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

2011年上海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教育科技滬校綜治辦1號上海市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11-1-28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1年上海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
  • 發生地點:上海
  • 發布時間 :2011年1月28日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2011年上海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
教育科技
滬校綜治辦1號
上海市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1-28

法規內容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上海學校及周邊環境建設工作要緊緊圍繞上海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大局,以改進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工作薄弱環節為重點,以安全文明校園建設為載體,努力完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長效機制,提升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水平,積極為青少年學生的安全健康成長和“十二五”規劃實施作貢獻。
一、以“三防”建設為重點,提高學校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
(一)落實保全服務管理規定。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教委、市公安局制訂的《上海市中國小、幼稚園保全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滬府辦〔2010〕54號)要求,結合本區縣中國小、幼稚園實際,對照保全服務管理規定要求,認真做好中國小、幼稚園保全員配備、資質審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切實增強各中國小、幼稚園人防能力。
(二)啟動新一輪風險勘查三年行動計畫。市教委將會同平安保險公司組織力量,在全市中國小、幼稚園開展第二輪三年風險勘查行動(2011-2013),對學校食堂、操場、學生宿舍、教學設施設備等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並將隱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工作檔案。
(三)完善技防使用維護工作。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各中國小、幼稚園進一步完善技防設施日常使用維護制度,加強技防設施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故障,保障技防設施正常運行。進一步加強高校安全技術防範系統建設,增強技防實戰效果及人機聯動預防、處置能力。
(四)開展安全文明校園申報評選工作。各高校、各區縣學校周邊辦要認真對照2010版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園評估指標,深入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工作,認真做好“2010-2011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園”申報評選工作。
(五)推進安全教育常態化。一是市教委組織編寫義務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學校學生安全管理手冊;二是各中國小校要在消防部門專業指導下,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五個一”活動,即上好一堂消防知識教育課、每周開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練、參加一次消防體驗活動、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和開展一次消防知識運用活動;三是舉行第四屆中國小師生防災自護技能展示和第二屆中小學生安全知識網上競賽。
二、以日常監管為基礎,努力保持學校及周邊良好環境秩序
(一)加強學校周邊治安和交通環境管理。各級公安機關要切實落實“八條措施”,加大校園及周邊地區治安整治力度,嚴厲打擊“惡少”和教唆、引誘、脅迫青少年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幕後老大”,有效防止在校學生受到社會不良人員的負面影響;要抓實校外治安輔導員進校工作,堅持每月至少到校工作兩次,開展安全檢查和法制教育;要充分運用現有的廣播、移動電視、網路等平台開展針對性防範宣傳,在各幼稚園、國小開展奇奇安全流動課堂系列活動。加強與教育、工商、衛生、市容監察等部門的協調配合,開展對學校門前亂設攤、亂占路、亂停車等頑症的聯合執法;完善中國小幼稚園上下學時段警校共同護校機制,堅持日常管理與突擊整治相結合,強化對中國小、幼稚園周邊道路機動車突出交通違法行為的執法整治,維護校園周邊良好交通秩序。
(二)加強學校周邊經營市場管理。各級工商部門要加強學校周邊市場監管力度,嚴把登記準入關,嚴厲打擊學校周邊各類無照經營活動和銷售不合格產品行為;嚴厲查處學生涉及傳銷及直銷企業違規招募在校大學生現象。各級市容城管執法部門對亂設攤反覆性較大的學校門口要落實專人固守制度,及時制止跨門經營、占道經營等違規現象,依法取締無證設攤等違法行為,保障學校周邊環境整潔、有序和學生進出校門的安全。
(三)繼續保持對經營性網咖和遊戲機房等場所的高壓監管態勢。文廣影視管理部門要會同公安、工商、文化執法、青保等部門,繼續深化網咖分級監管工作,研究本市網咖發展趨勢及內在規律,發揮網咖及遊戲機房社會監督志願者的作用;打擊網咖及遊戲機房接納未成年人違規行為,著力鞏固無證遊戲機房、網咖專項整治成果,在寒暑假等重點時段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積極開展行業培訓,加強行業自律,切實增強經營業主依法經營、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識。教育、青保、文化執法部門要增強協同配合,不斷完善網咖和娛樂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信息抄告制度,進一步促進行政執法和學校、親職教育的合力建設。工商部門要繼續做好無照網咖整治,遏制無照網咖回潮現象。
(四)加強學校周邊文化市場管理。市新聞出版管理等部門要合理設定校園周邊地區出版物網點,加強對出版物市場的監管。各級文化執法部門要對中國小周邊地區的文化經營場所進行重點清查,依法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經營行為,嚴格查處校園周邊出版物市場及各種出版物展銷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為,嚴厲打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盜版教材和教輔讀物、淫穢色情出版物、有害卡通畫冊、“口袋本”圖書和非法音像製品
(五)開展專項排查工作。春季、秋季開學前,各區縣學校周邊辦要牽頭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市容、交通、文化等環境排查整治工作,並按照要求,及時將排查整治情況報市學校周邊辦。
(六)繼續實施項目推進計畫。重點完成43所中國小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和建設任務。各區縣要將2010年底排摸出的周邊環境問題突出或經整治後仍有明顯反覆的43所中國小、幼稚園列為重點推進對象,深入實施年度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項目推進計畫,加強過程管理,積極開展師生評價意見徵詢和相關公示工作。
三、以機制建設為核心,努力提升學校及周邊環境建設水平
(一)制訂出台《上海市中國小幼稚園安全防範管理要求》。教育、公安等部門要完成上海市地方標準--《上海市中國小幼稚園安全防範管理要求》的制訂工作,統一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推進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規範化、均衡化發展。
(二)探索研究校園停車管理措施。在開展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校園內私家車停放現狀調研基礎上,市教委要認真研究在保障學生安全的前提下,根據學校場地實際,制訂符合本市實際情況的校園內停車管理辦法,努力尋求教師實際需求和學生安全的平衡。完善20所寄宿制學校校園交通安全設施。
(三)探索建立學前兒童看護點安全管理機制。各區縣綜治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按照平安實事工程要求,會同教育、公安等部門,認真落實學前兒童看護點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管理和指導,並將看護點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地區學校及周邊治安綜治工作考核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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