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財產法,英國議會於1925年通過的六部法律的總稱。這六部法律分別是《財產法》、《限定繼承土地法》、《受託人法》、《地產管理法》、《土地負擔法》和《土地登記法》。這些法律將紛繁複雜的普通法地產權簡化為完全保有地產權(不限嗣繼承地產權)與租借地產權兩種,其他類型的地產權全部轉化為衡平權益,推行不動產登記制度,簡化不動產轉讓程式,實現了繼承上的男女平等,從而以制定法的形式鞏固了財產法中封建因素基本消除的事實,為英國現代財產法奠定了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925年財產法
- 通過時間:19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