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2011年,陽江市地震局認真貫徹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市政府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圍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
知情權,在落實政務公開要求、深化政務公開內容、規範政務公開形式等方面做了大量紮實的工作。
(一)高度重視,繼續加大工作推進力度。
1、及時調整,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為確保各項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我局把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局班子多次召開會議,研究落實措施,並及時對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調整,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2、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親自抓、負總責,分管副局長具體抓,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政務公開日常工作由辦公室工作人員承擔,網站公開由局網路中心負責,做到責任到人,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3、設立兩名信息員,加強業務培訓。從信息報送內容、時限、信息寫法、質量要求等方面全面提高信息員的素質,實施一包到底制度,從信息編寫、審核到發布,信息員全程負責,有關領導全程把關,有力地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嚴格制度,工作有序開展。結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保守國家秘密法》、《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的學習,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形式、程式和保障監督措施,先後制定了《陽江市地震局政務公開備案制度》、《陽江市地震局政務公開反饋制度》、《陽江市地震局政務公開評議制度》、《陽江市地震局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制度》、《陽江市地震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制度》、《陽江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批制度》以及《陽江市地震局政府信息發布協調製度》等,並按要求及時編制、更新《陽江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陽江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明確了行政審批事項的名稱、主辦機構、法律法規依據、審批範圍和條件、辦事流程、申報材料、辦結時限、申請表格名稱及獲取方式、諮詢電話、投訴電話、受理地址等信息,重點強調了幹部職工在接待來信來訪、民眾辦事等工作中應注意的事項,要求全體幹部職工嚴格執行省、市及局裡制定的各項政務公開工作措施,通過規範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三)公開方式靈活,深化信息公開內容,效果顯現。我局政務公開工作堅持抓住關鍵工作、關鍵環節,突出民眾關心、社會關注、與民眾利益關係最密切的重要事項,從內容和形式上重點加以深化。重點公開了我局的防震減災發展規劃、計畫、工作目標及其完成情況;事關全局和重大決策過程和出台的政策;行政審批項目、程式的執行情況;本局向社會承諾為民眾辦實事的事項及完成情況;廉政建設情況;人事任免情況;民眾普遍關心的事項等內容。
(四)加強宣傳教育和學習培訓,形成良好氛圍。為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我局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和學習培訓,不斷提高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政策法規、檔案,尤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列入年度幹部業務學習計畫,收集整理相關資料開展集中學習。派遣信息聯絡員參加了上級部門舉辦的相關培訓班,進一步掌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操作細則和相關制度。
公開情況
2011年度,陽江市地震局主動公開信息606條。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規劃計畫類信息2條,業務類信息596條,其他類信息8條。
信息情況
2011年,我局尚未收到社會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減免情況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複議情況
我局201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申請、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
主要問題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經過努力,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處,主要有以下表現:一是
公開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有關與公眾密切相關的決策、規定等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化有待進一步提高,制度化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三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三是各科室和下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改進措施:
一是進一步提高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認識。把它作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提高機關效能的一項重要任務,作為營造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大事抓緊抓好;
二是進一步提高公開的質量和水平,全面推進網上公開工作。進一步加大對信息公開的投入,加強本單位信息網站的建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網上發布工作;
三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開各項制度。規範和完善政務、信息公開的內容、形式,對涉及人民民眾關心的重大問題、重大決策應及時公開,同時有區別地抓好對內與對外公開,提高公開針對性;四是進一步做好政務、信息公開資料建檔工作,做到政務、信息公開有據可查;五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監督保障措施。對各類信息做到及時清理和更新,嚴格按照規定的內容、程式、形式和時限進行公開。
堅持“涉密信息不公開,公開信息不涉密”的原則,凡涉及到國家、政府機密等政府信息,避免在網路或其他途徑進行主動公開。加強監督檢查,健全監督制約機制,對應公開而不公開、內容不實、違反程式和時限規定等行為的,將嚴肅處理和追究責任;六是進一步增進與社會公眾的溝通,暢通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加強調研和分析,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時掌握民眾關心的熱點、
難點問題,對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給予高度重視和認真對待。要以便民利民為根本宗旨,儘量滿足民眾需要,切實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發揮好促進依法行政、服務社會公眾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