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國家安全法案(英語: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政府在軍事和情報體系做出的重大戰略調整。該法案由第80屆國會制定,1947年3月3日,時任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主席的南達科他州共和黨參議員約翰·格尼在參議院首先提出,1947年7月26日表決通過,當天,時任美國總統杜魯門在空軍一號上籤署了法案,法案的大部分內容於參議院正式通過詹姆斯·福里斯特爾擔任國防部長次日即1947年9月18日開始付諸實際。
1947年國家安全法案奠定了戰後美國軍事和情報體系基礎,1949年修正案進行了修訂,之後對軍事體系的最大的調整是1986年戈德華特-尼科爾斯國防部重組法案,1986國防部重組法主要關注聯合作戰體系,對聯合作戰相關的指揮鏈、參聯會職能定位、跨軍種職位的軍官任用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調整,大大加強了美軍的聯合作戰能力。1947年國家安全法案後對情報領域調整最大則是2004年情報改革和防範恐怖主義法案,設立了國家情報總監職位,取代了原來由中央情報局長兼任的中央情報總監,作為情報界的總協調人和國家安全委員會情報顧問。1947年國家安全法案與杜魯門主義、馬歇爾計畫一起成為杜魯門政府的主要戰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47年國家安全法案
- 外文名: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
- 發布:美國政府
- 時間:1947年3月3日
基礎信息
主要內容
- 正式建立了參謀長聯席會議。雖然參聯會在1942年2月9日就召開了首次會議,但一直沒有法定地位,為時任總統羅斯福依據戰時總統特權建立起來的跨軍種協調參謀機構,當時的成員有萊西上將、陸軍參謀長馬歇爾上將、海軍作戰部長金上將和陸軍航空隊司令阿諾德上將,1942年7月20日,萊西有了正式職務——總司令參謀長(Chief of Staff to the Commander in Chief)。 1947年國家安全法案正式授權建立了參謀長聯席會議,明確了職能,規定了法定成員為三位軍種主官,法案中並沒有規定參聯會主席,而是依然延續了萊西的職 務稱謂,規定若設有總司令參謀長的話也是法定成員,還授權建立了由不超過100名軍官組成的聯合參謀部,作為參聯會的下屬機構。1949年修正案授權建立 了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但該職務僅為主持人,而無投票權,陸軍上將布拉德利成為首位參聯會主席,於1949年8月19日正式上任,修正案同時將聯合參謀部的組成軍官人數限制改為200名。1974年,海軍陸戰隊司令成為正式成員,目前主席的職能定位以及副主席的設定是在1986年戈德華特-尼科爾斯國防部重組法案中規定的,2012年,國民警衛局長定為上將職位,成為參聯會法定成員。
- 建立了國家安全委員會。法案授權建立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總統在國家安全領域的跨部門協調參謀機構,法定成員有總統、國務卿、國防部長、三位軍種部長和國家安全資源委員會主席。1949年修正案將副總統設為地位僅次於總統的法定成員,並去掉了三位軍種部長的法定成員資格,參聯會成為法定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