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8年柏林會議

1878年柏林會議

柏林會議(德語:Berliner Kongress)是指1878年在德國柏林舉行的會議。在俄土戰爭(1877年-1878年)後,強國希望重建巴爾幹半島的秩序。因此,德國首相俾斯麥代表德國舉行會議,邀請各國出席,以平衡英國、俄羅斯與奧匈帝國的利益。與會國包括歐洲強國與奧斯曼帝國。

會後,俄奧關係卻漸漸變差,而巴爾幹民族問題並沒有得到完滿解決。經過回教帝國數個世紀的統治,保加利亞與數個主要信奉東正教的斯拉夫國家終於在會後獲得強國確認,成為獨立民族國家。會議目的主要是修改聖斯特凡諾條約的條款,讓土耳其保得住君士坦丁堡。此舉防止俄羅斯在打敗土國後,向巴爾幹擴張。最後,與會國家簽訂了柏林條約。羅馬尼亞、塞爾維亞與黑山獲得獨立;保加利亞得到自治;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劃歸奧地利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柏林會議
  • 外文名:德語:Berliner Kongress
  • 時間:1878年
  • 地點:德國柏林
  • 召集人:德國首相俾斯麥
  • 與會國:歐洲強國與奧斯曼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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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柏林會議前後十餘年間,俄國近東政策主要基於三個方面的考慮:避免外交孤立,保證黑海兩海峽的安全和確保俄國在保加利亞的優勢地位。
1878年歐洲大國為修改俄國和土耳其簽訂的《聖斯特凡諾條約》,在柏林召開的國際會議。
1878年的《聖斯特凡諾條約》,引起英、奧的強烈不滿。英、奧反對俄國在巴爾幹擴大勢力,反對在巴爾幹半島建立大斯拉夫國家保加利亞。奧匈帝國外交大臣G.安德拉希提議召開國際會議,重新審議和修改該條約。英國欣然贊同,並以武力脅迫俄國讓步。俄國因剛結束戰爭,內外交困,無力再戰,被迫同意參加會議。
1878年6月13日柏林會議開幕。參加國有德、俄、英、奧匈、法、意、土耳其,羅馬尼亞、塞爾維亞、門的內哥羅、希臘、伊朗被邀參加會議,但沒有表決權。德國為東道國,O.von俾斯麥任會議主席。

議題和結果

1878年柏林會議召開,會上爭論最多的是對保加利亞的處置問題,及波士尼亞黑塞哥維那歸屬問題,以及俄國在南高加索獲得領土問題。俄國因被戰爭削弱,迫於列強的壓力,將《聖斯特凡諾條約》提交會議討論。會上又陷於孤立,被迫作出重大讓步。
7月13日與會各國簽訂了全文共64條的《柏林條約》,以代替《聖斯特凡諾條約》。
結果保加利亞被肢解,但俄國獲得了在保加利亞的絕對優勢影響,雖然它同時失去了巴爾幹諸國的支持和同情。
羅馬尼亞塞爾維亞黑山獲得獨立;保加利亞得到自治;波士尼亞黑塞哥維那劃歸奧地利管理。

柏林條約內容

主要內容是:
①保加利亞劃為三部分:馬其頓地區仍屬土耳其管轄;巴爾幹山脈以南建立一個土耳其的自治省,稱為東魯美利亞,該省總督應為基督教徒;保加利亞公國的領土只限於巴爾幹山脈以北地區,有權選舉自己的王公,但需經土耳其蘇丹認可和列強同意。
②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仍屬土耳其,但奧匈帝國有駐軍權和行政管理權。
③承認塞爾維亞、門的內哥羅、羅馬尼亞獨立,但須分擔土耳其的債務;羅馬尼亞的比薩拉比亞南部割讓給俄國,以收回北多布魯查作為“補償”。
④俄國兼併巴統、阿達罕、卡爾斯;巴統宣布為自由港,作為商業港口。柏林會議的結果,使巴爾幹問題更為複雜化,為歐洲各大國日後的新衝突埋下了禍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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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8年柏林會議
南斯拉夫北部和東北部同匈牙利和羅馬尼亞為鄰,東部與保加利亞交界,南鄰馬其頓和阿爾巴尼亞。西南部分地區瀕臨亞得里亞海,海岸線長約200公里。氣候主要為溫帶大陸性氣候,沿海地區為地中海式氣候。1月最低氣溫-1℃,7月最高氣溫28℃,年平均氣溫13.5℃。 公元6~7世紀,部分斯拉夫人越過喀爾巴阡山移居巴爾幹半島
9世紀起,開始形成塞爾維亞、杜克里亞(後稱澤塔,即今黑山)等國家。14世紀塞爾維亞曾是巴爾幹強盛的國家之一。
15世紀起,土耳其征服塞爾維亞,統治長達近500年;澤塔王朝淪陷,黑山在200年的時間裡一直處於土耳其的邊境省地位。
1878年柏林會議承認塞爾維亞黑山獨立。
1882年和1910年,塞爾維亞和黑山相繼成為王國。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南部斯拉夫一些民族聯合成立了塞爾維亞人-克羅地亞人-斯洛維尼亞人王國,1929年改稱南斯拉夫王國,塞爾維亞和黑山成為其中的一部分。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
1941年,德、意法西斯入侵併占領南斯拉夫王國。
1945年,南人民贏得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同年11月29日,宣告成立南斯拉夫聯邦人民共和國,1963年改稱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
1991~1992年,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的斯洛維尼亞克羅地亞波士尼亞黑塞哥維那馬其頓四個聯邦單位相繼宣布獨立。
1992年4月27日,南斯拉夫議會通過新憲法,宣布塞爾維亞和黑山兩共和國聯合成立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
2003年2月4日,南聯盟議會通過《塞爾維亞和黑山憲章》,改國名為“塞爾維亞和黑山”(簡稱塞蒙)。根據該憲章,兩個共和國在2006年2月之後有權通過全民公決確定是否獨立。
2006年5月21日黑山舉行獨立公投,參加投票選民中55.5%的選民支持獨立,超過黑山全民公決法案規定的獨立標準——55%。6月3日,黑山國會正式宣布獨立恢復其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的獨立地位。6月22日,塞爾維亞與黑山正式建立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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