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零部件3D測量與製造”項目競賽規程

(2010年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賽事籌備組,2010年4月)模具——零部件3D測量與製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0年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零部件3D測量與製造”項目競賽規程
  • 發布單位: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籌備組
  • 時間:2010年4月
競賽目的,競賽方式,競賽內容,競賽成果,評分方法,獎項設定,申訴,仲裁,

競賽目的

以3D測量技術為背景,融入零部件快速製造內容,檢閱參賽隊組織管理、團隊協作、現場問題的分析與處理、工作效率、質量與成本控制、安全及文明生產等職業素養,加快工學結合人才培養和課程改革與創新的步伐,引導高職教育關注行業在“零部件3D測量與製造”方面的發展趨勢及新技術套用,為行業企業培養緊缺人才。

競賽方式

比賽以團隊方式進行,每支參賽隊由3名選手組成,須為同校在籍學生, 其中隊長1名,性別和年級不限,可配2名指導教師。
比賽過程中,允許參賽隊員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規則,接受指導教師指導。參賽選手可自主選擇是否接受指導,接受指導的時間計入競賽總用時。
賽場開放,允許觀眾按照規定,在不影響選手比賽的前提下現場參觀和體驗。

競賽內容

1.3D測量
操作測量設備對工件測量,獲得3D數據;操作計算機進行測量數據拼接;使測量結果形象化,使用3D設計軟體進行建模;與基準3D數據(3D模型)進行比較,進行評價。以“點雲”評價找出最大偏差值,以表面吻合度作為綜合評價。
2.零部件製造
選手使用快速成型設備及輔助工具完成零件與部件的製造,並組裝成具有相對獨立功能的零部件,部件應達到規定的動作、精度等要求。
3.競賽選手自我評價
選手對本隊製造的零件進行3D測量,競賽結束時按統一格式遞交評價報告和評價依據。
4.“問題式”競賽內容
“問題式”競賽內容是根據3D測量技術在產品研發、驗證工程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等實際工作情況而設,意在檢閱各參賽隊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具體實施中,賽題給定的零部件方案中,明確指出和隱含若干個不符合配合要求的技術問題,要求各參賽隊在競賽過程中發現和改進,最終反映在設計和製造出的零部件上。

競賽成果

各參賽隊設計結果為電子檔案,並以不可修改的光碟數據為準、由賽場統一提供的隨身碟等作為提取數據工具;各參賽隊遞交製作的實物按相應的規定統一包裝並加密,包括按競賽要求記錄的主要工藝參數等工藝檔案。

評分方法

整個賽程,分為資格賽和決賽二個階段,採用分層分批逐步淘汰的方式進行初賽和最後決賽。總分100分,其中資格賽成績占10%,決賽成績占68%,綜合素質占12%,創新成果占10%。
評分指標體系 (略)
採取分步得分、累計總分的計分方式。只計團體競賽成績,不計參賽選手個人成績

獎項設定

賽項只設團體獎,其中一等獎10%,二等獎20%,三等獎30%,獲獎團隊每位選手和指導教師均獲得證書。

申訴

1.參賽隊對不符合競賽規定的設備、工具、軟體,有失公正的評判、獎勵,以及對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等,均可提出申訴。
2.申訴應在競賽結束後2小時內提出,超過時效將不予受理。申訴時,應按照規定的程式由參賽隊領隊向相應賽項裁判委員會遞交書面申訴報告。報告應對申訴事件的現象、發生的時間、涉及到的人員、申訴依據與理由等進行充分、實事求是的敘述。事實依據不充分、僅憑主觀臆斷的申訴將不予受理。申訴報告須有申訴的參賽選手、領隊簽名。
3.賽項裁判委員會收到申訴報告後,應根據申訴事由進行審查,6小時內書面通知申訴方,告知申訴處理結果。如受理申訴,要通知申訴方舉辦聽證會的時間和地點;如不受理申訴,要說明理由。
4.申訴人不得無故拒不接受處理結果,不允許採取過激行為刁難、攻擊工作人員,否則視為放棄申訴。申訴人不滿意賽項裁委會的處理結果的,可向大賽高職組賽事仲裁工作組提出複議申請

仲裁

1.“2010年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裁判委員會設仲裁工作組,負責受理大賽中出現的申訴複議並進行仲裁,以保證競賽的順利進行和競賽結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組的裁決為最終裁決,參賽隊不得因對仲裁處理意見不服而停止比賽或滋事,否則按棄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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