融風險的評估和金融體系的穩健性建設,著力提高防範金融風險、抵禦金融危機的能力。
近20多年來,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實現了政治、經濟和社會穩定,為金融穩定營造了良好的巨觀環境。中國政府高度重視金融穩定問題,2003 年,中國政府對金融管理體製作出了重大調整,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由其負責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同時,修改了《中國人民銀行法》,明確和加強了中國人民銀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能。國務院還明確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加強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監測和防範,做好金融穩定評估工作。中國人民銀行和有關政府部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和政策,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積極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大力推動金融體制改革,維護金融穩定。中國經濟和金融體制轉型過程中面臨的一些金融風險,正通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深化金融改革得到妥善處理。中國金融總體穩定,前景光明。

詳細介紹

一、金融穩定的定義、維護金融穩定的框架和工具
(一)金融穩定的定義
金融穩定是指金融體系處於能夠有效發揮其關鍵功能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巨觀經濟健康運行,貨幣和財政政策穩健有效,金融生態環境不斷改善,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能夠發揮資源配置、風險管理、支付結算等關鍵功能,而且在受到內外部因素衝擊時,金融體系整體上仍然能夠平穩運行。
正確理解金融穩定,需要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在判斷金融穩定形勢、處置金融風險的工作中,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一切服從穩定大局的方針政策,深入基層,體察民情,綜合考慮金融風險對金融、經濟、政治和廣大人民民眾的影響,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二是要高度關注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應強調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及其關鍵功能的正常發揮,注重防止金融風險跨行業、跨市場、跨地區傳染,核心是防範系統性風險。三是要處理好維護金融穩定和防範道德風險的關係。金融穩定並不追求金融機構的“零倒閉”,而是要建立一個能使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被淘汰出局的機制,加強市場約束,防範道德風險。四是處理好維護金融穩定和提高金融效率的關係。既要通過審慎監管降低金融體系的風險,又要避免出現因監管過度使市場主體承擔過高成本、抑制金融創新、阻礙金融效率提高的狀況。五是要動態地看待金融穩定。在金融體系相對穩定的時候,也要重視潛在風險,建立健全金融風險預警機制和金融安全網,及時處理風險苗頭。六是要全面考察影響金融穩定的各個層面。不僅強調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穩定,而且關注巨觀經濟、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生態環境對金融穩定的影響。七是要採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理論和實踐經驗相結合的分析方法,綜合評判金融穩定情況,既要注意金融穩健指標體系的建設,又要防止用單一、簡單的量化標準來衡量金融穩定。
(二)維護金融穩定的框架和工具
大部分國家的中央銀行自成立之初就有一定的金融穩定職能。近幾十年來,這項職能不斷得到強化,並已普遍成為中央銀行的主要職能之一。
維護金融穩定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需要各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賦予的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中國人民銀行與其他部門密切配合,共同維護金融穩定。在具體工作中,中國人民銀行遵循以下框架維護金融穩定。
在此框架中,維護金融穩定分為監測和分析金融風險,評估和判斷金融穩定形勢,採取預防、救助和處置措施及推動金融改革三個層面。第一,對金融風險進行監測,密切跟蹤和分析巨觀經濟環境、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生態環境及其變動情況。第二,按照有關評估標準和方法,評估和判斷巨觀經濟環境、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生態環境對金融穩定的影響。第三,根據評估和判斷的結果,採取應對措施。在金融運行處於穩定狀態時,充分關注潛在風險,採取預防措施;在金融運行逼近不穩定的臨界狀態時,採取救助措施,對有系統性影響、財務狀況基本健康、運營正常、出現流動性困境的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並通過重組和改革,轉換機制,促使這些機構健康運行;在金融運行處於不穩定狀態時,積極迅速採取危機處置措施,對嚴重資不抵債、無法持續經營的金融機構,按市場化方式進行清算、關閉或重組,強化市場約束,切實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經濟和社會穩定。同時,針對薄弱環節,及時推動經濟體制、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生態環境方面的改革,通過全方位的改革促進金融穩定。
維護金融穩定需要有效的政策、工具和制度。結合國際經驗和教訓,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部門在維護金融穩定方面的實踐,我們認為,適合中國國情的金融穩定政策、工具和制度安排主要包括:政治保障;利率、匯率、流動性支持、資本賬戶管理、輿論引導或道義勸告等工具;支付體系支持、法治支持、審慎監管、投資者保護制度、監管協調機制等制度安排。中國人民銀行與其他部門密切合作,利用這些政策、工具和制度,維護金融穩定。首先,政治保障是維護金融穩定的基礎。黨中央、國務院對金融穩定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各級地方政府的密切關注和積極應對、各相關部門的通力協作和具體落實是維護中國金融穩定的最重要的政治保障。
其次,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賦予的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責,中國人民銀行綜合運用利率、匯率、流動性支持、資本賬戶管理、支付體系支持等工具和制度,為金融機構和市場的穩健運行創造良好環境,維護金融體系的整體穩定。其中,利率工具是指在金融不穩定期間,中央銀行通過降低或提高利率來穩定銀行存款或防止資金大規模進出。匯率工具是指中央銀行通過穩健和前瞻性的匯率政策,為金融穩定提供良好的匯率環境。流動性支持是指中央銀行對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的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資金支持。資本賬戶管理是指中央銀行監測跨境資金流動或為應付金融恐慌而採取的管理措施。支付體系支持是指通過完善支付結算體系,確保資金在市場主體間正常周轉。在金融風險的苗頭出現時,輿論引導或道義勸告是非常重要的工具。有關部門可以採用公開或非公開的方式與投資者、金融機構及相關方面及時溝通,傳達政策意圖,督促金融機構穩健經營,防止金融恐慌,維持市場信心。
最後,為維護金融穩定還需要各相關部門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和制度建設,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其中,法治支持是指建立健全投資者保護、打擊金融犯罪、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等法制體系並保證其有效實施。審慎監管是指監管機構制定和實施審慎監管政策,是促使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穩健運行的核心環節。投資者保護制度是指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和保險保障制度,保護投資者權益,提高投資者的金融風險意識。監管協調機制是指在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和金融監管機構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國內與國外之間建立有效的金融風險監測和處置的協調機制。為了維護金融穩定,還需要加強其他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完善公司治理,提高會計和審計標準,加強信用制度建設等。
二、中國金融穩定總體狀況評估
(一)中國金融總體穩定,歷史形成的風險已經得到有效處置,金融穩定機制正在形成與完善
黨中央、國務院始終強調一切服從穩定大局,要求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2004 年,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把經濟可持續發展作為戰略目標,轉變經濟成長方式。這些方針政策為金融穩定營造了良好的巨觀環境。中國金融機構的改革和發展取得重大進展,金融體系的風險得到及時處置,中國金融總體穩定。
一是政治經濟環境良好。積極穩妥、進退有度的對外政治、經濟和金融政策,為金融穩定營造了良好的國際環境。及時有效的巨觀調控政策緩解了經濟周期波動對金融穩定的衝擊,巨觀經濟健康運行為金融穩定提供了良好的國內環境。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了幣值穩定,為金融穩定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二是金融市場平穩運行。貨幣市場、債券市場、外匯市場等發展勢頭良好,市場規模不斷擴大,金融工具種類增加,金融創新穩步推進。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促進了金融穩定。
三是積極探索建立處置金融機構風險的有效機制,基本化解了歷史遺留的金融風險,並初步形成了市場化風險補償和市場退出機制。在國務院領導下,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金融監管機構和地方政府密切協作,全面推進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重組和改革,有效處置了銀行、證券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的金融風險,切實保護了投資者權益,提高了公眾對金融機構的信心。在處置風險的過程中,初步形成了市場化處置不良資產的機制,市場約束機制逐步建立,投資者風險意識明顯增強,金融機構規範運作水平得到提高,有效地維護了金融穩定和社會穩定。
四是金融機構改革成效顯著,金融機構總體穩健。金融機構經營狀況總體好轉,資產質量明顯改善,財務風險得到控制,公司治理進一步加強。其中,銀行業改革發展取得重大進展。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成效顯著,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財務狀況明顯改善,主要財務指標已接近國際大型商業銀行水平,現代公司治理機制開始發揮作用。中國工商銀行財務重組工作基本完成,並將在年內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推廣到29 個省(區、市),農村信用社經營狀況開始好轉,資金實力明顯增強。其他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等銀行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和發展也取得了積極進展。證券公司重組和改革的思路及框架基本明確,改革的政策措施已初見成效。保險業改革和發展取得重大進展,國有保險公司重組改制基本完成。同時,中國繼續履行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不斷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中國金融業在挑戰中抓機遇,在改革中謀發展,初步實現了與國際金融體系的融合,國際競爭力不斷提高。總體來說,中國已基本形成功能齊全、形式多樣、分工協作、互為補充的較為健全的金融機構體系,各金融機構正在努力按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的要求建設現代金融企業。
五是金融基礎設施和金融生態環境日益改善,金融穩定機制正在形成和完善。在金融基礎設施方面,中國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逐步完善,以票據和銀行卡為主體的支付結算工具體系已經建立,以現代化支付系統為核心、商業銀行行內系統為基礎、票據交換系統並存的支付清算系統格局初步形成。金融法治、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會計和審計標準、徵信體系的建設都取得了長足進展。審慎監管日益得到重視,加強監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漸成共識。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與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流和政策協調得到加強,金融風險監測和處置的協調機制正在建立。金融安全網建設初見成效,存款保險制度、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和保險保障制度的建設正在進行和完善,為金融穩定奠定了制度基礎。
另外,金融生態環境對金融穩定的重要性開始得到全社會的認知。中國政府大力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推動金融法制建設,增強執法力度,加快徵信體系建設,培育企業和個人的信用意識,提高社會信用水平,依法保護投資者和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
(二)中國維護金融穩定需要著重關注的方面中國金融總體穩定,但仍需要密切關注金融體系中存在的問題,認真評估,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大力推動金融改革。當前,維護金融穩定需要著重關注十個方面。
一是關於經濟成長方式的轉變。現階段中國經濟成長對投資和出口的依賴程度較高,行業之間存在不均衡發展的問題。投資拉動型經濟成長易導致部分行業過熱和經濟周期波動,出口對經濟成長的貢獻度易受國際貿易保護主義壓力的影響,房地產、鋼鐵等行業的大起大落可能導致企業經營發展缺乏可持續性。如果經濟環境發生變化、產業結構進行調整、出口環境惡化、房地產業等行業出現過熱,可能會影響實體經濟的盈利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最終會導致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上升,影響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穩健運行。
二是關於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協調發展。中國直接融資發展較慢,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失調,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的發展總體滯後,企業融資高度依賴於銀行體系,銀行承擔了一些本應由金融市場承擔的風險,金融風險向銀行業集中。資本市場仍面臨諸多歷史遺留問題和制度性缺陷,突出表現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和真實性有待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和公司治理水平尚需改善,股權分置問題亟待全面解決,證券資產的市場化定價機制尚未完全建立,證券公司規範運作急需加強。
三是關於隱性財政赤字問題。社會保障資金不足、地方政府債務等形成的隱性財政赤字可能向金融體系轉移,影響金融穩定。
四是關於資金價格的管制與放鬆。在利率市場化和匯率機制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企業、金融機構、居民和其他市場主體都需要適應從管制到放鬆的環境變化,學會認識和應對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需要建立多層次、多產品的金融市場,開發金融衍生產品,鼓勵金融創新,增加可供市場主體選擇的管理風險的金融工具。
五是關於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的完善。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存在內部人控制、信息披露不足、經營目標偏差、缺乏明確有效的制約機制和市場激勵機制等問題,影響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能力,容易引發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
六是關於交叉性金融業務的風險監測和監管。交叉性金融業務是金融創新和金融業發展的必然結果。同時,交叉性金融業務涉及多種金融工具,體現金融機構和投資者之間複雜的權利義務關係,蘊藏著跨機構、跨市場和跨境風險。投資者尚缺乏對交叉性金融業務的全面了解,風險意識不足,金融機構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交叉性金融業務風險防範和內控機制,對部分業務還存在著監管真空,監管制度有待完善。
七是關於金融機構風險處置中的資金籌措與道德風險防範。由於投資者保護制度尚待完善,投資者風險意識不足,近幾年在救助和關閉金融機構過程中的個人債權通常由政府墊付,這種方式不利於提高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和增強對金融機構經營活動的市場約束,還有可能誘發金融機構的盲目擴張和惡意經營行為。在風險處置中如何既維護金融穩定又防範道德風險,已經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八是關於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支付服務組織的市場化運營機制尚未完全形成,支付結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金融法制、會計和審計標準、信息披露水平、徵信體系建設都需要進一步加強。金融安全網尚待完善。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與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和監管協調機制仍需進一步落實。
九是關於完善金融生態環境。金融系統受外部干預現象仍然存在。長期以來,金融系統大量地承擔了企業改制的成本,在企業重組、破產的處置過程中,如果銀行債權不能得到保障,就難以避免新的不良資產的產生。另外,在中國社會經濟活動中,信用約束機制不強,不講信用及逃廢、懸空銀行債務的現象時有發生。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仍然存在,影響著金融穩定,甚至波及社會穩定。
十是關於經濟和金融全球化的溢出效應。隨著經濟金融全球化的不斷發展,中國金融穩定越來越多地受到國際經濟金融環境的影響,面臨著許多不可控因素,諸如油價上漲、全球升息、美元貶值、國際政治紛爭、戰爭和地區衝突等。中國參與國際生產、貿易和資金循環的廣度、深度不斷擴大,與全球化收益相伴而來的不確定性和風險也在相應增加。另外,金融創新和金融自由化使全球金融體系一體化加強,金融風險跨境傳染性增大,其他國家的金融運行狀況對中國的影響加大。這些溢出效應給中國金融穩定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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