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樂山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以來,樂山市統計局認真貫徹《條例》精神,積極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0年市統計局加強領導,明確分工,強化電子政務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了市政府統計信息公開內容的時效性和全面性,主要工作情況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0年樂山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主要工作情況,主動公開情況,公開辦理情況,載體建設情況,行政複議,

主要工作情況


(一)加強領導。樂山市統計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由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為副組長,各科(室、站、中心)負責人為成員的樂山市統計局依法行政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規範管理。建立完善了政務信息主動公開、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政務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政務信息公開受理舉報等制度,切實將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規範化管理的軌道。
(三)方便社會公眾查詢政府信息。一是設立樂山市統計局門戶網,及時發布工作動態、統計數據和檔案通知等,方便了社會公眾查閱。二是開通了諮詢電話,為社會公眾提供諮詢服務。

主動公開情況


2010年,我局通過政務信息公開平台向社會公布各類信息126條次,其中概況信息1條次,公文2條次,工作動態25條次,數據信息98條次。

公開辦理情況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

載體建設情況

部門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8條次,全年召開新聞發布會數量2次。
五、費用收取與減免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費用,公開信息均無償提供。
六、

行政複議

與行政訴訟

2010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對我局申請行政複議和對我局提起行政訴訟的事項。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意見
2010年,市統計局的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還需進一步規範,公開的形式還需進一步完善。2011年,我局將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條例》精神,正確處理好公開與保密、主動公開與依申請公開的關係,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範圍,積極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同時,要加快實現信息公開工作的數據電子化、流程標準化、辦公網路化,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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