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寧波小區爆炸事故(11.26寧波江北突發爆炸事故)

11·26寧波小區爆炸事故

11.26寧波江北突發爆炸事故一般指本詞條

11·26寧波小區爆炸事故是2017年11月25日在寧波江北區發生的一起爆炸事故。

2017年11月25日晚間,在寧波江北區李家西路一帶有拆解銷毀非法製造的爆炸物作業活動,26日上午8時49分許在此進行剩餘爆炸物處理。26日上午8點55分,突發爆炸。經技術人員對爆炸現場勘驗,確定爆炸中心部位位於李夢小區北側原李家村外圍空地化糞池,並排除管道煤氣爆炸可能。偵查證實並經技術專家評審一致認為,拆解作業過程不慎可引發爆炸,排除人為故意製造爆炸可能。事故造成4人死亡,19人受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26寧波小區爆炸事故
  • 發生地點寧波市江北區莊橋街道
  • 遇難:4人
  • 受傷:19人
  • 發生時間 :2017年11月26日8時50分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事件處置,事件傷亡,事件調查,現場調查,事故偵查,抓獲過程,事件影響,

事件背景

寧波市江北區莊橋街道發生爆炸的是一個拆遷地塊,無居民居住,一些從事廢品收購人員在裡面作業。

事件經過

2017年11月26日8點50分左右,寧波江北區莊橋街道李夢小區北側原李家村地塊外圍空地發生爆炸,據現場目擊者描述情況較為嚴重,有人員傷亡。
2017年11月26日15點21分59秒,消防員介紹:現場排查發現一個坑洞,是發生爆炸的原點。村民說,這個原點沒爆炸之前是一個廁所,至於為什麼會發生爆炸,還沒有準確的訊息。

事件處置

爆炸發生後,消防趕到現場,寧波急救中心調派多部救護車輪換運送傷員,並緊急調派鎮海、慈谿等地救護車輛趕來。公安消防進行了排查。啟動了二個避災安置點,天沁社區三樓做為轄區居民安置點,成人學校一樓做為外來民工的安置點。
2017年11月26日下午三點左右,寧波市江北區政府舉行第二場新聞發布會,江北區副區長勵可達介紹救援最新情況。有16名傷者在醫院救治,寧波市已經成立了少芝汽凝救援、醫療、善後等六個工作組。下午3點,寧波市委市政府將召開安全緊急會議。針對媒體關注的事情的定性、原因及受損情況,勵可達表示正在調查中,並及時發布調查結果。

事件傷亡

截至2017年11月26日 10:54:52,30多人被送往寧波第九醫院搶救。
截至2017年11月26日,2死2重傷,若干人正在救治中。
截至2017年11月26日21時,事故造成2人死亡,19人受傷,2人失聯。
2017年11月29日,警方確認2名失聯人員在爆炸時當場身亡。公安機關經對爆炸現場全面細緻的勘驗、調查、搜尋和清理,對現場發現的人體組織逐一進行 DNA 鑑定,確認2名失聯人員在爆炸時當場身亡,其中,一名男性死者為爆炸物歸屬者單某父親,另一名女性死者為爆炸物歸屬者單某堂姐。

事件調查

現場調查

2017年11月26日,由寧波市公安局牽頭,會同安監、消防等部門組織專業技術力量,並邀請公安部專家,分析、研判爆炸原因。消防部門四輪生命探測搜茅翻救,未發現被困人員,公安部和省公安機關技術專家會同寧波市公安機關技術人員對爆炸現場勘驗,確定爆炸中心部位位於寧波市江北區莊橋街道李夢小區北側原李家村外圍空地化糞池,並排除管道煤氣爆炸可能。
警方查明:11月25日晚間在爆炸中心點有拆解銷毀非法製造的爆炸物作業活動,26日上午8時49分許在此進行剩墓霉剃余爆炸物處理。偵查證實並經技術專家評審一致認為,拆解作業過程不慎可引發爆炸,排除人為故意製造爆炸可能。

事故偵查

2017年11月25日15時許,由小貨車運至事發地點存放,於當晚開始拆解,非法製造的爆炸物含鋁粉和硝酸鋇成分,爆炸物由遼寧發到寧波。
經偵查,警方鎖定爆炸物歸屬者系安徽阜陽籍人員單某,男,1984年5月15日出生。該單因涉嫌非法製造買賣爆炸物犯罪,於2017年10月25日被遼寧省鐵嶺市公安局上網追逃,警方通過工作於11月27日鎖定單某藏匿於湖北省境內。當晚21時許,在公安部刑偵局、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組織協調下,寧波警方會同湖北警方聯合行動,在湖北省黃石市陽新縣白沙鎮潘橋村將單某抓獲。經審訊,該單供述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毀滅非法持有的爆炸物,指使其在寧波的家人進行拆解沖洗銷毀。

抓獲過程

2017年11月27日9時許,湖北省黃石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接到湖北省公安廳重案支隊通報稱,根據相關線索,爆炸案主要嫌疑人單某曾在陽新縣白沙鎮附近出現,請黃石市公安局協助寧波警方開展抓捕工作。接到通報後,黃石警方立即研究部署偵查抓捕灑駝只訂方案。當日下午1時30分,寧波警方抵達黃石,迅速趕到白沙鎮潘橋村石清灣附近實施追蹤抓捕。在石清灣,警方偵查發現,單某曾在村民趙某家中居住。為避免打草驚蛇,警方在趙某房屋附近悄悄布控。當晚7時許,趙某剛回到家中,就被蹲守民警抓獲。面對民警詢問,趙某拒不透露單某的行蹤。通過詢問趙某家人及追蹤相關線索,警方得知,單某及一名女子可能住在潘橋附近。於是,民警迅速趕往潘橋開展工作。當晚9時許,一輛陽新牌照的計程車出現在潘橋,情況異常。通過對這輛計程車進行持續追蹤,警方發現,一男一女兩名乘客嚷愉和上了車。經警方辨認,男乘客為單某。隨即,布控的民警立即用車將計程車前後堵截住,成功將單某及一名女子抓獲。
單某以及涉嫌窩藏包少永企庇罪的趙某,均已被湖北警方被移交給寧波警方。

事件影響

記者在爆炸現場附近看到,現場拉起了警戒線,清理工作正在進行中,受到爆炸波及,附近建築的玻璃,捲簾門均受損,有的房子牆體被震穿一個嬸舟估洞。
2017年11月27日22點左右,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各區縣(市)黨委、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當前公共安全和安全生產工作。通知要求,要切實做到“檢查全面覆蓋”,立即開展一次“拉網式”的公共安全、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大檢查。同時,要做到“隱患全面整治”,突出加強重點部位、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隱患專項治理,進一步強化危險化學品、道路(水上)交通、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地、拆遷區塊、油氣輸送管線、民爆、城鎮燃氣、海洋漁業、特種設備、旅遊等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環節部位的隱患整治與安全監管,進一步加強出租房、合用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城鄉化糞池、沼氣池存在的重大公共安全隱患。

事故偵查

2017年11月25日15時許,由小貨車運至事發地點存放,於當晚開始拆解,非法製造的爆炸物含鋁粉和硝酸鋇成分,爆炸物由遼寧發到寧波。
經偵查,警方鎖定爆炸物歸屬者系安徽阜陽籍人員單某,男,1984年5月15日出生。該單因涉嫌非法製造買賣爆炸物犯罪,於2017年10月25日被遼寧省鐵嶺市公安局上網追逃,警方通過工作於11月27日鎖定單某藏匿於湖北省境內。當晚21時許,在公安部刑偵局、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組織協調下,寧波警方會同湖北警方聯合行動,在湖北省黃石市陽新縣白沙鎮潘橋村將單某抓獲。經審訊,該單供述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毀滅非法持有的爆炸物,指使其在寧波的家人進行拆解沖洗銷毀。

抓獲過程

2017年11月27日9時許,湖北省黃石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接到湖北省公安廳重案支隊通報稱,根據相關線索,爆炸案主要嫌疑人單某曾在陽新縣白沙鎮附近出現,請黃石市公安局協助寧波警方開展抓捕工作。接到通報後,黃石警方立即研究部署偵查抓捕方案。當日下午1時30分,寧波警方抵達黃石,迅速趕到白沙鎮潘橋村石清灣附近實施追蹤抓捕。在石清灣,警方偵查發現,單某曾在村民趙某家中居住。為避免打草驚蛇,警方在趙某房屋附近悄悄布控。當晚7時許,趙某剛回到家中,就被蹲守民警抓獲。面對民警詢問,趙某拒不透露單某的行蹤。通過詢問趙某家人及追蹤相關線索,警方得知,單某及一名女子可能住在潘橋附近。於是,民警迅速趕往潘橋開展工作。當晚9時許,一輛陽新牌照的計程車出現在潘橋,情況異常。通過對這輛計程車進行持續追蹤,警方發現,一男一女兩名乘客上了車。經警方辨認,男乘客為單某。隨即,布控的民警立即用車將計程車前後堵截住,成功將單某及一名女子抓獲。
單某以及涉嫌窩藏包庇罪的趙某,均已被湖北警方被移交給寧波警方。

事件影響

記者在爆炸現場附近看到,現場拉起了警戒線,清理工作正在進行中,受到爆炸波及,附近建築的玻璃,捲簾門均受損,有的房子牆體被震穿一個洞。
2017年11月27日22點左右,中共寧波市委辦公廳、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緊急通知,要求各區縣(市)黨委、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當前公共安全和安全生產工作。通知要求,要切實做到“檢查全面覆蓋”,立即開展一次“拉網式”的公共安全、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大檢查。同時,要做到“隱患全面整治”,突出加強重點部位、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隱患專項治理,進一步強化危險化學品、道路(水上)交通、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地、拆遷區塊、油氣輸送管線、民爆、城鎮燃氣、海洋漁業、特種設備、旅遊等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環節部位的隱患整治與安全監管,進一步加強出租房、合用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城鄉化糞池、沼氣池存在的重大公共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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