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2 中國審計(T)

2012-32 中國審計(T)

中國郵政於2012年11月30號發行的《中國審計》特種郵票。

基本信息,詳細介紹,背景,中國審計歷史沿革,審計工作的基本許可權,審計工作的基本程式,中國審計體制,

基本信息

名稱:中國審計(T)
志編號:2012-32
設計者:汪濤
類別:編年郵票
題材:政治經濟
全套枚數:4
整版枚數:16 (4枚連印,4套)
責任編輯:陳宜思
發行機構:國家郵政局
發行日期: 2012-11-30
背膠:有背膠
印刷機構:北京郵票廠
齒孔度數:P13
市場參考價:4.80
防偽方式:防偽紙張防偽油墨異形齒孔螢光噴碼
版別:影寫版
備註:資料提供:上海博物館;四川博物院;浙江省博物館;國家圖書館;審計博物館 。

詳細介紹

背景

為紀念中國審計事業開展三十周年,中國郵政將於2012年11月30日發行《中國審計》特種郵票,全套郵票4枚,展現中國從古至今不同時期審計工作概況,票圖名稱分別為審計萌芽、古代審計、紅色審計、當代審計。該套郵票將採用四枚連印的形式,整版總共4套16枚郵票。郵票設計師為汪濤。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託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鑑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一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中國審計歷史沿革

1、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和燦爛輝煌的文化,中華民族以勤勞勇敢、智慧文明著稱於世。中國的審計監督制度由來已久,淵遠流長。
——早在距今3000年前的西周時期,中國出現了帶有審計職能的官職——宰夫,這是國家審計的萌芽;
——秦漢實行“上計”制度,對經濟活動的監督有所加強;
——隋唐時期,在刑部之下設“比部”,建立了比較獨立的審計機構;
——公元992年,宋代設立審計院,是中國審計機構定名之始,“審計”一詞正式出現;
——元、明、清三代均未設立專門的審計機構,大部分審計職能併入御史監察機構;
——1911年辛亥革命以後,北洋政府和南京國民黨政府也先後設立了審計院,頒布了《審計法》。
2、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根據地也實行了審計監督制度。
——1932年,中央革命根據地成立了中華蘇維埃中央審計委員會;
——1934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頒布了《審計條例》,明確規定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審計機關的職權、審計程式、審計規則等。這是中央蘇區第一部完整的審計法律文獻。
3、1949年10月至1983年8月的34年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未設立獨立的政府審計機關,對國家財政收支的監督工作主要由財政部門內部的監察機構完成。
——1982年1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了中國實行獨立的審計監督制度;
——1983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成立,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相繼設立審計機關,審計工作在全國範圍內逐步展開;
——1994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正式頒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1997年10月21日,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2006年2月28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正式頒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2010年2月2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正式頒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自1983年審計機關成立特別是《審計法》頒布實施以來,全國各級審計機關不斷建立健全審計法規,拓展審計領域,規範審計行為,改進審計方法,審計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

審計工作的基本許可權

《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及有關法規賦予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許可權比較廣泛,主要包括:1、要求報送資料權,2、檢查權,3、調查取證權,4、行政強制措施權,5、提請協助權,6、移送權,7、處理處罰權,8、通報或公布審計結果權。
審計工作的主要職責
根據《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審計機關的基本職責是:
1、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國家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
——中央銀行的財務收支;
——國有及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
——國有及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
——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2、審計署對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國務院總理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3、各級審計機關每年受本級政府的委託,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4、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5、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審計工作的基本程式


中國國家審計程式通常包括制定審計項目計畫、審計準備、審計實施和審計終結四個環節。

中國審計體制


1、中國審計機關設在政府,是國家行政機構的組成部分。
2、審計署是國家最高審計機關,同時也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審計署在國務院總理的領導下,主管全國的審計工作,對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
3、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實行雙重領導體制,在本級行政首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審計工作,對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審計業務以上級審計機關領導為主。
2012年至,中國大陸共有省、自治區、直轄市審計廳(局)31個,地市級審計局434個,縣區級審計局3075個。地方審計機關共有工作人員近8萬人。
此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分別根據其《基本法》,設立了審計署;台灣省也設有審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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