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深圳市擬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名單公示,為地方性法規,於2009年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9年深圳市擬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名單公示
- 頒布單位:深圳市
- 發文字號:深科工貿信服務字〔2009〕30號
- 頒布時間:2009-12-24
- 效力級別:地方性法規
2009年深圳市擬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名單公示
(深科工貿信服務字〔2009〕30號)
(深科工貿信服務字〔2009〕30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3號)和《關於印發<深圳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深科工貿信服務字〔2009〕26號)有關規定,經專家評審及部門聯審,現將2009年深圳市擬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名單予以公示。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其中企業有異議的,自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以書面形式提出,並對其不符合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條件的具體問題作清楚表述,儘可能提供相關證據材料。異議材料請署名聯繫人真實姓名及聯繫方式。
對於收到的任何異議材料,我們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