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經過
2011年12月1日下午5時30分左右,
湖北省武漢市關山中學旁邊的
建設銀行發生
爆炸。武漢
消防支隊官兵抵達現場,沒有明火,
爆炸源不明,據周邊民眾稱有四名民眾受傷,轄區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事故原因。2人死亡,15人受傷。
12月1日下午5時30分左右,
武漢市關山雄楚大道上一建設
銀行發生
爆炸,目擊者稱至少有6名傷者倒在地上。當地
媒體報導稱,
爆炸造成1人喪生。
消防官兵和轄區公安已到達現場。爆炸點位於
銀行的大門處,略靠門外,現場砸出一個大坑。有現場目擊者稱,
爆炸時,一輛運鈔車正在向
銀行運鈔過程中,爆炸過後運鈔車仍能行駛。該車在現場短
暫停留後開走了。
有網友稱,現場一名歹徒在
銀行門口放置
炸彈後並引爆。
據
武漢市公安局介紹,經初步調查,
爆炸系由門前堆放的不明物體引發,爆炸原因正在調查中。
傷者已被分送幾家醫院救治。當地街道辦事處派專人陪護。
爆炸案發生後,15名傷員被迅速送往附近的
湖北省中醫院光谷分院、
武漢市三醫院光谷分院、天佑醫院搶救。各院接到訊息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開啟“綠色通道”,傷員還未送到醫院時,
急診科、骨科醫護人員成立的專家小組已準備就緒,等待救人,傷員就位後,立即實行“一醫一護”24小時監護。據了解15名傷員中除2名可能會落下殘疾外,其餘傷員已經進入恢復期,不久就能出院回家。在
湖北省中醫院,一名女生面部等受傷擔心毀容,該院專門派心理諮詢科專家為她做心理疏導,幫她重新振作,積極配合醫生治療。
懸賞破案
4日,武漢警方在其官方
微博中公布了“12.1”
爆炸案監控錄像,並發布懸賞通告,請廣大市民民眾積極提供“12.1”爆炸案
線索。對協助警方破案的相關人員,警方將給予10萬元重獎。武漢警方表示,武漢“12.1”
爆炸案發生後,警方正全力組織
偵破。已發現犯罪嫌疑人作案時駕駛一輛白色踏板
機車,戴白色頭盔。請網民積極提供相關信息,對提供
線索協助破案的人員,警方將給予10萬元獎勵。
案情發展
4日武漢警方官方
微博“平安武漢”發布懸賞通告後,各網站、新聞
媒體相繼轉發,民眾舉報電話絡繹不絕。當晚10時,警方通過民眾舉報的
線索與偵查的對象碰撞成功,確定在漢從事空調修理、曾暫住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
關東街劉家嘴的
王海劍(24歲,
襄陽市棗陽人)有重大嫌疑。
隨後警方查獲
王海劍案發前多處租住地,但未發現其蹤跡。武漢警方部署全警力量,在
王海劍可能藏身、落腳的地方張網布控、巡邏排查;嚴守各個出城路口,嚴防其出逃武漢。同時,再次發動民眾協助緝捕,向社會公開
王海劍照片和基本情況,廣大人民積極參與,紛紛提供相關
線索。
嫌犯確認
武漢市警方7日發布訊息稱,武漢“12·1”建行網點
爆炸案的嫌疑人身份已經確定。嫌疑人名叫
王海劍,曾用名楊方,1987年2月27日出生,
湖北棗陽市人。據
武漢市公安局通報,嫌犯
王海劍身高1.65米至1.70米,體態中等,知情人反映,王海劍左眼皮處有1厘米左右傷痕,上齒缺失2顆牙齒(左側門牙及旁邊一顆),上嘴唇左側略外翻,有縫針
疤痕。
警方查明,
王海劍作案時駕駛的
機車系“山葉迅鷹”拼裝車,原車為白色,曾採用貼膜的方式將全車變為黑色。武漢警方重申:對協助破案的相關人員,將給予10萬元獎勵。
嫌犯落網
12月16日中午12時,武漢警方在武昌某醫院不費一槍一彈,成功擒獲武漢“12.1”
爆炸案犯罪嫌疑人
王海劍。平安武漢在
微博中透露,經過15個晝夜縝密偵查,周密布控,12月16日中午12時,武漢警方在武昌某醫院成功擒獲在
洪山雄楚大道建行一網點門前實施
爆炸的犯罪嫌疑人
王海劍。據警方初步審查,
王海劍交代了其為
劫取運鈔車錢款實施
爆炸犯罪的動機。“
王海劍的智商很高!他做事都有很強的目的性和計畫性”一位王海劍案特偵組的警官介紹,通過前期的分析和王海劍落網後初步的
審訊,王海劍預謀用
炸彈炸運鈔車劫錢的行動,都是通過周密的策劃,包括逃跑線路、敗露後如何藏匿,王海劍都有縝密的安排。另據了解,通過
審訊其同夥(作案時未參與),2009年5月,
王海劍就把他從廣州叫回,提出到武漢搞
銀行。
王海劍還通過自學自己研製
炸彈,並且還自製安裝了遙控引爆裝置,在案發前王海劍還做過炸彈
爆炸試驗,並在今年6月13日試炸後受傷,曾住院一周。此後,其同夥均退縮了,但沒想到
王海劍竟然一個人就實施了
爆炸案。警方透露,
王海劍的心理素質特別好,靜得下來,肯學東西、
研究東西,乾起事來注意力專注。如不及時抓獲,是個極大的社會安全隱患。
實施
爆炸的
王海劍從著手作案的那一刻起,就注定陷入法律的天羅地網。正如我們所期待的,經過警方與民眾的互通互動之後,犯罪分子早已陷入到警民聯防的“包圍圈”之中。熱心公民不僅提供
線索,還協助警方抓到嫌疑人,在打擊犯罪保衛公共安全的同時,也伸張了武漢人的正義感和責任感。
醫院驚魂
輸液室15秒
12月16日中午12時,位於武昌的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
急診部輸液室內,80多位病人正在輸液,突然,一個頭戴帽子遮住半邊臉的男子被人按倒在輸液室門前的陪護床上!扯掉帽子,只見此人右臉上傷痕點點,正是武漢警方15天來晝夜追抓的
洪山區雄楚大街“12.1”爆炸案犯罪嫌疑人王海劍。當日上午10時許,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眼科護士小王(化名)看到了武漢警方通緝
王海劍的協查通報。特別眼熟!小王想起,此人曾經在今年6月20日至7月5日之間,在醫院眼科住院部住了半個月。但他欠費3900元後不辭而別。協查通報上,寫明
王海劍的曾用名為“陳方”,當時,此人在醫院登記的名字正是“陳方”。
王海劍的通緝照片迅速在護士們之間傳閱,有護工表示,12月9日,她看到過王海劍曾出現在醫院。當時臨近深夜,
王海劍躺在一張陪護床上,她一眼認出是曾經欠費離開的病人,便問他“怎么又來了”,“欠的醫藥費什麼時候給”,王海劍趁其不備溜走了。護士們的發現,迅速反映到陸軍總醫院院務部軍務科治安隊隊長處,由於和
洪山大隊事故中隊副中隊長鬍曉輝工作往來較多,隊長第一時間打電話給胡警官通報情況。當時,胡曉輝正在市公安交管局事故處開會,將此事報告給事故處處長王平、副處長霍斌後,霍斌迅速與龐隊長聯繫,詳細了解其
線索來源、發現時間、嫌疑人特徵、就診科室、登記姓名等。霍斌立即意識到這一
線索非常重要。霍斌是我省道路交通事故處理首席專家,因事故偵緝與
武漢市公安局刑偵局六大隊多有業務聯繫。他當即致電六大隊副大隊長陳俊,並聯繫上刑偵局副局長馮學斌,迅速通報情況。同時要求醫院龐隊長在醫院門口等候。馮學斌接到電話時,正在
光谷廣場進行摸排。得知此信息後立即通知特偵組,
20名便衣警察緊急趕往陸軍總醫院。
警方趕到醫院後,迅速調取監控錄像,發現12月9日出現在醫院的正是
王海劍本人!而且發現他隨身背著一個雙肩包,謹慎判斷裡面可能裝有
爆炸物。根據警方事先
研究,天寒地凍,
王海劍很可能會藏身在溫暖且人流量很大的醫院,所以不能排除他就在醫院裡藏身。警方緊急對醫院進行了深度摸排,果然,在醫院
急診室的輸液室里,發現了一個頭戴帽子遮住半邊臉的男子,正坐在角落的椅子上休息,頭雖然低著,但眼睛則在四處觀察。雖然看不到全臉,但通過衣著判斷,他就是在醫院裡出現過的
王海劍。
在他的身邊,並沒有發現他常背著的雙肩包。警方判斷,
爆炸物也許不在身邊,此時的
王海劍相對放鬆,應該是抓捕的最好時機。特偵組暗中派人將輸液室前後門把守住,同時調派便衣警力在外圍路口進行布控。但抓捕並不輕鬆,當時,輸液室里有80多個民眾在輸液,既不能讓
王海劍察覺,又不能讓民眾受到驚嚇。
特偵組最終確定,由市公安局刑偵局二大隊大隊長張波與特警支隊幹警王鵬一起實施抓捕。
身著便裝的市公安局刑偵局二大隊大隊長張波與特警支隊隊員王澎大模大樣地走了進去,等靠近
王海劍時,一左一右撲向他。考慮到他身上可能攜帶有
爆炸物,手中可能有遙控裝置,兩人分別死死扣住
王海劍的一隻手腕,一起將王海劍拎了起來,並迅即將他拖至旁邊一無人房間,把他按倒在病床上。海劍見無法逃脫,開始哀求:“你們放我起來,我跟你們走……”便衣民警不為所動,將其死死摁住。
當時
王海劍身上攜帶2隻自製易拉罐
炸彈和電子引爆器,幸被及時控制。而近百平方米的輸液室內大約有七八十人在輸液。
王海劍被捕後,警方從輸液室電視機下面的儲物櫃中發現他留下的那個雙肩包,內有2公斤炸藥被及時排除。
機器人排爆
下午12點30分,記者趕到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時,民警已將
急診室輸液大廳和一旁的小兒科診室封鎖。
下午1點,輸液大廳內的70餘名患者和醫護人員被緊急疏散到外科樓2樓。下午1點30分,在大樓側門外,3輛排爆車一字排開。民警牽著兩條排爆犬進入輸液大廳,一名民警開始穿上厚重的防爆服。小兒科內的10餘名患兒在家長和醫護人員的陪伴下疏散至室外安全地帶。
下午2點,準備工作一切就緒,一名身穿防爆服的民警走進輸液大廳,兩名民警抬著排爆機器人跟著走了進去。警戒線外,圍滿了民眾,有人小聲驚嘆,“以前只在電影裡看到過這些裝備!”
下午2點15分,身穿防爆服的民警手持2米多長的排爆桿從外科樓走了出來,排爆桿的頂端一個外形好似鉗子的工具夾著一隻黑色的包裹。民警小心翼翼地將包裹投進了停在樓外的排爆桶內。
下午2點25分,排爆機器人從外科樓內緩慢地開了出來,機器人高舉的機械臂上夾著一個長約10厘米、直徑約3厘米的圓柱體。排爆機器人敏捷地越過三級台階,將圓柱體投進了排爆桶。
下午2點40分,警方排爆車離開醫院。歷經兩小時,排爆工作結束,現場警戒線撤除,醫院醫療秩序恢復。
驗證燈下黑
廣州軍區陸軍總醫院
急診科的保潔員和護工們,不止一人說到,中午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
王海劍,他們不止一次在醫院輸液室內看到,這個人總是戴頂黑帽子,還戴著口罩,至少在輸液室呆了4天,白天也看見他坐在這裡,晚上也看見過,他就睡在輸液室里。可是他們當時並不知道他就是
王海劍。
王海劍臉上布滿了麻坑,手上也有傷痕,事後知道這是5月份試驗
爆炸物所留下的傷痕。
王海劍聰明,他開電器維修店,送到店裡的空調很快就能修好;
爆炸技術、裝置都是自學的。年內
王海劍多次對身邊人說:“要
研究爆炸裝置,搶劫
銀行”還買回炸藥在租住地
研究、製作
爆炸裝置,並進行過爆炸試驗。
爆炸試驗過程中,
王海劍炸傷了右臉、左眼,炸掉了2顆牙齒。案發前
王海劍因眼傷多次前往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治療,現在幾乎快要失明。經初審,
王海劍交代了自製
爆炸裝置企圖搶劫運鈔車錢款而實施爆炸的作案過程。案發後,因所有的關係都被控制,他的口袋裡只剩下1元錢,他根本沒辦法逃出武漢。
王海劍承認,案發後,他知道警方四處找他,但最危險的地方最安全。約在4天前,他看眼病去武漢總醫院,後來由於天氣太冷,覺得醫院裡有暖氣,便每天晚上戴著口罩,在醫院蹭暖氣,別人問他,他就說自己是醫院的護工。
懸賞獎勵
16日下午17時,
武漢市公安局副局長熊波等人代表省市領導來院慰問和看望,並當場兌現了10萬元的懸賞獎勵;同時表示,要向軍區和聯勤部首長專題報告此事,為有關人員請功。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兩名護士因舉報有功,獲得
武漢市公安局10萬元獎勵。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介紹,
爆炸案發生後,該院黨委高度重視,在全院通報相關情況,部署清查工作。醫院保衛、軍務部門積極協助地方公安機關做好案件
偵破工作,並教育廣大醫護人員提高警覺,遇有情況及時報告、靈活處置;同時,還制定了應急處置方案。
院黨委稱,將對舉報人和相關部門給予表揚和獎勵;並表示,已經
研究制定了更嚴密的安全措施,今後將繼續確保醫院安全穩定,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護士捐獎
17日一早,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領導就收到了提供
線索協助警方破案的兩位女護士小王和小李的信件,她們決定將這筆獎金中的6萬元捐給“12·1”特大
爆炸案中2位遇難者的家屬,其餘的4萬元捐給
湖北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當日下午,醫院領導和兩名護士一起將3萬元獎金送到了一名遇難者親屬手中。院方領導表示將內部重獎有功者。
英雄留名
張麗平 26歲,漢川人,畢業於
湖北民族學院臨床護理專業。去年畢業後應聘進入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陳禮彬 31歲,武漢人。2002年自江漢大學護理學院畢業後進入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因為工作成績優異,她成為首位榮立三等功的地方醫護人員,並受各級獎勵表彰十餘次。
醫院嘉獎
2011年12月22日,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院長浦金輝、政治委員劉鐵橋簽署了嘉獎令。
為進一步弘揚正氣,表彰先進,宣揚典型,激勵鬥志,該院黨委常委會經
研究決定給予陳禮彬、張麗平2人記功並獎勵。其中,給陳禮彬、張麗平各記二等功一次;任命陳禮彬為醫院眼科副護士長;特聘張麗平為醫院文職人員;對陳禮彬、張麗平各獎勵6萬元,並提供公寓房一套給兩人居住。
湖北省衛生廳23日在武漢召開表彰大會,授予武漢“12·1”
爆炸案立功護士——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陳禮彬、張麗平“
人民好護士”榮譽稱號.
四大猜測
12月5日,警方首次
微博徵集破案
線索,並在網上發布圖片和視頻。雖然圖片非常模糊,視頻也只有短短的10秒鐘,但熱心網友在短短几個小時內紛紛發布
微博,為警方破案提供了大量有用
線索。本報將這些
線索進行分類,歸納出獨家報導《網友四大猜想助力破案》。
昨日
王海劍落網,
證實這四大猜想竟然全部都是正確的!警方利用新型傳播工具,以最大的誠意開門辦案、網友積極踴躍提供大量信息供警方參考,這種新型的“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對以後類似疑難案件的
偵破,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範本。
嫌犯可能是軍迷
網友“誰TM註冊了豬頭不賣”發布
微博稱,戴的貌似是TK系列的空軍飛行頭盔仿製品,警方可以從這裡下手調查,這個頭盔系列很小眾,而且從該人穿著來看,應該是一個歲數不是很大的軍迷。
印證:案件發生後,警方發出的通緝令表示
王海劍只有24歲,不少網民表示難以置信。但隨著案件的
偵破,“歲數不是很大”的判斷被證明是正確的。根據警方提供的信息,昨日
王海劍落網時,手裡還捏著疑似引爆裝置的電子元件,他也應該是對軍事知識非常熱衷的“軍迷”。
嫌犯應懂電氣
網友“星空覓仙蹤”發
微博表示:炸藥不是那么容易搞到手的,說明這傢伙準備了好長時間;濫傷無辜,說明做事不計後果,個性有點二;
爆炸時間不合適,說明不是遙控應是自動裝置,懂一點電氣控制;看這行頭,說明有備而來,但又不是很老練做手。
印證:本報記者在
王海劍老家找到了他的中專畢業證書,上面載明,王海劍於2003年9月至2005年6月,在
湖北省棗陽市技工學校“電工電子”專業學習,修業兩年,畢業證編號為05070066。
王海劍精通電器維修技術,是那屆學生中的“一哥”。他家中貧困,穿著簡樸,並沒有不良嗜好,單身的他個人開銷並不大,如果他缺錢,或許與炒股和塗料生意有關。
左腿輕微殘疾
網友“警魂丶”可能是運動方面的專家,他認為:這個人上半身頸椎或肩胛骨曾經有病症或受傷,左腿大概也同理。
印證:根據昨日的
王海劍被擒的現場情況,王海劍步伐步態也異於常人。後得知,他患有嚴重痔瘡,影響走路。
作案白色摩托是迅鷹
網友“石楊祺”對
機車也有很深的
研究,他表示:從機車看,要么是正品YAMAHA迅鷹,或者是仿製迅鷹……區分是正品還是山寨的方法:正品迅鷹只有一根減震器,而且是靠近空氣濾芯器那邊,山寨貨則有兩根減震器,一根在空率那邊,一根靠近排氣管……
印證:“平安武漢”12月7日發布
微博:警方查明,
王海劍作案時駕駛的機車系“山葉迅鷹”拼裝車,原車為白色,曾採用貼膜的方式將全車變為黑色。
警方解疑
“一夜暴富”的心理害了他
“他的作案動機很簡單,就是想搶劫運鈔車,一夜暴富。”特偵組民警介紹。
據介紹,
王海劍憑藉自己的技能,修理家電、安裝空調,其實還賺了些錢。一位認識
王海劍的人說,他在武漢呆過很多城中村,不少城中村改造、拆遷,一些村民因此暴富。
王海劍也因此不斷地遷徙於眾多的城中村,王海劍想擁有更多的財富,可能與這個也有一定的關係。
民警介紹,
王海劍是個很有耐力、很有毅力的人,特別能夠忍飢挨餓,在逃亡的日子裡,手中的錢不多,而且不敢貿然出去買吃的東西,往往有時候一個饅頭夠他支撐一天。
這可以達到兩個目的:第一,水泥可以把
炸彈掩蓋一下;第二,
爆炸後,水泥粉炸開,形成煙霧,正好方便上前作案。
據分析,
王海劍的作案目的就是為了搶運鈔車,搶錢,他構想的是
炸彈爆炸時,提款員被炸死,他正好趁亂將錢箱搶走。
爆炸案發生後,
王海劍很顯然知道自己已經被警方確定為犯罪嫌疑人,而且那輛白色的
機車也被鎖定。王海劍知道
機車會給他帶來麻煩,於是把那輛機車給砸了,但是專案民警通過各種
線索,找到了那輛機車的外殼和殘片,並順線找到了機車的架子。
自以為城中村好藏身
王海劍落網後交代,之所以不選擇外逃,是因為他想到武漢這么大,而且他對武漢的城中村很熟,應該很好藏匿。但是他沒有想到這么早就會落網。
據他交代,他認為自己對困難估計不足,沒有想到這么早就鎖定是他幹的事,沒想到自己的一舉一動已經進入攝像頭,“沒想到戴著頭盔也被認出來了”。
20萬個攝像頭和民眾舉報立奇功
12月4日,武漢警方通過
微博發布懸賞公告,5日,便準確鎖定嫌疑人
王海劍。警方的高效率讓人稱奇:究竟是如何快速鎖定
王海劍的?
據悉,此案迅速告破,
武漢市近幾年完善的“天網”功不可沒,20萬個攝像頭讓
王海劍的作案前準備過程、逃離路線均在警方掌控中,雖然王海劍將面部遮住,但其體貌特徵,在熟悉他的人眼裡一看便知。
嫌疑人的蹤跡無從躲藏,而民眾的汪洋大海則讓
王海劍迅速現身。12月4日10時,一民眾舉報,他認識一個姓王的人,和懸賞通告中的“白色頭盔男”很像,此人是在熊家嘴修電器的,這一
線索與警方偵查明確的對象碰撞成功!
王海劍的重大嫌疑及身份得以完全確定。
6、作案為何沒按預想實施?
一輛違停的凱美瑞擋了道
既然
王海劍是為了炸運鈔車,但為何運鈔車沒受影響,而是在
爆炸後安然離開?
據透露,
王海劍設定
炸彈的地方,正是運鈔車經常停靠的地方,一旦引爆,運鈔車必受襲擊。
然而,事發當天,正好有一輛違法停車的凱美瑞停在那裡,把運鈔車擋著過不來,只得停在了後面。因此,提款員沒有按照原來的路線走,當
王海劍將
炸彈引爆,運鈔車、提款員、錢箱均沒出大問題,僅提款員受了一點輕傷。但是,這一炸,炸到了街上的無辜行人。
不是治病而是饑寒交迫
王海劍被鎖定後,出來活動很不方便了,因為到處都貼著通緝令,很容易被人認出來;因為饑寒交迫,他只好躲進醫院取暖,遮蓋得還算嚴實,還是被人認出來了。
專案民警介紹,通過前期的摸排,走訪,警方掌握到
王海劍不會跑遠,因為他手裡沒有多的錢,
銀行卡早已凍結,關係網也被摸得很清楚,王海劍想逃出去也沒有足夠的盤纏。“可以說,
王海劍最終落網,是警方和人民民眾把他逼得沒有辦法,不得不躲進醫院,最後落網。”民警說。
警方分析
王海劍就在武漢的某個地方藏匿起來,並且通過各種
偵破手段,了解到案發後王海劍的活動軌跡。令警方沒有想到的是,抓捕民警根據
線索找到他藏匿的幾個窩點時,
王海劍已經逃離得無影無蹤。
專案民警介紹,包括此次到醫院的輸液室,
王海劍也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現在滿大街都是追捕他的民警,街頭巷尾都貼著通緝令,藏身大醫院的輸液室相對安全一些,因為這裡都是病人,沒有人會很關注他。最關鍵的是,現在武漢進入冬天,很冷,而醫院的輸液室24小時都有空調,很暖和。
操縱疑竇
12月22日,
王海劍的父親王正運專門跑了一趟武漢,準備看望王海劍。他和律師一起來到
武漢市第二看守所,但由於
王海劍已被提到重案組,他們沒能見到。
對於整件事,王正運始終認為有不少疑點,“
王海劍是個好孩子,絕不可能一個人去做這件事。他國中文化,本身不懂化學原料。肯定幕後有人操縱,他這個娃腦袋有些簡單。他在現場,別人在幕後”。
王海劍的辯護律師、
湖北多能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胡延美認為,該案疑點很多,為何王海劍採取
爆炸這種極端的手法?現在所有材料都是
媒體報導出來的,是否客觀,沒有依據。
但是,還沒有證據支持這些觀點,公安部門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早有預謀
12月17日,武漢警方“12·1”
爆炸案特偵組相關負責人介紹,
爆炸案嫌疑人
王海劍做事有很強的目的性和計畫性,為搶運鈔車他自製
炸彈實施了爆炸。此前,他曾做過
炸彈爆炸試驗,為此還受傷住院。
據介紹,24歲的
王海劍開過電器維修店,掌握家電維修技術,送到店裡的冰櫃很快就能修好;其
爆炸技術全為自學。年初
王海劍買回原料在租住地研究、製作爆炸裝置,並進行過爆炸試驗。試驗過程中,王海劍炸傷了右臉、左眼,炸掉了2顆牙齒,並為此住院治療。
案發前
王海劍多次到
銀行踩點,還精心設計了
爆炸位置、搶劫方法及逃跑方案,並在
炸彈上放置水泥灰。
爆炸時他就騎車躲在馬路對面,趁爆炸時的混亂和水泥灰揚起煙霧的掩護,他準備趁亂騎車過去搶錢逃走。所幸的是,當時有兩輛車占了運鈔車原有的停靠車位,擋住了
爆炸點,再加上押運隊員的臨危不亂,搶劫才沒有得逞。
半月亡魂
案發後,
王海劍故意逃向與租住地相反方向,後幾經輾轉回到租住地。為何藏身醫院?據警方分析,
王海劍曾經去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治過病,對醫院情形比較熟悉。此外,輸液室人員身份複雜,在寒冷的冬日有暖氣,是較為理想的藏身地。
在發案半個月後,面對警方詢問,
王海劍首次交待了其十五天的亡命路。
王海劍在
爆炸發生後,趁亂企圖奪取押運員錢箱,但不能得逞,只得騎上事先停在旁邊的
機車飛速逃離現場。為了便於隱藏,他把
機車開到武漢郊區的九峰一個偏僻處後,用事先準備的斧頭,將車外殼全部砸毀、掩埋,又把機車騎到佛祖嶺一帶丟棄。
隨後,
王海劍坐巴士來到光谷廣場,在魯磨路找了一家個體旅社住下。第二天、第三天,他一直在附近漫無目的遊蕩、上網。第四天,他從旁人嘴裡得知警方已經公布了其作案的圖片,就再也不敢露出真面目了。白天,他就戴著口罩、帽子在偏僻的地方躲藏,晚上露宿荒郊。看到四處都是巡邏的警察,他惶惶不可終日,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穩。
14日,
王海劍來到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他曾在這裡看病,對醫院情況熟悉。他認為這裡看病的人多,混雜其中可以藏身,沒想到被人舉報落網。
提起公訴
2012年3月31日,從
武漢市檢察院獲悉,武漢“12·1”建行
爆炸案
王海劍、王偉、王安安等三名被告人已被武漢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審查後認定,
王海劍等三人製造
爆炸物、多次預謀和踩點,最後由王海劍通過遙控引爆了爆炸物,導致2人死亡,10餘人受傷。
3月1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
武漢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公訴部門高度重視,立即組成特偵組,對全案進行認真、細緻的審查,對證據進行系統的整理與分析,並提出20多條補充偵查意見。同時,為嚴格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案件承辦人在3天內提審,通知被告人有委託辯護人的權利,並聯繫了被害方十多人,告知其訴訟權利。
經審查,
武漢市檢察院經認定,2010年10月以來,被告人
王海劍在學習了製造
爆炸物的方法、購買了製造爆炸物的原料後,開始非法製造爆炸物,並與被告人王偉、王安安等人共同測試爆炸物效果。2011年7月,被告人
王海劍向被告人王偉、王安安提出通過
爆炸的方式搶劫
銀行運鈔車並得到兩被告人同意。三人經多次預謀,確定了各自分工並實施了到目標
銀行踩點等前期準備工作。
一審宣判
2012年5月14日,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致2死15傷的“12·1”武漢建行網點
爆炸案作出一審判決,主犯
王海劍因犯爆炸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從犯王偉犯爆炸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從犯王安安被判有期徒刑6年。
王海劍免於賠償,王偉、王安安共同賠償受害人:1.4萬、1.4萬、1.1萬、1.25萬及1.05萬元。
二審宣判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6月25日對武漢特大
銀行爆炸案作出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三個抗訴人的抗訴,維持一審判決。主犯
王海劍一審被判死刑,從犯王偉、王安安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
執行死刑
從武漢市中院獲悉,致2死15傷的武漢“12·1”特大爆炸案主犯王海劍於2013年3月1日上午依法執行死刑。
懸念破解
為何只定了一個罪名?牽連犯從一罪重處
王海劍觸犯了3個不同的罪名:非法製造爆炸物罪、爆炸罪和搶劫罪。為何判決只定了一個罪名?據公訴機關指控,這屬於典型的“牽連犯”,根據“牽連犯”從一重罪處罰的基本原則,應當以爆炸罪定罪處罰。
王海劍的行為完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中關於爆炸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同時,王海劍的行為也符合刑法關於搶劫罪犯罪構成的規定,屬於搶劫未遂。此外他還觸犯非法製造爆炸物罪。根據“從一重”或“從一重從重”的原則,按照該行為所觸犯的數罪名中,法定刑最重的那個罪名定罪,還可能要在該罪名的基礎上從重量刑。爆炸和搶劫的最重量刑均為極刑,所以王海劍以爆炸罪定罪合情合理。
早已宣判為何現在行刑?死刑覆核並未規定期限
2012年5月14日,武漢中院一審判處王海劍死刑;同年6月25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二審宣判,駁回抗訴維持原判。根據“兩審終審制”的原則,為何為8個多月後才執行死刑?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系主任嚴本道副教授介紹:死刑案件除經過第一審、第二審程式以外,還必須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覆核程式。只有經過覆核並核准的死刑判決才發生法律效力。而《刑事訴訟法》並沒有規定合議庭覆核的期限。也就是說,一個死刑案件到底要覆核多久才能有定論,並沒有詳細具體的規定。司法實踐中,有的死刑覆核案件覆核期限比這還長,因為有時候案件較多排期較長,王海劍一案是正常情況。
王海劍住處怎么發現的?在大學上網留下線索
案發後第4天,武漢警方就公布了王海劍的清晰正面照。這張照片最開始是發布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校園網上的,因為該校信息管理部最先發現了王海劍在校園網上留下蹤跡。民警隨後按照IP位址直接找到王海劍租住處,找出大量犯罪證據。
原來,警方最先是通過技術手段掌握了王海劍的手機號,進而偵查到王海劍還在該手機上登錄過QQ,登錄地點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校園網內。
由於校園網採用實名制,警方在校方協助下10多分鐘就確定了王海劍上網的地點位於該校旁的津發小區。警方在他的屋裡發現了爆炸物半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