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5日零時20分左右,河南省長垣縣蒲東街道皇冠KTV發生火災。火災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24人受傷。
經消防人員初步查明,導致爆燃的可能是放置在吧檯的空氣清新劑,吧檯內一箱空氣清新劑受放置在旁邊的正在使用的電熱器的影響,熱脹冷縮,發生爆燃,之後由於工作人員處置不力,火災迅速蔓延。
截至2014年12月19日,河南省成立的調查組仍在調查事故具體原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2·15河南長垣縣KTV火災
- 事件地點:河南省長垣縣蒲東街道皇冠KTV
- 事件時間:2014年12月15日凌晨零時20分左右
- 事件傷亡:11人死亡,24人受傷
事件經過,事件傷亡,事件處理,事故救援,事故調查,原因認定,人員處理,事件影響,善後工作,
事件經過
2014年12月15日凌晨零時20分左右,長垣縣蒲東街道皇冠KTV發生火災,皇冠KTV吧檯內一箱空氣清新劑受放置在旁邊的正在使用的電熱器的影響,熱脹冷縮,發生爆燃,之後由於工作人員處置不力,火災迅速蔓延。
由於用木板將窗戶封死,且沒有疏散通道,有3至4人砸窗後從視窗跳下逃生。
2014年12月15日凌晨1時05分,火災被撲滅。
事件傷亡
截至2014年12月15日7時,送往醫院35人,有1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截至2014年12月15日15時,送往醫院35人,有1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其餘24名受傷人員分別在長垣縣人民醫院、中醫院、宏力醫院、新鄉市第二人民醫院救治。死亡11人中有7人身份已經確定,其中4個是長垣人(均為男性),3個是南陽人(均為女性)。其餘死傷人員身份仍在核查中。
截至2014年12月19日,11名死者的身份已經全部確定,8男3女,其中9人為長垣籍,2人為南陽籍。
事件處理
事故救援
2014年12月15日凌晨事故發生後,長垣縣立即啟動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縣委書記薄學斌,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宋太俊,副縣長張學峰等負責同志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消防、公安、衛生、安監、電力等部門,全力組織滅火、救治工作,當地出動9輛消防車、52名消防官兵趕赴現場。
2014年12月15日3時20分,縣委書記薄學斌主持召開緊急會議,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
薄學斌同志要求:一是全力救治傷員,力爭不再出現新的死亡病例;二是徹底清理火災現場,確保不遺漏一名傷員,嚴防新的災害發生,並儘快查清火災原因;三是立即啟動傷亡人員身份核查工作,安撫傷亡人員家屬,妥善做好善後工作;四是立即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迅速對各個領域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全縣KTV場所全部停業核查,堅決消除安全隱患。
事故調查
事故發生後,公安部消防局派出工作組趕赴當地,調查火災原因。
2014年12月16日,河南省政府“12·15”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進駐長恆縣,即日起開展工作。
據長垣縣通報,涉事KTV約800平方米,其中1至3層為營業面積,營業執照、娛樂經營許可證竣工驗收意見書、衛生許可證、消防審核意見書齊全。
原因認定
經消防人員初步查明,導致爆燃的可能是放置在吧檯的空氣清新劑,吧檯內一箱空氣清新劑受放置在旁邊的正在使用的電熱器的影響,熱脹冷縮,發生爆燃,之後由於工作人員處置不力,火災迅速蔓延。
截至2014年12月19日,河南省成立的調查組仍在調查事故具體原因。
人員處理
2014年12月16日,皇冠KTV法人代表孔維凱被警方控制。
事件影響
火災事故發生後,2014年12月16日,長垣縣立即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各個領域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全縣KTV場所全部停業核查。
2014年12月17日,平壩縣消防大隊開展全縣人員密集場所責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訓,來自全縣人員密集場所從業人員總計152人參加培訓。
培訓會上,通報了河南長恆縣KTV重大火災事故情況,並結合平壩實際,就全縣火災形勢作了深入分析。以及組織參訓人員觀看河南長恆縣KTV重大火災視頻,向廣大參訓人員真實再現了火災事故的嚴重危害。
培訓的內容包括理論授課和現場演練常見火災撲救兩個部分,為參訓人員全面具體的講解了火災發生的原因及預防、火場逃生技巧以及如何報警等消防常識,並組織參訓人員進行了現場實踐滅火器滅火演練,對員工不規範、不正確的操作進行了指導和糾正。
為吸取河南長恆縣KTV火災事故的深刻教訓,切實做好轄區火災防範工作,2014年12月15日晚,重慶渝北區公安消防支隊消防監督檢查人員兵分五路深入轄區KTV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了消防集中夜查。當晚共檢查單位28家,發現火災隱患41處,當場整改隱患20餘處。
善後工作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屬於重大事故。
事故發生後,長垣縣政府就賠償問題與死者的家屬協商。每名死者的家屬,都被分開,由專門人員對接,多是一名縣領導和一名政府部門負責人。
這些死者家屬說,長垣縣政府的態度,是政府先墊付賠償,他們能夠接受,畢竟,走法律程式時間很長。
長垣縣一名副縣長說,政府的態度,是補償標準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就高不就低”。因為死者多,具體情況不同。比如農村居民的賠償標準、城市居民的賠償標準,法律規定不同。再者家屬的撫養、贍養情況,也不一樣,有的一個小孩,有的兩個小孩,有的父母都在,有的父母已經離世。不過,“這么大的事故,不管啥情況,不一個一個分析了,全部一個標準。”
死者劉麗(化名)的丈夫趙先生說,與他家對接的工作人員,曾拿出一份複印的《先期墊付賠償金協定書》,兩張紙,說是死者徐某某家屬簽的,全部費用賠償50萬元,如果有別的死者比這個高,再補齊。不過,工作人員不允許對協定書拍照。死者孫雪(化名)的家屬證實,他家也是相同情況。
多名死者家屬表示,對50萬元的賠償標準不滿。對此,負責與死者家屬協商的一名長垣縣領導說,統一按照50萬元的標準賠償,是在法律框架內,合情合法合理計算出的。
截至2014年12月19日,賠償工作仍在推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