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香港市政局選舉於1971年3月3日舉行,由合資格選民(具有陪審員資格者)投票選出5位民選議員,任期四年,這一屆是市政局改制前最後一屆議員改選,為1971年4月1日至1975年3月31日。本屆選舉一共有十人參選。
本次選舉為1967年香港市政局選舉之換屆選舉,替補1967年選舉選出的五名四年任期議員之定期選舉。本次選舉共設有十個投票站:香港大會堂、尖沙咀碼頭候船室、北角官立國小、伊利沙伯中學、巴富街官立國小、英皇書院、觀塘官立國小、軒尼詩道官立國小、九龍工業學校及新蒲崗官立國小,本屆投票人數為10,047人。本屆選舉有十名候選人,其中香港革新會提名黃博度及九龍樂善堂常務總理楊勵賢參選,而香港公民協會則提名連任兩屆的張有興及冼祖昭、鄒偉雄、李啟勛參選,另外獨立參選的包括爭取連任的葉錫恩、馬超常、黃夢花醫生,另外後來在1986年出任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首任主席的馬來西亞華僑陳立僑醫生,也獨立參選。值得一提的是,葉錫恩得票超過七千,占總票數的三分之一,而據當時報載,不少本身不具投票權的市民,均自發為葉錫恩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