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2011年度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是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2012年發布的一份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年度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 發布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報告內容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2011年,本機關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管理,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以及綜合服務大廳標準化建設領導小組、管理小組和服務保障小組,並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進行了調整。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工作協調機制,強化部門之間的協調和聯動,形成了工作合力。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和監督考核制度,確保了信息及時發布和信息安全。制定《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公文類政府信息公開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綜合服務大廳標準化建設實施細則》等一系列制度,進一步規範了業務操作。印製了《金融管理與金融服務綜合手冊》,將本機關的執法檢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及金融服務等相關規定和注意事項進行了公開。制定了《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執法檢查綜合管理規程》,增強了工作透明度。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力度,開展了綜合服務大廳標準化建設專項培訓和依申請公開知識專項培訓,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2011年,以泰安市政府信息網改版為契機,在政府信息網站上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79條,其中:機構職能類6條,政策法規類52條,規劃計畫類6條,業務工作類178條,工作信息類37條。主要包括:
1.管理規範和發展規劃。主動公開了對《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試點管理辦法》和《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管理辦法》、《金融穩定重大事項報告管理辦法》等管理制度。
2.與公眾密切相關的事項。積極做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實施工作,在全省率先制定《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信貸指導意見》,並主動進行了公開。不斷擴大國庫直接收付範圍,對“水庫移民補貼資金”、“小麥抗旱澆水補助資金”、“孤寡傷殘服務人員工資”等直補業務進行了公開,確保各類直補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3.重點項目建設及民生工程建設。與政府有關部門聯合召開了金融支持大學生村官創業、做好民族用品生產企業貼息、支持文化產業等推進會,促進“和諧泰安”建設。
(二)政府信息公開方式。
1.政府網站。在中國泰安網設立了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了機構職責、領導成員及分工,內設機構職責,政策、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以及有關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依據、時限和程式等信息。
2.公共查閱點。在本機關一樓建設了綜合服務大廳,劃分了公開諮詢區、自助查詢區、公開宣傳區,設定政府信息公開諮詢台和資料索取架,公開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配置電子觸控螢幕,豐富公開欄內容,主動公開了人民銀行金融服務業務和外匯業務辦理流程等信息。製作《行政審批規範》和《行政服務規範》,以及貸款卡辦理、信用記錄查詢“溫馨提示牌”,方便了客戶查詢。
3.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藉助新聞媒體宣傳有關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識等信息。在《金融時報》等新聞媒體上,對本機關開展的“三押一推”、“兩管理、兩綜合”、“金融支持大學生村官創業”等信息進行了公開宣傳。
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情況
(一)依申請公開的申請情況。2011年,本機關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公開申請。
(二)對依申請公開信件的處理情況。2011年,本機關未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
四、工作人員和費用支出情況
(一)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情況。2011年,本機關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充實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形成了以1名主任,2名副主任,1名政府信息公開專職人員,1名法律人員,1名機要保密人員的政府信息公開辦事機構,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財政與實際支出情況。2011年,本機關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產生的收費。
五、政府信息公開舉報投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11年,本機關沒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的舉報投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一是部分信息公開不夠及時,公開方式不夠高效便捷。二是對下級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督檢查還不夠深入細緻。
(二)針對問題和不足的改進情況。一是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內部監督、保密審查和考核力度,切實提高工作效率,確保政府信息及時、全面、安全的公開。二是強化對下級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培訓,全面推進轄區人民銀行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三)下一步的工作。一是認真落實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積極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渠道,重點做好金融支持農田水利建設、小微企業、新興戰略企業、文化產業等信息的公開工作。二是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公開宣傳,適時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月活動。三是做好徵信、國庫、人民幣跨境貿易、反洗錢、反假貨幣工作信息的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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