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月17日

1971年1月17日 江西省委作出 《關於號召全省人民進一步開展農業學大寨民眾運動的決定》。

1、曾思玉1971年1月17日在湖北省“兩代會”上,公然誣陷胡厚民是“五一六”和“北、決、揚”。
2、 要求各行各業都要面向農業, 把工作轉到以農業為基礎的軌道上來, 要打好 “八字頭上一口塘” 為主要內容的農田基本建設一仗; 全面落實農業 “八字憲法”;做 “農業學大寨” 的促進派。
3、1971年1月10~17日,“金堂縣農業學大寨會議”在趙鎮召開。縣、區、公社、大隊、生產隊以上五級幹部1.1萬餘人參加。傳達《國務院關於北方地區農業會議的報告》和四川省農業學大寨會議精神,省革委副主任李大章到會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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