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7邢台車輛相撞事故

2·27邢台車輛相撞事故

2018年2月27日,邢台市邢台縣一公路發生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2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700萬元。

2018年11月2日,邢台縣邢左公路“2·27”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27邢台車輛相撞事故
  • 時間:2018年2月27日
  • 地點:邢台市邢台縣
  • 傷亡:6人死亡、23人受傷
事故經過,事故傷亡,事故處置,事故報告,

事故經過

2018年2月27日17時40分許,在323省道邢左公路19公里+700米處,邢台縣會寧鎮會寧村劉立朝駕駛冀EM6726歐曼重型自卸貨車(駕駛人1人,空載)由東向西行駛時,與由西向東行駛的邢台縣西黃村鎮西侯峪村陳會傑(當場死亡)駕駛的少林牌冀EE8075的大型客車相撞,大客車側翻路邊溝內。
2·27邢台車輛相撞事故

事故傷亡

該事故造成2人當場死亡,4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另有23人受傷。

事故處置

事發後,邢台市委、市政府立即組織市、縣公安、衛生等部門趕赴現場救援,傷者被送醫院救治,沒有生命危險。
事故發生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王東峰書記,許勤省長,張古江副省長、李謙副省長分別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傷人員,有效處理善後,依法查處,舉一反三,全省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樹牢“四個意識”,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擔當,確保交通、生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堅決拱衛首都,為全國兩會創造良好的氛圍。劉凱副省長帶領有關部門趕赴現場,指導事故救援處置工作。
依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河北省道路運輸經營車輛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冀安委〔2018〕2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2018年3月4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全監管局、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總工會、邢台市政府有關人員參加的邢台縣邢左公路“2·27”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並邀請省監察委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測鑑定和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提出了處理建議,制定了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建議。

事故報告

一、事故發生經過及應急處置情況
2018年2月27日17時40分,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駕駛人劉立朝駕駛冀EM6726重型自卸貨車(空載)沿邢左公路由東向西行使至19公里+700米處時,與對向陳輝傑駕駛從京娘湖旅遊返程的冀EE8075大型客車相撞,造成冀EE8075客車側翻,2人當場死亡、4人經搶救無效死亡、23人受傷及車輛損壞的較大道路交通事故。
2月27日17時45分,邢台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民眾報警後立即出警、上報。邢台市委、市政府和邢台縣委、縣政府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邢台市交警支隊、邢台縣交警大隊、邢台市第三醫院120急救中心、邢台市消防支隊等部門迅速展開現場處理和救援工作,對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實行交通管制,救治傷員。副省長、公安廳廳長劉凱帶領省公安廳、省政府應急辦等有關人員連夜趕赴事發現場,代表省委、省政府看望受傷人員,慰問家屬,就傷員救治、事故調查、家屬安撫、輿情引導、維護穩定等相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截止21時40分,事故現場清理完畢,交通秩序恢復正常。
二、事故相關情況
(一)事故車輛駕駛人情況
1.劉立朝,冀EM6726號歐曼牌重型自卸貨車駕駛員,男,38歲,河北省邢台市邢台縣人, 2004年10月18日初次申領取得D車型準駕資格,2006年4月申請增駕B2並考試合格後,於2006年7月24日取得B2D車型準駕資格,有效期止於2020年10月18日,發證機關為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17-2018年,交通違法28次,1條未處理,6條罰款未繳納。2009年9月24日,取得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從業資格證號1305210020009011286,有效期截止2015年9月24日,事發時已失效。經鑑定,未酒駕、未毒駕。
2.陳輝傑,冀EE8075號少林牌大型客車駕駛員,男,50歲,河北省邢台市邢台縣人,準駕車型為A1A2,初次領證日期1997年09月24日,駕駛狀態正常,發證機關為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合法有效,從業資格證號1305210030102000060。經鑑定,未酒駕、未毒駕。
(二)事故車輛情況
1.冀EM6726歐曼牌重型自卸貨車。車身紅色,貨運,道路運輸證號130521011452,技術狀況二級,車輛識別代號LRDV7PEC6GH016959,發動機號89387301,註冊登記所有人為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實際所有人為邢台縣會寧鎮人周江濤。核定載質量15.67噸,事發時空載。初次登記日期2017年01月10日,檢驗有效期止2019年01月31日,發證機關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該車投保於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終止日期2019年01月08日,交強險保額12.2萬元,第三方商業保險保額150萬元。該車被抵押,抵押權人為北京中車信融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經查,該車輛的註冊登記、年度審驗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有關要求。2017年1月17至2018年2月1日,該車違法記錄總計66條,處罰種類均為罰款,尚有5條未處理。
經現場測量,該車貨廂內部實際尺寸與登記信息數據不符,註冊登記的貨廂內部尺寸為長8600mm,寬2300mm,高950mm,現場測量貨廂內部尺寸為長8600mm,寬2410mm,高2350mm。貨廂寬度增加110mm、高度增加1400mm。
經北京龍晟交通事故司法鑑定所鑑定:事故發生時,冀EM6726號重型自卸貨車的轉向、制動系統各項參數均符合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的相關規定;行駛速度約為70km/h-76km/h之間,碰撞速度約為67km/h。
2.冀EE8075少林牌大型普通客車。車身紅黃白,車輛識別代號LGC17AC21D6008795,發動機號SLG6759C3E,機動車所有人邢台市邢台縣西黃村鎮人趙夫玲。使用性質公路客運,道路運輸證號130521003058,經營範圍為縣內班車客運,經營線路為豫讓橋至漿水,班線經營期自2015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2日。核載人數31人,事發時實載31人,未超載。初次登記日期2013年11月27日,檢驗有效期至2018年 11月 30日,機動車狀態正常,技術狀況一級,發證機關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該車投保於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終止日期2018年 11月28日,投保交強險保額12.2萬元、第三方商業保險保額10萬元、每個座位保額10萬元。
經查,該車輛的註冊登記、年度審驗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公安部《機動車登記規定》有關要求。
經查,事發當日,該車未按審批線路運行。該車駕駛員陳輝傑私自承接包車業務,運載30人至京娘湖旅遊,行駛路線為從邢台六中門口出發,沿鋼鐵南路向南行駛到達橋西區百虎村,沿鋼鐵南路向北行駛至新興西大街左轉,沿新興西大街向西進入323省道,經太子井鄉、龍泉寺、路羅鎮轉入省道202,沿省道202向南行駛至武安市大壩交通橋駛出202省道,進入京娘湖景區道路到達京娘湖景點停車場,按原路返回至邢左公路19公里+700米事故地點。
經北京龍晟交通事故司法鑑定所鑑定:事故發生時,冀EE8075號大型客車轉向系統工況合格有效,符合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的相關規定;制動系統其右後輪失效,不符合GB7258-2017《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關於制動系統的相關規定;碰撞速度約為58km/h,因車輛損壞嚴重,其行駛速度無法確定,應大於其碰撞速度。
(三)事故車輛生產銷售改裝有關情況
1.冀EE8075客車和冀EM6726貨車的生產企業情況。
冀EE8075大型普通客車由河南少林客車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該公司具有客車生產資質,《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內整車生產企業。該車2013年11月25日出廠,車輛符合工信部第243批《公告》車型參數要求。
冀EM6726重型自卸貨車主車底盤由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車有限公司生產,該公司具有重型自卸貨車生產資質,《公告》內整車生產企業。該車2016年12月12日出廠,車輛符合工信部第291批《公告》車型參數要求。
2. 冀EM6726重型自卸貨車貨廂改裝企業情況。
冀EM6726重型自卸貨車貨廂寬度超過國家標準110mm,高度超過國家標準1400mm。該車的貨廂由恆天大迪汽車有限公司2016年12月生產,恆天大迪汽車有限公司位於保定市定興縣,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06265968296016,法定代表人王鐵朋。
3.冀EM6726重型自卸貨車銷售公司情況。
邢台上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位於南和縣賈宋鎮西賈郭村汽車貿易市場,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0527730275241C,法定代表人武志強。
2017年1月6日,邢台上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按照車主要求,組織改裝生產寬度超過國家標準110mm、高度超過國家標準1400mm的自卸車貨箱,將該車賣給車輛所有人周江濤,並為購車人周江濤提供並更換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貨廂完成車輛登記、年度檢驗等車輛管理業務。
(四)事故道路情況
事故現場位於邢左公路19公里+700米處,邢左公路為省級山區二級公路。事發路段東西走向,為“S”型連續彎道、坡道線型連線山區道路,瀝青混凝土路面,行車視距40米,夜間無照明。道路全寬 10米,雙向機動車道2條,無非機動車道,瀝青混凝土路肩寬1米,路緣石寬0.5米。道路中心施劃黃色單實線,兩側施劃白色單實線。道路路基寬10米,路基下南側1.4米寬邊坡外有路邊溝,溝深9.7米,路段有9米寬豁口,未安裝防撞護欄。道路右側向外橫坡1.5%,路基北側靠山體,設有防護牆。事發路段東西兩側均為彎道,東側轉彎半徑80米,西側轉彎半徑70米,兩側彎道前設有“反向彎道”警告標誌和減速帶,事發路段設計時速40公里每小時,無限速標誌。
事發路段養護改造工程的設計單位為邢台華騰公路設計諮詢有限公司,該公司具有公路行業(公路)專業甲級資質。該公司按照“在不新增占地情況下對舊路進行單側或者兩側加寬”的方式設計原則,2013年完成施工圖設計,2014年 2月25日,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進行了批覆。2014年3月,該養護改造工程開工建設,施工單位為邢台道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邢台華辰交通建設監理諮詢有限公司。2017年8月,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處組織交工驗收。
事故調查組委託河北省交通規劃設計院對事發道路設計、施工等技術狀況進行了論證,結論為:本路段各項主要技術指標設計均符合規範要求,路線所採用圓曲線半徑及超高值均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03)和《公路路線設計規範》(JTGD20-2006)的相關要求,且視距滿足規範對停車視距的要求。本路段標誌、標線設計符合《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 5768.1~3—2009)的相關要求,規範提出的禁止跨越對向車行道分界線可採用振動標線,是允許有選擇的,不是強制性要求。本路段路側護欄設計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範》(JTG D81-2006)的相關要求。
(五)天氣情況
2月27日17時40分,陰有小雨,氣溫3℃,偏北風3-4級。
(六)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情況
2011年7月成立,現位於邢台縣羊范鎮羊范村,法定代表人王建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130521302100,許可證合法有效,經營範圍為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裝卸搬運服務、汽車租賃、汽車修理與維護、汽車配件銷售等業務。
公司現有4名主要管理人員,邢台縣交警大隊重點車輛駕駛人監控平台顯示該公司現有營運貨車86輛,營運駕駛人86人。冀EM6726貨車的車輛道路運輸證業戶及車輛行駛證所有人均登記為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實際所有人為周江濤。公司負責車輛審車、定級、動態監控、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落實上級安全生產檔案等,對冀EM6726貨運車輛負有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具有安全教育培訓、隱患排查、制止和糾正違反操作規程等職責。
公司設立有動態監控平台,在公司GPS動態監控責任書中成立了動態監控安全管理小組,動態監控安全管理小組主要對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運營的86輛貨車安裝北斗車載定位終端實施監控管理。經查,動態監控工作檯賬記錄不能反應24小時動態監控的實際情況,不能對監控發現的安全隱患採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動態監控管理混亂。
(七)邢台縣三川客運有限責任公司
2009年3月成立,位於邢台縣南小郭村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05216870074007,法定代表人徐金虎。該公司是邢台縣唯一一家客運公司,公司建有動態監控平台,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130521100128,許可證合法有效,經營範圍為公路旅客運輸(縣內4類班車客運),邢台縣交警大隊重點車輛駕駛人監控平台顯示該公司現有營運客車11輛,營運駕駛人11人。
在公司成立之初,邢台縣所轄全部農村客運班車掛靠在該公司經營。2009年5月交通部門開始清理掛靠,除公司自有11輛客車外,其餘105輛客車(含肇事客車冀EE8075)逐步獲得個體客運經營許可,開始自主經營。105輛個體客車雖未與該公司形成書面管理協定,但是每月每台車輛向邢台縣三川客運責任有限公司繳納100元;車輛的審車、定級、動態監控、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落實上級安全生產檔案等相關日常業務由邢台縣三川客運責任有限公司負責,形成一種實質性委託管理關係。
經查詢監控平台記錄,冀EE8075事發當日的狀態為不線上。
(八)相關旅遊公司情況
河北百事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邢台市清風樓分公司前身為河北百事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邢台市楓林街分公司。2017年4月6日,河北百事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在邢台市橋東區行政審批局申請設立“河北百事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邢台市楓林街分公司”,領取營業執照,負責人為高建軍。11月30日,楓林街分公司名稱和營業場所進行了變更,營業場所變更為邢台市橋東區鳳凰街商業綜合樓,名稱更改為河北百事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邢台市清風樓分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經營範圍不變。
該分公司無國內旅遊和出境旅遊、入境旅遊業務等相關經營資質,實際業務開展按照雙方簽訂的《旅遊百事通服務網點經營管理責任書》相關規定執行,僅限從事旅遊諮詢與旅遊招徠業務,不允許私自組織其他旅遊相關業務。
2018年2月23日,高建軍通過“黑豹戶外登山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發布自願報名參加京娘湖景區旅遊的活動,私自聯繫冀EE8075(事故車無旅遊包車資質)車輛非法組織旅遊活動。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1.劉立朝駕駛擅自改變車輛外形的冀EM6726號重型自卸貨車超速行駛,進入事故地段前彎道時行駛速度超過側滑臨界速度,制動後發生側滑進入對向車道,返回原車道時左側尾部與冀EE8075號大型普通客車左側發生碰撞,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陳輝傑駕駛冀EE8075號大型普通客車在雨雪天氣中未能有效降低行駛速度,且客車制動系統右後輪制動失效,在事故發生前不能採取有效制動措施,也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間接原因
1.駕駛人陳輝傑駕駛冀EE8075班線客車私自承接旅遊包車業務,無包車資質營運,導致該起較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2.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工作嚴重缺失,法人和相關工作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車輛動態監控工作形同虛設,對車輛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車輛長期存在安全隱患,導致該起較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3.邢台縣三川客運責任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工作嚴重缺失,相關工作人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車輛動態監控工作形同虛設,對車輛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車輛長期存在安全隱患,冀EE8075班線客車未經許可擅自承攬包車業務,且人為切斷監控定位裝置,導致該起較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4.河北百事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清風樓分公司負責人高建軍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司規定,私自租用無旅遊包車資質的車輛向遊客提供交通服務,導致該起較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5.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監管不力;邢台上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違規銷售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車輛流入市場。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較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
四、有關責任單位存在的問題
(一)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1.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到位。公司法人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不能有效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了相關安全管理制度並張貼上牆,但制度落實不到位,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職責不清,具體工作不落實;公司沒有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以收費代管理,只收費不管理,對所屬車輛失管失控,交通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
2.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無專門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記錄;未能按照公司制定的駕駛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每月組織駕駛人員教育培訓;未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未建立交通安全獎懲記錄台賬。肇事貨車駕駛員劉立朝,自2017年8月到該公司從事駕駛員工作後,從未參加公司教育培訓。
3.車輛動態監控責任不落實,車輛動態監控形同虛設。動態監控未按規定配備專職人員,動態監控提醒告知不及時,不能做到24小時值守和超速、疲勞駕駛等違規行為及時提醒工作。經查,李曉曼、張玲玲在工作中主要負責把超速和疲勞駕駛等違規行為的車輛告訴經理王建其。監控工作人員不能對平台內監控車輛駕駛員的超速、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實時監控和處置。
4.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整改弄虛作假。2017年邢台縣運管部門先後4次組織執法人員對該企業檢查,下發了問題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進行了行政處罰,法定代表人王建通過指使其他人員在隱患排查表上籤字等手段弄虛作假,應付監督檢查。
5.公司日常管理混亂,車輛及駕駛人信息檔案管理制度不落實。有專人負責車輛及駕駛人信息檔案管理,但未及時備案和變更相關信息。事故貨車駕駛人未在公司備案中。
(二)邢台縣三川客運有限責任公司
1.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員履行職責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流於形式,未及時發現並採取措施消除冀EE8075班線客車多次人為切斷、脫線動態監控、不按審批路線運營等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對交通運管部門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
2.駕駛人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涉事車輛及駕駛人在公司掛靠期間(2017年6月之前),公司未對事故駕駛人進行面對面有效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訓。2018年1月至2月期間,公司未自行組織所屬車輛駕駛人安全教育培訓。
3.動態監控管理不到位,動態監控流於形式。公司建有動態監控平台,車輛動態監控未按照規定專人值守,通常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徐金虎一人負責值守。公司未對所屬車輛運行情況進行24小時實時監控,動態監控記錄不全,提醒告知不及時,動態監控制度形同虛設,致使不能及時發現肇事客車人為關閉動態監控的違法行為。動態監控平台的車輛線上率不足50%,公司未在監控平台中對設定行車線路限速報警標準。
(三)河北百事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邢台市清風樓分公司
在《旅遊百事通服務網點經營管理責任書》有效期內,未發現高建軍多次私自組織人員外出旅遊,管理不到位。未及時收回工商營業執照,為高建軍私自以旅遊百事通服務網點名義多次違法組織旅遊提供了便利。
(四)邢台上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2017年1月6日,邢台上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將車貨廂寬度超過國家標準110mm、高度超過國家標準1400mm的冀EM6726重型自卸貨賣給車輛所有人周江濤,並為周江濤提供並更換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貨廂完成車輛登記、年度檢驗等車輛管理業務。
(五)涉事相關部門
1.邢台縣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省、市安全生產攻堅行動、安全生產大檢查等活動不到位,對邢台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站工作指導、監督不到位。
2.邢台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站。未能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對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和邢台縣三川客運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監督檢查不力。貫徹落實省、市安全生產攻堅行動、安全生產大檢查等活動不到位,對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和邢台縣三川客運有限責任公司未按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嚴重缺失;駕駛員日常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未按規定配備動態監控系統監控人員,監控人員未進行技能培訓與考試合格上崗作業,車輛監控平台長期處於無人監控狀態等違法違規情況失察,2017年雖然多次對以上2家企業進行了檢查,發現了部分問題,並提出整改意見,但未能監督企業將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3.邢台縣交警大隊。對羊范中隊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失察,對行駛車輛違法違規行為失察,對所屬中隊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失察。
4.邢台縣交警大隊機動中隊。未能認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監管職責,對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未按規定召開交通安全例會、駕駛人安全培訓教育不經常、動態監控制度落實不到位、車輛監控平台長期處於無人監控狀態等情況監督檢查不力。
5.邢台縣交警大隊羊范中隊。對責任路段事故車輛存在違法改裝行為巡邏管控不到位;未能認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監管職責,對邢台縣三川客運有限公司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嚴重缺失、動態監控管理不到位、駕駛人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等問題監督檢查不力。
6.邢台市橋東區文化新聞出版體育局。2018年1月15日,橋東區文化新聞出版體育局加掛了旅遊發展委員會牌子,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七十六條規定①,對轄區內旅遊企業進行有效監管。
五、對事故責任人員和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人員(6人)
1.劉立朝,男,1980年2月生,邢台縣會寧鎮人,冀EM6726重型自卸貨車司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於2018年2月28日被刑事拘留。
2.周江濤,男,1983年6月生,邢台縣會寧鎮人,冀EM6726重型自卸貨車實際所有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18年3月2日被刑事拘留。
3.王建其,男,1966年8月生,邢台縣羊范鎮人,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18年3月2日被刑事拘留。
4.王慶龍,男,邢台上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銷售經理,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18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
5.徐金虎,男,邢台縣三川客運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18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
6.高建軍,男,河北百事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邢台市清風樓分公司負責人,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於2018年3月7日被刑事拘留。
(二)建議給予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的人員(9人)
7.袁啟明,男,漢族,中共黨員,2016年4月至今任邢台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主管運管站工作,任站長。貫徹落實省、市安全生產攻堅行動、安全生產大檢查等活動不到位,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8.王寶玉,男,漢族,群 眾,2016年6月至今任邢台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站副站長,分管貨運工作。督促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對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監督指導不力,負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處分。
9.劉 軍,男,漢族,中共黨員,2016年6月至今任邢台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站副站長,負責客運工作。督促邢台縣三川客運有限責任公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對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監督指導不力,負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處分。
10.王運強,男,漢族,群 眾,2018年1月至今任邢台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站貨運科科長。對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企業存在的駕駛人員培訓不到位、車輛動態監控形同虛設等問題失察,負直接責任。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建議給予其記過處分。
11.許衛東,男,漢族,中共黨員,2016年8月至今任邢台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站客運科科長。對邢台縣三川客運有限責任公司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教育培訓不到位等問題失察;對班線客車從事旅遊包車客運的違規行為稽查打擊不力,負直接責任。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建議給予其記過處分。
12.王立強,男,漢族,中共黨員,2014年4月至今任邢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邢台縣大隊副大隊長、總支委員,分管車管、外勤中隊、交通設施工作。對分管的羊范中隊工作指導不力;對轄區內危險路段、事故多發路段安排了路面巡邏管控工作,但事故發生時段存在失管失控,負重要領導責任。建議邢台市公安局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
1 3.張繼軍,男,漢族,中共黨員,2017年6月至今任邢台縣交警大隊羊范中隊中隊長。對責任路段巡邏管控不到位,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源頭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失察,負主要領導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建議給予其警告處分。
14.劉玉房,男,漢族,中共黨員,邢台縣交警大隊民警,協助中隊長工作。對邢台縣三川客運有限責任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檢查督促不到位,負直接責任。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建議給予其警告處分。
15.高景偉,男,漢族,中共黨員,2011年7月任邢台縣交警大隊機動中隊中隊長。對邢台茂翔貨運有限責任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檢查督促不到位,負直接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建議給予其警告處分。
(三)建議由企業內部處理的人員(2人)
16.李曉曼,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監控小組組長。未落實本公司的車輛監控制度;未輪班對車輛的超速、疲勞駕駛違規行為進行登記和電話通知,未輪班對車輛動態監控24小時值守,導致動態監控系統形同虛設。建議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解除其勞動契約。
17.張玲玲,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監控員。未盡到監控員崗位職責,僅對本公司委託河北信達科技有限公司代為監控的20輛車輛抄報的違規信息進行登記,其他應由本公司監控的剩餘車輛不能實時監控和登記,對監控車輛違規行駛行為未及時提醒與警告,車輛監控平台長期處於無人監控狀態,公司動態監控平台形同虛設。建議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解除其勞動契約。
(四)對責任單位及人員的行政處罰建議
1.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車輛動態監控管理責任不落實,車輛動態監控形同虛設,日常管理混亂,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項之規定②,建議由邢台縣安全監管局對其處以69萬元罰款。
2.邢台縣三川客運有限責任公司。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駕駛人安全教育培訓缺失,動態監控管理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二)項之規定③,建議由邢台縣安全監管局對其處以69萬元罰款。
3.河北百事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邢台市清風樓分公司。公司負責人違反法律規定私自租用無旅遊包車資質的車輛,向遊客提供交通服務,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邢台市橋東區文化新聞出版體育局依法予以關閉。
4.王建其,邢台茂翔貨物運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依法正確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責任,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第四十條規定④,五年內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5.徐金虎,邢台縣三川客運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依法正確履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責任,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第四十條的規定,五年內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五)建議邢台市橋東區政府對橋東區文化新聞出版體育局進行通報批評。
(六)建議邢台縣人民政府對邢台縣交通運輸局進行通報批評。
(七)建議將恆天大迪汽車有限公司和邢台上聯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組織、生產、銷售不合格重型貨車車廂的線索,分別移交保定市人民政府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另案調查處理。
六、事故整改措施及建議
針對邢台縣“2·27”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有效防範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提出加強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建議:
(一) 進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完善貨物道路運輸監管機制,實行信息互通共享,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及時查處和糾正運輸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採取切實可行的方式,定期組織開展對車輛違法超速、違法改裝運輸車輛、違反行駛路線運行等專項執法檢查,發現私自非法改裝運輸車輛、非法裝運其它物品、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等違法行為,一律從嚴查處。
(二) 切實加強客貨運企業管理。各級政府及交通運輸、公安交管等部門要吸取這起事故的經驗教訓,始終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管理責任。重點針對“2·27”事故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未把安全生產作為專項工作開展;對駕駛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違規包車,線路變更,對運營車輛長期包而不管,長期違規運行;車輛動態監控管理責任不落實,車輛動態監控形同虛設;公司日常運營安全管理缺失,車輛每日例檢例查制度落實不到位等暴露出的問題,明確部門責任,各司其職,開展專項排查,制定整治防範措施,堅決避免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三)進一步加強道路隱患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分析、總結轄區道路交通事故的特點、規律,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為開展道路交通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科學依據。要將事故原因、事故類型、傷亡情況、道路條件等進行集中分析,找出造成交通事故各方面問題,提出整改方案和對策。
(四)理順職責,強化旅遊行業監管工作。隨著我國旅遊業持續快速發展,旅遊監管部門任務越來越重,各地旅遊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和理順各自的監管職責,加強旅遊管理,規範旅遊市場。一是加大宣傳力度,提倡合法合規旅遊出行,選擇有資質的正規旅行社,對違法違規旅遊及時曝光;二是加強對從事旅遊服務的經營單位及個人的監督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對非法旅遊團組舉報獎勵機制,加大打擊懲處力度;四是聯合公安、工商、交通部門對全市旅遊市場建立綜合長效執法監管機制,加大執法打擊力度。
邢台縣邢左公路“2·27”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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