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位地點車速是指實測地點車速時,在行駛的全部汽車中,有15%的車速較其低,而其餘85%車速較其高的車速。參見“85%位地點車速”附圖,累積頻率為15%時相應車速即是;圖中15%位地點車速為63km/h。交通管理部門對高速公路多以這一車速定為最低限速。
但通常兩者並不完全相等。車速受交通量等客觀影響,其分布狀態呈現多種。即將車速實測值按一定間隔分組填寫分布表後,為一目了然繪成直方圖。柱高為不同地點車速的頻率;柱寬是分組間距。圖中表明:平均車速是46.5km/h,與15%位車速不同。標準離差是衡量觀測數據分散程度的重要量度,為方差的正平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