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濟南小區起火事故

11·26濟南小區起火事故

11·26濟南小區起火事故是指2016年11月26日09時13分位於濟南市高新區草山嶺東區二號樓發生的火災事故,經現場偵查為底層地下室起火,著火物質為油料雜物,過火面積約為20平米左右,地下室蔓延至管道井處。現場已疏散百餘人,截至2016年11月26日12時25分明火已撲滅,無人員傷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26濟南小區起火事故
  • 發生時間:2016年11月26日09時13分
  • 發生地點:濟南市高新區草山嶺東區二號樓
  • 傷亡情況:無人員傷亡
事故經過,事故處置,慰問11·26火場救人英雄群體,

事故經過

2016年11月26日09時13分,濟南市公安消防支隊指揮中心接到民眾報警稱:位於濟南市高新區草山嶺東區二號樓發生火災。
11·26濟南小區起火事故

事故處置

指揮中心立即調集6箇中隊15輛消防車趕往現場處置,指揮車隨警出動。經現場偵查為底層地下室起火,著火物質為油料雜物,過火面積約為20平米左右,地下室蔓延至管道井處。現場已疏散百餘人,截至2016年11月26日12時25分明火已撲滅,無人員傷亡。

慰問11·26火場救人英雄群體

11月29日上午,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譚延偉來到高新區管委會,親切看望慰問朱德貴、李世增、婁長民、劉春明四位參與11·26火場救人的英雄群體,授予四人“濟南市道德模範”榮譽稱號,並頒發了榮譽證書、獎章及獎金。
譚延偉對四人火場救人的舉動表示高度讚揚。他說,時處嚴寒時節,朱德貴、李世增、婁長民、劉春明四位同志的舉動溫暖了這座城市。在居民民眾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緊急關頭,他們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捨己救人,以實際行動詮釋了道德楷模見義勇為、不怕犧牲的高尚品質,充分體現了中華民族臨危不懼的傳統美德,展示了高度的責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風貌。他們是我市公民道德建設領域湧現出的傑出代表,是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典範,為推進精神文明建設匯聚了強大正能量。
譚延偉強調,全市廣大幹部民眾要以朱德貴、李世增、婁長民、劉春明為榜樣,學習他們奮不顧身、挺身而出的大無畏精神,學習他們見義勇為、捨己救人的無私情懷,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學習道德模範,爭做道德模範,以昂揚的精神、嶄新的風貌,為“打造四個中心、建設現代泉城”、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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