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鑑記載
至治二年
春,正月,庚午,廣太廟。
甲戌,禁漢人執兵器出獵及習武藝。
丁丑,親祀太廟。始備法駕,設黃麾大杖。帝服通天寇、絳紗袍,出自崇天門,左丞相拜珠攝太尉以從。帝顧拜珠曰:“朕用卿言,舉行大禮,亦卿所共喜也。”對曰:“陛下以帝王之道化成天下,非獨臣之幸,實四海蒼生所共慶也。”致齋大次,行酌獻禮,升降周旋,儼若素習,中外肅然。明日還宮,拜珠率百官稱賀於大明殿。執事之臣及導駕耆老賜金帛有差。拜珠又奏建太廟前殿,議行祫禘配享等禮。
戊寅,敕有司存恤孔氏子孫貧乏者。
辛巳,敕:“台憲用人,勿拘資格。”
儀封縣河溢傷稼,賑之。
癸巳,以西僧羅藏為司徙。
二月,庚子,置左右奇徹衛親軍
都指揮使司,命拜珠總之。
辛丑,賜特克實父祖碑。
乙卯,以西僧亦思剌蠻殿普有疾,釋大辟囚一人,笞罪二十人。
辛未,禁捕天鵝,違者籍其家。
丙子,罷京師諸營繕役卒四萬餘人。
河間、河南、陝西十二郡春旱秋霖,民飢,免其租之半。
戊寅,修大者城。
庚辰,敕:“江浙僧寺田,除宋故有永業及世祖所賜者,餘悉稅之。”
丙戌,復置市舶提舉司於泉州、慶元、廣東三路,禁子女、金銀、絲綿下番。
丁亥,鳳翔道士王道明,以妖言伏誅。
己丑,命有司建穆呼哩祠於東平,仍樹碑。
以國用匱竭,停諸王賞賚及皇后歲賜。
庚寅,命將作院更制冕旒。
丁酉,幸
柳林,駙馬許納之子蘇拉訴曰:“臣父謀叛,臣母私從人。”帝曰:“人子事親,有隱無犯。今有過不諫,乃復告訐!”命誅之。
帝從容謂拜珠曰:“朕思天下之大,非朕一人思慮所及。汝為朕股肱,毋忘規諫,以輔朕之不逮。”拜珠頓首謝曰:“昔堯、舜為君,每事詢眾,善則捨己從人,萬世稱聖。桀、紂為君,拒諫自賢,悅人從己,好近小人,國滅而身不保,民到於今稱為無道之主。臣等仰荷洪恩,敢不竭忠以報?然凡事言之則易,行之則難,臣等不言,則臣之罪也。”又嘗謂拜珠曰:“今亦有如唐魏徵之敢諫者乎?”對曰:“盤圓則水圓,盂方則水方。有太宗納諫之君,則有
魏徵敢諫可之臣。”或言佛教可治天下者,帝問之,對曰:“清淨寂滅,自治要也;若治天下,舍仁義則綱常亂矣。”帝皆嘉納之。
夏,四月,戊戌朔,帝如上都。中書左司都事富珠哩翀從帝次
龍虎台,丞相拜珠命翀傳旨中書,翀行數步還,曰:“命翀傳否?”拜珠嘆曰:“真謹飭人也!”間謂翀曰:“爾可作宰相否?”翀對曰:“宰相固不敢當,然所學,宰相事也。夫為宰相者,必福、德、才、量四者皆備,乃足當耳。”拜珠大悅,以酒觴翀曰:“非公不聞此言。”
乙丑,中書省臣請節賞賚以紓民之力,帝曰:“朕思所出倍於所入,出納之際,卿輩宜慎之,朕當撙節其用。”
五月,乙巳,修滹沱河堤。
庚午,奉符、臨邑二縣民謀逆,其首王驢兒伏誅,餘杖流之。
庚辰,置營於永平,收養蒙古子女,遣使諭四方,匿者罪之。
甲申,帝幸五台山,拜珠曰:“自古帝王得天下以得民心為本,失其心則失天下。
錢穀,民之膏血,多取則民困而國危,薄斂則民足而國安。”帝曰:“卿言甚善。朕思之,民為重,君為輕,國非民則何以為君!今理民之事,卿等當熟慮而慎行之。”
閏月,戊戌,封諸葛忠武侯為“威烈忠武顯靈仁濟王”。
癸卯,禁白蓮佛事。
甲辰,御史台請黜監察御史不稱職者,以示懲勸;從之。
戊申,以特們德爾子、同知樞密院事拜坦知樞密院事。
壬子,作紫檀殿。
丙寅,辰州沅陵縣洞蠻為寇,遣民捕之。
敕:“已除不赴任者,奪其官。”
六月,丁卯朔,帝至五台山,禁扈從宿衛毋踐民禾。
癸酉,申禁日者妄談天象。
丙子,修渾河堤。
壬午,辰州江水溢,壞民廬舍。
是月,前翰林學士承旨
趙孟頫卒,追封魏國公,謚
文敏。
秋,七月,丁未,賜拜珠平江
田萬畝。拜珠辭曰:“陛下命臣釐正庶務,若先受賜田,人其謂我何!”帝曰:“汝勛舊子孫,加以廉慎,人或授例,朕自諭之。”
帝自五台還,戊午,次應州,辛酉,次
渾源州。拜珠奏召
中書左丞張思明至,數其罪,杖而免之,籍其家。
八月,己巳,道州寧遠縣民符翼軫作亂,有司討擒之。
帝留意民事,戊寅,詔畫《蠶麥圖》於鹿頂殿壁,以時觀之。
庚寅,太師、中書右丞相特們德爾卒於家,命給直市葬地。
庚申,敕停今冬祀南郊。
癸亥,地震。
戊辰,享太廟。先是太常奏,國哀以日易月,旬有二日外乃舉祀事,帝曰:“太廟禮不可廢,迎香去樂可也。”至是以廟工未畢,妨陳宮縣,止用登歌。
丙子,江南行台
御史大夫托克托,坐請告未得旨輒去職,杖謫雲南,從御史大夫特克實奏也。
甲申,建太祖神御殿於興教寺。
己丑,以中書
左丞相拜珠為右丞相,監修國史。帝欲爵以
三公,懇辭,遂不置
左相,獨任以政。
參議中書省事王結言於拜珠曰:“為相之道,當正己以正君,正君以正天下。除患不可猶豫,猶豫恐生它變;服用不可奢僭,奢僭則害及於身。”拜珠深是之。
治書侍御史索諾木罷,為翰林侍講學士;特克實奏復其職,帝不允。
十一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己亥,以立右丞相,詔:“天下流民復業者,免差稅三年;站戶貧乏鬻賣妻子者,官贖還之。凡差役造作,先科商賈末技富貴之家,以優農力。免陝西明年差稅十之三,各處官佃田明年租之十二,江淮創科包銀全免之。”
監察御史
李端,言近者京師地震,日月薄蝕,皆臣下失職所致,帝自責曰:“是朕思慮不及致然。”因敕群臣亦當修飭以謹天戒。
罷世祖以後冗置官。
括江南僧有妻者為民。
癸卯,地震。
丙午,造龍船三艘。
御史李端言:“朝廷雖設起居注,所錄皆臣下聞奏事目。上之言動,亦宜悉書之以付史館。世祖以來,所定製度,宜著為令,使吏不得為奸,治獄者有所遵守。”並從之。
初,浙民吳機,以累代失業之田賣於司徒劉夔,夔賂
宣政使巴喇吉斯買置諸寺,以益僧廩,矯詔出庫鈔六百五十萬貫酬其直。田已久為它人之業,特們德爾父子及特克實等,上下蒙蔽分受之,為贓巨萬。真人蔡道泰,以姦殺人,獄已成,特們
德爾納其金,令有司變其獄。拜珠舉奏二事,命台察鞫之,盡得其情,以田歸主、夔、道泰、巴喇吉斯等皆坐死,並籍其家。
刑部尚書布達實哩坐受道泰金,范德郁坐詭隨,並杖免。特赦特克實。
十二月,甲子朔,
南康、建昌大水,山崩,死者四十七人;民飢,命賑之。
珪家居已久,帝召見於易水之上,曰:“四世舊臣,朕將畀卿以政。”珪辭歸,遣近臣設醴。拜珠問珪曰:“宰相之體何先?”珪曰:“莫先于格君心,莫急於廣言路。”時拜珠方欲召用致仕老臣,優其祿秩,議事中書,遂首薦珪,起為集賢大學士。至是復拜平章,侍宴萬壽山,賜以玉帶。
戊辰,以掌道教張嗣成、
吳全節、藍道元各三授制命、銀印,敕奪其二。
癸未,以地震、日食,敕廷臣集議弭災之道。中書
平章政事張珪抗言於坐曰:“弭災當究其所以致災者。漢殺孝婦,三年不雨。蕭、楊、賀冤死,獨非致沴之端乎?死者固不可復生,而情義猶可昭白,毋使朝廷終失之也。”
禁近侍奏取沒入錢物。
丙戌,賜淮安忠武王巴延祠祭田二十頃。
西僧灌頂疾,請釋囚,帝曰:“釋囚祈福,豈為師惜!朕思惡人屢赦,反害善良,何福之有!”
宣徽院言,世祖時輝吉喇歲輸尚食羊二千,成宗時增為三千,今請增五千。帝不許,曰:“天下之民,皆朕所有,如有不足,朕當濟之。若加重賦,百姓必致困窮,國亦何益!”命遵世祖舊制。
是月,兩江來安路總管岑世興,葛蠻安撫司副使龍仁貴,皆以其地作亂,柔遠州洞蠻把者為寇;並遣兵討捕之。
是歲,山北廉訪司經歷
許有壬,遷江南行台監察御史,行部廣東,以貪墨劾罷廉訪副使哈質
蔡衍。至江西,會廉訪使苗好謙監焚昏鈔,檢視鈔者日至百餘人,好謙恐其有弊,痛鞭之,人畏罪,率剔真為偽以迎其意。管庫吏而下,搒掠無全膚,訖莫能償。有壬覆視,率真物也,遂釋之。凡勢官豪民,有壬悉擒治以法,部內肅然。
甘肅歲糶糧於蘭州,多至二萬石,距寧夏各千餘里至
甘州,自甘州又千餘里始達伊集納路,而寧夏距伊集納僅千里。至是行省平章奈瑪台令挽者自寧夏徑趨伊集納,歲省費六十萬緡。奈瑪台,穆呼哩五世孫也,性明果善斷,所至有治聲。
歷史大事
朝廷大事紀
4月13日 元廷決定賑濟哈里賓(即哈州,在今黑龍江下游的阿紐依河附近)饑民。
9月 大寧路,水達達等驛發生水災,元廷賑之。
英宗實施新政
仁宗即位之第五年,即
延祐三年(1316)十二月,立嫡子碩德八剌為皇太子,兼中書令、樞密使。
延祐七年(1320)正月,36歲的仁宗病死於大都光天宮。碩德八剌於三月登上皇帝寶座,是為英宗。
鑒於
世祖以來長期形成的政治、經濟、社會積弊日益暴露、激化,英宗決心勵精圖治,“一新機務”。
至治二年(1322),貴族保守勢力的代表
太皇太后和
右丞相鐵木迭兒先後死去,英宗抓住時機,升任
拜住為中書右丞相,由此揭開了少年君相合作推進新政的序幕。英宗新政歷時只有10個月,從
至治二年(1322)十月至至治三年(1323)八月。主要內容包括:全面升任漢人官僚,錄用儒士;裁撤機構,減汰
冗官、冗職;推行助役之法,減輕徭役;頒布新律法《大元通制》等。
英宗新政的目的是為了改革積弊,企圖以此開創一個繼承世祖業績,“國富民足”的政治局面,但新政觸犯了保守的蒙古、色目貴族的利益,引起了他們的恐懼和強烈反對。新政也在實施了幾個月之後隨著英宗的遇刺而結束了。
日本光明天皇出生
1322年1月11日,日本
光明天皇出生。
光明天皇死於1380年7月26日,他於延元元年/
建武3年8月15日(1336年9月20日)-
正平3年/貞和4年10月27日(1348年11月18日)期間在位。任內,
光明天皇曾策封足利尊氏為征夷大將軍,是為北朝。
光明天皇是足利尊氏所立的持明院「統光明天皇」,源於足利尊氏迫後醍醐天皇退位。
趙孟頫(1254-1322),湖州(今浙江
吳興)人。本宋宗室,宋亡事元,至
翰林學士承旨,封魏國公,諡文敏。能詩文,擅長畫人物、鞍馬、山水、花卉。工書,篆、隸、籀、分、真、行、草無不冠絕。而真、行尤為當代第一。所倡書法入畫影響後世甚巨。著有《松雪齋集》。1322年的6月,
趙孟頫無疾而終,享年六十九歲。
立軸行書偈語(水墨紙本)
1322年 行書偈語 立軸 水墨紙本
簡介釋文:上堂拈主丈云:佛佛授手,祖祖相傳,只說者個,不說那個。有底道者個,即不問如可是那個。有底道山河大地,不礙眼光,者個那個,總在里許。雖然且道馬大師自從胡亂後,因什麼三十年不少監醬,卓主丈雲大家
齊力。至治二年(1322年)十一月廿日,金陵鳳台清茂。 鈐印:休居子、金剛幢、一印漫漶不辨 註:清茂(1262-1329),元僧。字
古林,別號休居叟。樂清(今屬浙江)林氏。十歲依國清孤岸得度。參橫川清洪於雁山能仁,舉雲門不起一念公案有省,受法。出世平江天平,遷開元寺。皇慶間,兩度奉旨開堂,賜號佛性禪師。說法於金陵保寧。
趙孟頫(1254-1322),湖州(今浙江吳興)人。本宋宗室,宋亡事元,至翰林學士承旨,封魏國公,諡文敏。能詩文,擅長畫人物、鞍馬、山水、花卉。工書,篆、隸、籀、分、真、行、草無不冠絕。而真、行尤為當代第一。所倡書法入畫影響後世甚巨。著有《松雪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