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台灣旅遊車翻車事故

2.13台灣旅遊車翻車事故

2017年2月13日晚9時許,台灣一輛屬於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的遊覽車在宜蘭縣開往台北方向的大巴車在路上轉彎時翻車,造成34人遇難,10人受傷仍在急救。警方確認當時車速60公里,超速20公里。 這是30年來台灣最嚴重的公路事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13台灣旅遊車翻車事故
  • 發生時間:2017年2月13日
  • 發生地點:高速5號接高速3號南港交流道前
  • 傷亡人數:34人遇難,10人受傷
  • 事故原因:警方確認超速
事故概述,消防局通報,事故現場,警察調查,深切哀悼,“總統”哀悼,旅行社表遺憾,保險理賠,

事故概述

台灣高速公路13日晚間發慘重意外,台北市“蝶戀花旅行社”昨(13日)組團搭遊覽車前往武陵農場賞櫻,晚上9時許,車子返途行經“高速5號”連線“高速3號”南港交流道前大轉彎處,疑因車速過快,整輛車從邊坡翻覆,遊覽車上含司機、導遊共44人。截至14日晨5時30分,2名傷者送醫後不治,目前此車禍已釀成34人死亡,10人受傷仍在急救,高速警方分析遊覽車上的記錄器,確認當時車速60公里,疑駕駛超速20公里。
2.13台灣旅遊車翻車事故

消防局通報

台北市消防局通報,13日21時6分許,在台灣公路主幹道5號南港系統交流道接3號南下路段,台北市蝶戀花公司一輛遊覽車翻覆於引道邊坡,車內共44人(遊客42人,導遊、司機各1人),其中死亡32人(30人未送醫,2人送醫後不治身亡),12人送醫持續治療中。

事故現場

遊覽車側翻在道路旁的溝里,車頂與車身分離,不少乘客被拋飛出車外。傷員不停地被現場消防人員從遊覽車中救出,但先後有30人被救出後已無生命跡象未送醫。罹難者家屬也陸續抵達現場,在旁誦經、助念,現場瀰漫悲傷氣氛。現場救援結束後,14日零時許遊覽車被吊車扶正。受輕、重傷的乘客,已分別被送往台北市萬芳醫院、汐止國泰醫院、新店慈濟醫院、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台北市內湖三軍總醫院等各大醫院搶救。
由於逾半乘客在車禍後明顯死亡,台灣警消將遺體抬出後僅能先以毛毯覆蓋,不少警消難過表示:“從沒碰過這么慘的車禍!”警消表示,遊覽車在水泥護欄上留下長長的刮痕,卻沒有煞車及爆胎痕跡,足見當時速度相當快,加上車頂被削平,致使不少乘客都是遭到撞擊而慘死車內。
台灣警消趕到現場時,看到整部遊覽車橫躺在護欄與邊坡上,許多車內物品散落在外,就已感到大事不妙,只能趕緊加快速度尋找生還者,但現場的呼救聲不多,隨著一具具遺體被發現,更讓參與救援的警消們心情低落,現場陷入一片哀戚。
由於現場傷亡慘重,許多不幸身亡的乘客被救出時大體扭曲,早已失去生命跡象,只能暫時放在路面上以毛毯覆蓋。參與救援的消防人員難過地說:“從沒碰過這么慘的車禍!”

警察調查

現場救援警察表示,初步調查為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一家旅行社承租的遊覽車,為武陵農場賞櫻團返程途中,疑因車速過快,直接衝出護欄,翻落邊坡。車上遊客多為50歲以上。初步排除有陸客。由於仍有人受困車內,救援人員調度破壞機具破壞車體爭取救援時間。據警方初步了解,這個行程是櫻花季行程“2017武陵農場櫻花季櫻花鉤吻鮭觀魚台+武陵茶莊+吊橋”,車資、保險、門票費用、中餐費用是新台幣1100元。
由於行程從早上6時至車禍案發時間為晚上9時,外界懷疑駕駛工作逾15小時,恐有“疲勞駕駛”。此外,警方指出,俗稱“大餅”的行車紀錄器安裝在大客車或貨車上,並非影像紀錄器,主要是記錄汽車瞬間行駛速率、行車距離與時間功能的裝置。警方指出,遊覽車當時時速約為60公里,高速公路彎道速現一律40公里,明顯超速,詳細車禍原因待進一步釐清。

深切哀悼

據央視報導:國務院台辦、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負責人向在此次事故中的罹難同胞表達深切哀悼,向受傷同胞和相關人員家屬表達誠摯的慰問。

“總統”哀悼

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對不幸身亡旅客表示哀悼,並請行政部門全力搶救受傷民眾。
“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13日晚間表示,蔡英文在得知車禍事故後除對不幸身亡的旅客表示哀悼,同時也請行政部門全力協助受傷民眾搶救並妥善處理相關善後事宜。
台當局“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14日表示,遺體均相驗完畢,其中25具遺體已發還家屬,6具待DNA確認,1具遺體的家屬在途中。預計14日下午1:30解剖駕駛遺體,上午11:30勘驗現場及車輛。
此外,“行政院長”林全上午原預計南下的行程全數延後至下午才出發,上午預計在“院內”就此事進行討論。徐國勇說,目前最重要的事後續處置與安置問題,台交通部門已經在釐清與調查事故原因。

旅行社表遺憾

台灣遊覽車翻覆事故涉事蝶戀花旅行社發聲明表遺憾:
1.對此起事故感到相當遺憾,若公司確應負責,不會逃避;公司並派員慰問傷亡者和家屬,而保險金申請事宜,必定會提供協助。
2.有依旅行業管理規則投保相關責任保險,並派員慰問傷亡者和家屬,而保險金申請事宜,必定會提供協助。
3.事發經過始末,不做過度揣測,會配合檢警單位調查,釐清事實、還原真相,若調查結果,公司確實有應負的法律責任,會秉持負責態度,不會逃避。
4.旅遊質量是公司和全體員工努力的首要目標及責任,同時也要求配合業者務必遵循相關法令規範,提供旅客安心舒適服務。
5.表示,目前各界有諸多批評與指教,公司都虛心接受,也會進行必要改進,不會辜負消費者與社會大眾的期待與關心。

保險理賠

台“公路總局”說,這次事故,每名旅客的死亡保險理賠金約6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33萬人民幣),包括旅行業責任保險200萬元、汽車強制險200萬元、乘客險200萬元;受傷旅客的意外醫療保險金最高60萬元,包括旅行業責任保險20萬元、汽車強制險20萬元、乘客險20萬元。
台“公路總局”調閱事故車輛數據,遊覽車是1998年4月出廠,車齡快滿19年,上一次定檢是今年1月5日,檢驗合格,下一次定檢日期為4月16日。
另事故遊覽車駕駛員康育熏是在2011年4月取得職業大客車駕照,目前有2件交通違規案未結案,一項未系安全帶,另一項是行駛高速公路車輛胎紋不足。
台“公路總局”說,究竟這起事故是車輛問題,還是駕駛疏失,仍待檢察官後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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