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6月7日

1929年6月7日,楊格委員會制定出新的賠款計畫,經1930年1月的海牙會議批准生效。


圍繞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德國賠款問題,1924年道威斯計畫實施後,德國表示不滿意。1928年德國以財政困難為由提出修改道威斯計畫的要求。 協約國因此商定成立以美國銀行家楊格為首的專家委員會,負責擬定關於賠款問題的完整的和最後的解決辦法。 楊格計畫確定德國賠款總額為1,139億馬克,限在59年內付清,前37年每年支付約20億馬克,後22年平均為15億馬克。計畫規定取消協約國對德國財政經濟的監督,成立“國際結算銀行”以處理賠款方面的一切事務等。但由於國際經濟危機席捲歐洲,楊格計畫未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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