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麗水碧湖中學強姦案

2·13麗水碧湖中學強姦案

2·13麗水碧湖中學強姦案是發生在2009年2月13日的浙江麗水蓮都區碧湖鎮碧湖中學女國中生遭強姦並有部分致病、致殘的惡性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13麗水碧湖中學強姦案
  • 時間:2009年2月13日
  • 地點:浙江麗水蓮都區碧湖鎮碧湖中學
學校介紹,案件回放,法院受審,

學校介紹

碧湖鎮是麗水主城區蓮都區的一個偏遠農村鄉鎮,碧湖中學是該鎮唯一的國中,共有1000餘名學生,大部分都是住校生。2009年2月下旬開始,有關“麗水國中"碧湖中學"數十名在校女生被強姦,實施強姦涉及商人、村幹部和公務人員”的傳言已經在坊間傳開。隨後也有媒體報導經多方信息印證,至少有10位13周歲到16周歲的碧湖中學女國中生曾遭強姦。其中有些女生被強姦後感染性病,導致懷孕後流產,有的甚至可能終身不孕。
事件發生後,當地公安部門立案並定名為“2·13麗水碧湖中學強姦案”,經公安部門初步偵查核實後,涉及此案的“飄雪KTV”老闆陳偉軍和一名碧湖中學初三女生於3月23日因涉嫌強姦罪被依法執行逮捕,4月4日,另一名共案的蓮都區碧湖鎮趙村原村委會主任何國兵以同罪刑拘,在5月1日經過檢察機關正式批准逮捕何國兵。至此,本案共有3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執行逮捕。

案件回放

:2009年2月13日下午4時許,碧湖中學的一位老師帶著一名女學生到蓮都區公安分局碧湖派出所報案,稱當天下午3時許,該女生被麗水一家KTV的老闆陳偉軍猥褻,並稱在這之前,陳曾多次猥褻該女生,而且發生性關係時女生未滿14周歲。2月14日,蓮都區公安分局正式立案偵查,同一天,犯罪嫌疑人陳偉軍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另據訊息,到4月28日止,初步能確認遭到強姦的碧湖中學女生人數為19人。此前,媒體報導了“浙江麗水一中學多名女生遭強姦”的訊息後,引起社會的強烈反響。這起案件已有3名犯罪嫌疑人歸案,包括陳偉軍、碧湖中學的一名女生以及碧湖鎮某村村主任何某,3人均以涉嫌強姦罪刑事拘留。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陳偉軍以金錢引誘被刑拘的那名女生,並通過該女生介紹、誘騙同校其他多名女生,以帶其外出玩耍為由,駕車將其帶至偏僻處,在車上與受害女生發生性關係,後以支付現金、買手機等手段誘騙受害人,達到犯罪目的。關於坊間有公務人員涉案的傳聞,通報再次明確,尚未發現有公務人員涉及其中。據知情人士透露,雖然現在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雙方都承認這個事實的人數只有五六人,但是目前能初步確認的受害人數則為19人。在犯罪嫌疑人方面,除已經被刑拘和批捕的3人外,還有多名村委會幹部也在接受調查。受害者小菲的母親向記者轉述:“在這些與陳偉軍發生過性關係的女生中,也有個別是看到一些跟陳偉軍接觸緊密的女孩子有零用錢花、有新衣服穿,看著羨慕主動想跟陳偉軍在一起。曾有一個女孩家裡較窮,知道我女兒跟陳偉軍走得近,想方設法通過我們同村的女孩子來認識我女兒,然後讓我女兒帶她去認識陳偉軍。當陳偉軍真要與這名女孩子發生性關係時她也會反抗,但做完那事情後,陳偉軍給她幾百塊錢,就又高興起來了。”“我女兒被強姦夠讓我痛心的,但這些孩子對這個事情的麻木更讓我感到震驚,怎么能這樣就輕易把自己出賣了呢。我聽到事發後有不少女生對這個事情並不忌諱,還在同學面前炫耀,這讓我無法接受。”小菲母親說。
(來源:中國新聞網 記者 袁爽 見習記者 周翌 責任編輯 張勇 2009年05月05日17:22)

法院受審

2009年8月11日,42歲的陳偉軍在(浙江)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這個麗水男人是當地兩家歌廳的老闆,涉嫌強姦、強制猥褻婦女、猥褻兒童罪。 跟他一起受審的,還有麗水某中學的學生菲菲(化名)。根據當地檢察院對此案提起公訴時披露的材料,陳偉軍強姦的對象中,有14人均來自這所中學。菲菲涉嫌的案由也是強姦。 有訊息稱,此案中的另一個主角,外號為“大兵”的男人,將在今天(2009年8月11日)受審。“大兵”叫何國兵,蓮都區碧湖鎮上趙村原村委會主任——作為堂舅舅,他曾涉嫌強姦了菲菲。 這個歌廳老闆到底幹了多少壞事 陳偉軍乾的壞事,主要集中在2007年下半年到今年2月13日期間。 在公訴機關此前的指控中,大致是這樣描述的: 為滿足性慾,陳偉軍以年幼的國中女學生為目標,以與處女發生性關係為目的,利用國中女學生年幼、單純、心智發育不全等特點,以暴力、利誘為手段,在他所開的黑色帕薩特轎車內,以及歌廳、賓館、地下車庫等地,共強姦該中學在讀國中女學生14人24次(其中幼女9人16次),強制猥褻婦女9人10次,猥褻兒童10人16次。 而正是在這一過程中,陳偉軍結識了初二學生菲菲。
他以給錢作誘,指使菲菲帶女同學,跟他發生性關係。檢方指控,菲菲共幫助陳偉軍強姦了4名女同學5次,其中幼女3人3次。 他為自己辯解:她們有些人是自願的 作為監護人,菲菲媽媽是惟一一個以旁聽者身份進入法庭的。
她說,11日在法庭上,陳偉軍和他的辯護律師極力辯解,說有些受害者是在自願的前提下,跟他發生性關係的,“那不是強姦”。 他們說的自願有兩種,有的第一次就是自願的,有的後面幾次是自願的。按他的說法,如果第一次不是自願,她們為什麼後來還會來? 做媽媽的想不通 女兒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 也正是這次聽庭,菲菲媽媽第一次了解到女兒背著她做了那么多不光彩的事。 事發當天,菲菲原本和女同學冰冰(化名)約好一起回家。但在校門口會合時,冰冰帶了一個女同學一起來,恰巧這時陳偉軍打電話給冰冰,後來她們3個人就一起過去了。 最後,就是這個菲菲也不認識的女同學報了警,導致案發。 菲菲媽媽說,菲菲5歲時她就跟老公離婚外出打工,平時和女兒的交流很少。 據檢方指控,此案中,陳偉軍起主要作用,菲菲起輔助作用,分別系主犯和從犯。她知道女兒調皮、貪玩,但她很難理解,女兒為什麼要幫陳偉軍做這樣的事。 難道是為了錢,還是女兒也被陳偉軍侵犯過?關於後者,她11日還特地問過女兒,但菲菲否認了。 庭審從11日上午9點多開始,一直持續到了下午4點半左右,法庭最終沒有當庭宣判。(浙江線上-杭州網 葉建良)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