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2012年世界勞工報告:更好的就業帶來更好的經濟》呼籲推行精心設計的政策措施。這些措施應考慮創建有一定質量的工作崗位的迫切需求,同時為生產效率更高、更公平的經濟與勞動力市場打下基礎。
圖書目錄
編者的話
第一章就業、工作崗位的質量及全球危機對社會的影響
主要研究成果
引言
第一節就業趨勢
第二節就業崗位質量
第三節危機對貧困和收入差距的影響
第四節更好的就業帶來更好的經濟
附錄A按照收入水平劃分的國家/地區群組
附錄B非標準就業的決定性因素:實證分析
附錄C危機對就業的影響:實證分析
參考文獻
第二章就業保護與勞資關係:最近的趨勢及對勞動力市場的影響
主要研究成果
引言
第一節勞動力市場的制度:文獻和最新趨勢概述
第二節評估就業保護法規和集體談判的修改對勞動力市場的影響
第三節政策考慮因素
附錄A實證分析
附錄B勞動法規和集體談判方面發生的最新變化
參考文獻
第三章財政調整與就業增長
主要研究成果
引言
第一節債務的變化和持續擊櫃漏的財政調整工作
第二節財政調整對就業的影響:緊縮措施與對社會負責任的策略。
附錄A財政政策、支出和收入組合及其對就業的影響:實證分析
參考文獻
第四章針對可持續復甦進行投資
主要研究成果
引言
第一節全球投資和就業趨勢
第二節投資增長的動力
第三節政策因素
附錄A投資變化的實證分析
參考文獻
圖、表、專欄
文摘
著作權頁:
羅馬尼亞:《2011年社會對話62法律》廢除了國家層面的集體談判條款,並取消了將集體協定自動拓展至非簽署方的條款。新的法規還提高了組建工會所需的工作者人數要求,提高了工會在訂立集體協定方面的代表性門檻訂愚凶,同時放寬了解僱工會代表的條件。
與此趨勢相對應的是,在許多中等收入經濟體內,尤其臘煮鴉擊歐盟之外的經濟體,勞動力市場改革均以加強勞資關係為目標。例如:
剛果民主共和國、吉布地、加彭、約旦、寮國和敘利亞:建立(或加強)了國家三方委員會,以促進就主要的經濟和社會問題進行社會對話。
薩爾瓦多和摩爾多瓦:新推行了旨在確保工會結社自由的條款。
塞內加爾:塞內加爾的2009年第1413號法令為員工參與企業層面的集體談判提供了切合實際的指南。
就業保護法規
在可以獲得信息的67箇中等收入國家中,有15個國家修改了永久性就業方面的就業保護法規,有8個國家對臨時就業法規進行了修改,另有8個國家對出於經濟原因的集體解樂她市雇制度進行了改革。例如:
亞美尼亞:如今,固定期限契約可以無限次地續簽,而且並沒有對契約的最長有效期施加限制。
白俄羅斯:如若出於經濟原因而需針對永久性員工進行個人解僱,則解除了通知第三方的責任。
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廢除了優先重新招募被集體解僱工作者的原則。加彭:取消了續簽短期固定期限契約的限制。
拉脫維亞:發生集體解僱時的離職通知期由60天減少至45天,勞動行政部門僅可以將此上限延長至不超過60天(而非此前民臘牛的75天)。
模里西斯:廢除了在發生集體解僱時需獲得勞動行政部門許可的規定。
羅馬尼亞:延長了固定期限契約的最長期限,取消了旨在利用此類契約開發項目、實施計畫或工作的集體協定。此外,在發生集體解僱時疊肯酷故,公共部門的員工和簽訂有固定期限契約的工作者不受法規的保護。對於簽訂有永久性契約的工作者,在集體解僱之後優先重新招募的期限從9個月減少至45天。
與此同時,一些中等收入經濟體加強了就業保護。例如:
約旦:在過去的幾年中,約旦加強了其就業保護法規。首先,如若永久性員工遭受無正當理由和不公平的個人解僱,勞動法庭現在可以雅盛強制判決員工恢復原職,或公司根據員工工作年限向員工支付資金賠償。其次,獲得離職遣散費的權利拓展至簽訂有固定期限契約的工作者。
立陶宛:新的法規禁止解僱想要生孩子的永久性契約員工。
薩爾瓦多和摩爾多瓦:新推行了旨在確保工會結社自由的條款。
塞內加爾:塞內加爾的2009年第1413號法令為員工參與企業層面的集體談判提供了切合實際的指南。
就業保護法規
在可以獲得信息的67箇中等收入國家中,有15個國家修改了永久性就業方面的就業保護法規,有8個國家對臨時就業法規進行了修改,另有8個國家對出於經濟原因的集體解僱制度進行了改革。例如:
亞美尼亞:如今,固定期限契約可以無限次地續簽,而且並沒有對契約的最長有效期施加限制。
白俄羅斯:如若出於經濟原因而需針對永久性員工進行個人解僱,則解除了通知第三方的責任。
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廢除了優先重新招募被集體解僱工作者的原則。加彭:取消了續簽短期固定期限契約的限制。
拉脫維亞:發生集體解僱時的離職通知期由60天減少至45天,勞動行政部門僅可以將此上限延長至不超過60天(而非此前的75天)。
模里西斯:廢除了在發生集體解僱時需獲得勞動行政部門許可的規定。
羅馬尼亞:延長了固定期限契約的最長期限,取消了旨在利用此類契約開發項目、實施計畫或工作的集體協定。此外,在發生集體解僱時,公共部門的員工和簽訂有固定期限契約的工作者不受法規的保護。對於簽訂有永久性契約的工作者,在集體解僱之後優先重新招募的期限從9個月減少至45天。
與此同時,一些中等收入經濟體加強了就業保護。例如:
約旦:在過去的幾年中,約旦加強了其就業保護法規。首先,如若永久性員工遭受無正當理由和不公平的個人解僱,勞動法庭現在可以強制判決員工恢復原職,或公司根據員工工作年限向員工支付資金賠償。其次,獲得離職遣散費的權利拓展至簽訂有固定期限契約的工作者。
立陶宛:新的法規禁止解僱想要生孩子的永久性契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