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0上海市閔行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時間:2010年
- 單位:上海市閔行區政府
- 性質:工作報告
引言,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引言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類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等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政務公開工作情況,並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疑問,請聯繫閔行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有關解釋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製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生產、生活相關的政府管理和服務信息。根據《條例》和《規定》的有關要求,本機關確定政府信息的公開屬性,並對公開的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及時的原則予以公開。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確定為“主動公開”: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2、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
3、反映行政機關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的政府信息;
4、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等明確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確定為“依申請公開”:
1、涉及個人、法人或特定組織的政府信息;
2、失效但仍有可能為公眾利用的政府信息;
3、主動公開成本較高的政府信息;
4、內容符合主動公開條件但尚未批覆的請示類公文信息等。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確定為“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屬於商業秘密的政府信息;
3、涉及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4、處於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且影響安全穩定的政府信息;
5、公開影響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或者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6、其他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能公開的政府信息。
概述
2010年,閔行區全面貫徹落實《條例》及《規定》,認真對照《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要求,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公開內容更加深化,形式更加多樣化。
1、健全公開工作機制。區政府辦公室設政務公開科,安排2名專職工作人員,具體從事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區各行政機關分別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配備工作人員,明確相關責任,形成“主要領導負責、辦公室牽頭、法制保密機構及其他業務部門共同參與”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格局。
2、提高公開工作規範化水平。一是明確工作重點。根據《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制訂《2010年閔行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確定3大類16項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和創新項目,各單位根據全區統一部署也相應地制訂了各自的公開工作要點,並向區政府進行了備案,實施項目化推進。二是加強業務培訓。對各街道、部門開展了1次公開工作綜合業務培訓,培訓工作100%全覆蓋,分析公開面臨的形勢任務,提高工作的緊迫性;講解公開工作業務流程,強化工作的操作性;並提出各單位在公開工作中的6大具體問題及解決措施,增強做好公開工作的針對性。三是完善考核內容。新增本年度3項基礎評分項目和5項創新加分項目,要求各單位申報並擬定計畫有序推進。四是開展摸底調查。調查各單位現有公開制度和現有公開信息,把握各單位公開工作體制、機制運作情況以及信息公開形式內容現狀,明確今後公開工作努力方向。
3、強化公開情況日常化監督。一是開展實時排名。對全區各部門和街鎮網上信息公開專欄發布和更新各類政府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全面性情況進行統計,並在在政務網上進行實時排名,加大內部監督力度有效提升各單位政務服務和信息公開的主動性和緊迫性。二是加強日常通報。建立公開工作督查通報制度,每月記錄和匯總各單位網上公開、月報統計、申請件辦理、送交歸檔以及行政複議、訴訟等公開工作情況,定期反饋通報各單位,有效提高了各部門、各街鎮對公開工作的重視程度。
4、拓展政務公開多樣化手段。一是延伸基層公開。依託各街鎮公開載體資源和各部門公開信息資源,建立全區公開載體渠道庫和信息供應維護機制,在條件成熟的社區事務受理中心、村(居)委等,設定信息公告欄、電子顯示屏、查閱受理點、資料取閱欄,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社區和農村延伸,擴大政務公開的社會效果。二是開展網上辦公。繼續加強政民互動,累計已舉辦16次區長網上辦公活動,累計有38人次的區政府領導出席,有41159名網民參與,共答覆網民提問2564個。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本單位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到2010年底,本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063條,全文電子化率達85.3%。2010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650條,較上年度同期主動公開量增加10.6%。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公文類信息共1587條。
(一)主動公開範圍
1、財政資金信息公開。以政府預算、部門預算、財政轉移支付等內容為重點,不斷提高財政預算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以用於改善民生和促進發展的專項資金為重點,逐年擴大財政專項資金的公開範圍。
2、國有資產信息公開。向社會公布國有資產狀況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情況,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3、審計工作情況公開。不斷擴大審計公開領域,公開年度重點審計項目計畫、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整改報告。
4、政府投資項目公開。建立健全重大建設項目公開制度,及時公布年度重大建設項目以及政府實事項目、重點工作的進展情況。
5、行政審批過程公開。加快建立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依託全區行政審批辦事平台,逐步實現各審批環節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監督。
6、規劃計畫信息公開。公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等各類社會關注度高的計畫及其實施情況。
7、重大決策情況公開。積極探索重大政策評估報告公開機制,推進政府實事項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等執行情況的評估工作,公開評估報告。
8、依法行政信息公開。公開行政機關職責、內設機構及其調整、變動情況。積極開展行政處罰類信息公開實踐,逐步形成有效運作機制。
(二)主動公開途徑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按《規定》要求,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公開渠道主要有:
1、政府網站: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區各行政機關通過政府網站(區入口網站或下屬單位網站、網頁)向社會公開。
2、查閱中心: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區各行政機關通過區公共查閱中心及時向社會公開。
3、政府公報:本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在區政府公報上全文登載,免費向公眾發放,供公眾查閱。
4、新聞發布:重大公共事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區相關行政機關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或新聞發言人向社會公開。
5、其他渠道:區各行政機關分別設立公開受理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場所和設施,方便公眾對相關政府信息的檢索、查詢和獲取。在基層村(居)委等推廣信息公開示範點建設,加大基層信息公開服務力度。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單位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85件,其中當面申請173件,傳真申請3件,電子郵件申請17件,網上申請59件,信函申請32件,其它形式申請1件。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53%向房管部門申請房屋拆遷、安置資金等方面信息,34%向規土部門申請規劃許可、土地批准等方面信息。其餘申請還涉及環保、教育、衛生、綠化等方面。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285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為275件,其餘10件申請按照《條例》和《規定》正在辦理中。
在已經答覆的275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150件,占總數的54.6%,主要涉及土地動拆、房屋拆遷、規劃許可等信息。“同意部分公開”14件,占總數的5.1%,主要涉及環境保護執法等信息。
其他情況111件。其中,“非《規定》所指政府信息”6件,占總數的2.2%;“信息不存在”15件,占總數的5.4%;“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40件,占總數的14.5%;“申請內容不明確”36件,占總數的13.1%;“重複申請”1件,占總數的0.3%;“不予公開”13件,占總數的4.8%。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全部免費。依申請公開僅區規土局按有關規定進行收費,全年共收費162元(已全部上繳財政)。其中,檢索費145元、紙張費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