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春中國發展簡報:第45卷》(中文)由北京公旻匯諮詢中心編寫,結合其網站為NG0的行動者和關注NG0的公眾提供實時的有關發展問題的資訊、報導,刊載NG0自身發布的信息,並發布相關諮詢意見和研究成果。北京公曼匯諮詢中心還有選擇地參與某些領域NG0的倡導行動,希望這些行動有助於改善NG0的總體生存空間和法律環境。
基本介紹
- 書名:2010春中國發展簡報:第45卷
- 出版社: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頁數:82頁
- 開本:16
- 品牌:智慧財產權出版社
- 作者:北京公旻匯諮詢中心
- 出版日期:2010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802479647, 7802479649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內容簡介
《2010春中國發展簡報:第45卷》是由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
圖書目錄
時訊 《中國銀行業環境記錄(2009 NG0版)》即將付梓出版
關注 慈善會系統的轉型去向
中國扶貧基金會邁向國際化
資助方與受助方需建立平等的夥伴關係
專題 哥本哈根:壓力和挑戰中的中國元素
哥本哈根的思考
氣候公正運動:自下而上的全球化
觀察 蜀光:西南本土NG0的實踐樣本
社區的故事
NG0攜手政府參與式扶貧
蜀光的工作手法
觀察:在低調中思考和行動
域外 舊金山灣區環保NG0訪問掠影
實踐 在市場與公益之間尋找平衡支點
“公平貿易”能否保障弱勢生產者公平受益
特別報導
當前農民合作組織發展的特點和分析
酸甜苦辣合作社
楊雲標:合作社內部要形成“心靈凝聚力”
白亞麗:推動合作社的思考
徐華朝:我們的有機種植合作社
一個“失敗”的牧區合作社實驗
百信與益民:“金融新政”下的資金互助社
非平衡發展中的合作社
機構 打工子弟愛心會
JA中國(國際青年成就中國部)
關注 慈善會系統的轉型去向
中國扶貧基金會邁向國際化
資助方與受助方需建立平等的夥伴關係
專題 哥本哈根:壓力和挑戰中的中國元素
哥本哈根的思考
氣候公正運動:自下而上的全球化
觀察 蜀光:西南本土NG0的實踐樣本
社區的故事
NG0攜手政府參與式扶貧
蜀光的工作手法
觀察:在低調中思考和行動
域外 舊金山灣區環保NG0訪問掠影
實踐 在市場與公益之間尋找平衡支點
“公平貿易”能否保障弱勢生產者公平受益
特別報導
當前農民合作組織發展的特點和分析
酸甜苦辣合作社
楊雲標:合作社內部要形成“心靈凝聚力”
白亞麗:推動合作社的思考
徐華朝:我們的有機種植合作社
一個“失敗”的牧區合作社實驗
百信與益民:“金融新政”下的資金互助社
非平衡發展中的合作社
機構 打工子弟愛心會
JA中國(國際青年成就中國部)
序言
近期在公益圈內外沸沸揚揚的兩起風波,都與政府對NGO的資源管控有關。
2009年的風波,緣於若干家公益基金會2008年初被要求就捐贈收入繳稅。基金會聯名提出異議,不料等待的結果卻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11月11日聯合下發的“越來越收縮”的兩則通知。通知對非營利性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和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範圍作了明確規範,規定捐贈收入屬於免稅之列,但前提是機構需要進行免稅資格申報並獲批。而據報導,當青基會財務人員找到北京稅務征管機關申報。結果是無人接收,因為新的財稅通知還沒有進入地方稅務實操系統,事情仍然懸而未決。
此外,通知明確規定對基金會的增值收入進行徵稅,壓縮了2008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對非營利機構的營利性收入免稅的議價空間,還將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也排除在免稅收入之外。此舉激起公益界強烈反彈,包括南都、青基會、友成等基金會在內的公益基金會再度聯名抗議。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民進中央副主席朱永新也針對這兩個通知提交了議案,建議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對上述兩項通知進行合法性審查和修改。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機構捐贈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剛一出台,就讓草根NGO猝不及防。
通知規定,接受國際捐贈的國內機構,要向開戶銀行提交相關材料辦理手續,其繁複程度因機構類別不同而異。針對企業設定的條件最為嚴格,而縣級以上(含)國家機關、不登記和免予社團登記的部分團體。只需提交申請書就可辦理,在管理上體現了親疏有序的差異化政策。一家工商登記的組織因一筆小額捐贈剛剛到賬,乾脆直接撞到了“槍口”上。拿著捐贈協定接洽公證機構,它們要么以尚無先例打起太極,要么要求國外捐贈方到場。
這項捐贈新規的可操作性大有值得商榷之處。國內的公證機構是否有能力去核實捐贈協定的真偽?如果不能,公證程式必然流於形式,無法滿足真正的監管意圖。此外,要捐贈方千里迢迢到場公證,在多數情況下,很可能等於將捐贈方拒之門外。
政府加強外匯監管,杜絕利用捐贈洗錢,出台新規無可厚非。但如果缺乏可操作性,必然有違“完善捐贈外匯管理。便利捐贈外匯收支”的目的。
2009年的風波,緣於若干家公益基金會2008年初被要求就捐贈收入繳稅。基金會聯名提出異議,不料等待的結果卻是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11月11日聯合下發的“越來越收縮”的兩則通知。通知對非營利性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和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範圍作了明確規範,規定捐贈收入屬於免稅之列,但前提是機構需要進行免稅資格申報並獲批。而據報導,當青基會財務人員找到北京稅務征管機關申報。結果是無人接收,因為新的財稅通知還沒有進入地方稅務實操系統,事情仍然懸而未決。
此外,通知明確規定對基金會的增值收入進行徵稅,壓縮了2008年1月1日開始實行的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對非營利機構的營利性收入免稅的議價空間,還將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也排除在免稅收入之外。此舉激起公益界強烈反彈,包括南都、青基會、友成等基金會在內的公益基金會再度聯名抗議。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民進中央副主席朱永新也針對這兩個通知提交了議案,建議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對上述兩項通知進行合法性審查和修改。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機構捐贈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剛一出台,就讓草根NGO猝不及防。
通知規定,接受國際捐贈的國內機構,要向開戶銀行提交相關材料辦理手續,其繁複程度因機構類別不同而異。針對企業設定的條件最為嚴格,而縣級以上(含)國家機關、不登記和免予社團登記的部分團體。只需提交申請書就可辦理,在管理上體現了親疏有序的差異化政策。一家工商登記的組織因一筆小額捐贈剛剛到賬,乾脆直接撞到了“槍口”上。拿著捐贈協定接洽公證機構,它們要么以尚無先例打起太極,要么要求國外捐贈方到場。
這項捐贈新規的可操作性大有值得商榷之處。國內的公證機構是否有能力去核實捐贈協定的真偽?如果不能,公證程式必然流於形式,無法滿足真正的監管意圖。此外,要捐贈方千里迢迢到場公證,在多數情況下,很可能等於將捐贈方拒之門外。
政府加強外匯監管,杜絕利用捐贈洗錢,出台新規無可厚非。但如果缺乏可操作性,必然有違“完善捐贈外匯管理。便利捐贈外匯收支”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