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6日

.2007年4月6日,印尼南雅加達地區法院6日宣判:《花花公子》印尼版總編輯歐文·阿納達向公眾散布猥褻圖片並從中牟利的罪名不成立,被當庭釋放。

2007年4月6日2007年4月6日
1.2007年4月6日,瀋陽市和平區南湖橋東南角6日早8時30分發生的燃氣泄漏引發的大火,在當日10時20分被撲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事發地點毗鄰東北大學北門。事故發生時,記者恰好路過事發地點。只聽見“轟”的一聲後,空中躥出了10米多高的火柱,火勢一度十分猛烈,將10多米高的高壓電線燒斷,長達30多米的電線散落一地。警察將現場迅速隔離,並轉移車輛疏散人群。由於火勢過大,消防人員和燃氣搶修人員無法靠近。燃氣公司採取了將管道兩端封閉的措施,使積存燃氣燃燒耗盡,以便進入現場搶修。
2.2007年4月6日,印尼南雅加達地區法院6日宣判:《花花公子》印尼版總編輯歐文·阿納達向公眾散布猥褻圖片並從中牟利的罪名不成立,被當庭釋放。法官艾弗蘭·巴斯余寧宣讀了無罪判決,稱控方列舉的《花花公子》圖片“不能歸入色情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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